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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ring (Kiring)》之銘言: : 駕訓班的教練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 : 將我的手機號碼給一名我不認識的人 : 叫那人來追我 : 對方傳了數封簡訊,並連續打了好幾通電話過來 : 對方簡訊裡提到是我的教練給她電話的 : 不知教練隨意將學員電話給人的行為是否有觸法? : 又如果是對方私自由駕訓班得到我資料 : 對方是否觸法? 駕訓班是否有責任? 簡單提供一下個人意見 請參考一下就好 (中間論證過程就省略) 1.未經你同意洩露了你個人手機號碼 應該可認為侵犯了你 個人資料自主控制權(屬於隱私權的內容之一) Ps 這邊可能有不同看法,如果認為沒有 則以下法律條文均為廢話 2.教練的法律責任 (1)民事:(http://myurl.com.tw/8b6c條文請自行點選) 民法184條 財產上損害賠償 民法195條 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2)刑事: 大概沒有,不過我手上沒有書本 還請不同意見指正 3.駕訓班的法律責任 應該可以依民法188條,和教練負連帶賠償責任 4.想追求你的那個人 如果該教練洩漏你手機號碼,是因為那傢伙的教唆或幫助 那麼依照民法185條,與教練負連帶賠償責任 最後附帶說明 財產上損害 必須證明你在財產上受有什麼損害 (況且 應該也沒有辦法回復洩漏前的原狀) 而非財產上損害 是否可以主張以及額度會有多少? 還要斟酌個案中 侵害程度 相關人士的經濟狀況 等 以上謬見 拋磚引玉 僅供參考 -- 大過年的 我真閒 ( ̄□ ̄|||)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149.206 ※ 編輯: JackeyChen 來自: 219.71.149.206 (01/31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