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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121.253.76
※ 編輯: alanmax 來自: 203.121.253.76 (09/02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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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lo:轉錄至看板 L_LifeJob 09/02 23:59
您好,這篇申訴文確實不符合目前的申訴規範,但我有些話想說。
第一,藥物試驗確實行之有年,但既然勞工局現在來函要求不能有年齡與性別限制,
PTT 站方便會全力配合。而以我自己對於藥物試驗的認識,藥物試驗通常至少
有年齡上的限制,也應該要有。但誠如您申訴文中所說,Part-Time 版是沒有
限制使用者年齡的,為保護不適宜作藥物試驗者去接觸到這類資訊,作全面性
的限制其實並不為過,亦有立論基礎。
這麼說吧!現在不能有年齡限制與性別限制已經是事實,
若您藥物試驗的徵求文不限年紀,造成貴公司後續篩選麻煩是一個問題,而貴
公司能否秉持良心選擇適當人選去做藥物試驗,又是另一個問題。
若您藥物試驗的徵求文限定年紀,確實有可能謂為維護健康、保障生命等理由
,而通過勞工局那所謂的例外限制,但卻將造成敝站執行版務上莫大的困擾。
一但有例外,那麼版務人員便勢必將面對採列舉式規範出所有例外的情形,對
於本站版務人員而言,未免負擔過重。
第二,我可以直接說明而不諱言,藥廠製藥研發至上市的過程中,藥物試驗是絕對必
經的過程沒錯,但對參與藥物試驗的人來說,其副作用就像一顆未爆彈一般,
何時會發作,且何時造成損害,這都是未知數。所謂營養補給金或是其他名目
,金額制定時是早已包含將來的風險給付。我的家庭背景跟藥廠是有些關係的
,所以對於這件事情基於良心我不得不明說,尋找藥物試驗者有很多其他的管
道,大多數時候也都有互相配合的機關,本站也並不是唯一一個尋求藥物試驗
者的管道,因此即便我們選擇不開放也不會影響整個藥物試驗的計畫。
第三,對於違反我國法令的事情,本站一定禁止。但這不代表只要不違反我國法令,
本站就有義務一定要開放,這是兩回事。我們還是可以衡量管理上是否有必要
,且依照本站性質開放是否妥當等因素,作出決定。因此,請您靜待本站版務
人員的決策,但請不要認為我們沒有任何道理選擇拒絕這項需求的開放。
法務 alan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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