作者Zennstrom (way to go)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離職日和option
時間Wed Mar 21 09:44:21 2012
最近要離職了準備到另外一家公司去
現在的公司在考慮要給我option, 但很尷尬的是我要到4/15才滿一年
而新公司那邊已經講好4/9號去報到, 也不想要失約人家
舊公司這邊想打算keep我的employment status到4/15, 但是其實我從4/9號之後就會在新
公司那邊上班了...
目前身份是opt-extension, 新公司那邊正在準備幫忙辦h1b, 打算4/1號 file
想知道說舊公司這樣做會不會有法律上面的問題?即使4/9~4/15這週不支薪的話呢?
如果有法律上面的疑慮的話, 那我就還是放棄現在公司的option, 不想因小失大.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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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8.104.129.210
→ TripleC:才考慮給你option而已,option一拿到多半不能馬上賣 03/21 09:54
→ TripleC:所以你可以問問旁邊的同事 03/21 09:54
→ cchris:通常option拿到之後要滿一年才會vested,你可能想太多了 03/21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