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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馬英九的支持率這麼低, 我想要討論一下台灣的總統罷免門檻: 第2條第8項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 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 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四章 罷免---- 第 70 條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 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後,立法院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當初提罷免陳水扁是因為國民黨立法院席次過半,但是當初陳水扁的民意支持度也沒有 這麼低。大家會不會覺得中華民國憲法的總統罷免門檻太高?為什麼人民不能直接提 總統赴總統罷免案?是因為國家穩定性的考量的話可以把民眾提罷免案的門檻設高一點 ,也不該完全不讓人民不能直接提罷免吧? 今天國民黨是多數黨,提修憲很有可能被擋,但是我很想知道如果被擋下來的話,會是 什麼樣的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27.16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licy/M.1411661413.A.D9B.html
pilgrimangus: 有很多人都忘記,立委的民意代表性,只會看民調 09/26 10:08
houkoferng: 精神不一樣 09/28 07:14
houkoferng: 太容易罷免會造成政局不安 09/28 07:14
blc: 罷免太困難則形同虛設 09/28 09:04
saram: 太容易呢? 總統選舉形同虛設. 10/01 04:33
blc: 中庸是很重要的。 10/01 15:33
IBIZA: 阿扁最低有拿過5.8%的喔.. 10/01 19:49
law5566: 民調準的話 今天就是小英當總統了 10/02 00:28
saram: 網路上一片罵國民黨聲代表他又將繼續執政了. 10/02 10:43
saram: 能罷免總統, 代表著那發動罷免的黨本來應該當選本屆獲下屆 10/02 10:44
saram: 總統語過半國會席次. 10/02 10:45
saram: 因此觀之,罷免權存在是矛盾的. 既然能當選就不可能被罷免. 10/02 10:46
saram: 被罷免,他本來就不可能當選. 10/02 10:47
blc: 民意如流水,更何況罷免也不一定是該由政黨發起。 10/02 16:51
blc: 再說人民賦與權力給公僕,沒理由不能收回。 10/02 16:52
saram: 美國在這方面立法難道不完美?你可聽說誰被罷免了? 10/03 13:48
saram: 如果總統任期長達十年,那麼罷免機制就得更加有效率. 10/03 13:49
saram: 或許我們該立法把總統任期縮減到2-3年吧. 10/03 13:49
saram: 民調十分不準確,投票前一天來顆打不死的子彈就翻盤了. 10/03 13:50
blc: 美國用的是選舉人制度,沒有罷免;不過直選的州長倒是有。 10/03 14:41
blc: ^總統 10/03 14:41
blc: 然後我不太懂saram一邊說美國立法完美,一邊說該縮任期的邏輯 10/03 14:46
blc: 可以解說一下嗎? 10/03 14:46
saram: 你忘了高華德議員因為台美斷交案對上卡特麼? 有用嗎? 10/04 13:22
saram: 縮任期和美國有關嗎? 哪一國都能重定任期的. 10/04 13:23
saram: 總之除了總統自動離職外,沒有讓他下台的辦法. 還是等下次 10/04 13:25
saram: 大選吧. 10/04 13:25
blc: 高華德可以把卡特拖上法院,台灣就沒辦法了。 10/04 22:41
blc: 至於縮任期,是saram在上下句提到的,如果沒關聯那就是我誤會 10/04 22:43
saram: 唯一被中止任期的是尼克森. 也是特赦的條件下. 10/05 19:28
blc: 總之總統選上就由你玩四年對吧。雖然我覺得不該這樣。 10/06 13:27
saram: 這無所謂對錯.對兩黨而言是公平的. 4年也是經過許多歷史經 10/06 21:34
saram: 驗得到的共識.正如同總統任期內有司法免訴特權,也是基於國 10/06 21:36
saram: 家利益考量. 10/06 21:37
blc: 話說回來,美國還有州長這一層。 10/06 23:55
pilgrimangus: 州長這層碰到大事中央還是管的住 10/07 11:08
rerun: 理由:就是票票不如人啊! 12/03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