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sicscoop (計畫台南高雄行!)》之銘言:
: 想請問大家一下
: 法律上認定分居的依據是什麼?
法律上沒有定義,另外從國語辭典查的結果是
「指夫妻因某種關係,協議分開居住,不履行同居義務。」
: 如果是的話,遷出需要本人去辦理嗎?
: 請問分居多久後可以提出判決離婚呢?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lsid=FL001351&lno=1052
判決離婚的事由有十一種(第一項10款以及第二項)
您的案子,想離婚的話請找個律師諮詢,
想看看有沒有上開法條第二項事由的可能...
: 因為家母不想用提出傷害告訴的方法判決離婚
: 她說這樣對我們以後和家父有些影響
離婚對小孩都會有影響,不管是什麼原因離婚
: 麻煩大家了
: 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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