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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nya915 (TIFFANY & Co)》之銘言: : 上星期男朋友的姐姐在網路上找到一個房子出租的訊息 : 網頁標明 家具全新 網頁留存當證據,以後或許用得到 : 但是在他姐姐搬進去住後 發現 洗衣機是壞的(看房子的時候不可能開洗衣機試吧) 催告房東修理 : 桌子是舊的斜的 只是重新打掃過(水擺上去才發現怎麼斜了一邊) : 廁所很髒 都是黑的 (廁所當初沒注意看 算是我們的疏忽) 文章看下來。疏忽也太大了點 : 有被騙的感覺 所以決定不租了 無條件退租,很難。 : 但是房仲介卻說不願意退仲介費 還拿外面的黑道勢力壓我們 退費,很難;被威脅,自己想方法存證吧 : 我們告知房子仲介沒有成功理當退還 仲介卻打死不退 : 房東那我們也給了兩個月壓金 結果房東也不退 不退也是很正常的,因為契約有效存在。 : 我們告知房東若不退款 我們就要報稅 : 房東說 他在契約上有註明不得報稅 然後就擺明 你們要鬧就找律師來 一般制式租賃契約都會這樣寫,如果有異議當初應該不要簽字。 所以怨不得人。 : 房東說 我們可以找律師來 : 問題我們是學生 他姐姐也剛出社會 我們哪裡有這麼多的錢請律師 : 但是兩萬塊對我們來說不是小數目 : 請問板上有沒有知道相關法律的版友可以給點意見呢? : 謝謝 幾個意見: 一、家具壞掉的部分: 請參見民法429及430條。總之,這也沒有讓你們解除契約的權利。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1.asp?lsid=FL001351&beginPos=52 二、退租?併請求退押金。 要舉證當初簽契約的意思表示是被詐欺....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lsid=FL001351&lno=92 基本上用這條打官司的人,輸的會較多。 重點在『舉證』,而你們最大輸點在 你們已經親身看過房子 結論:想提前退租,那押金就只好讓人家沒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79.193
Deathcat:我也覺得看屋簽約時也太不小心了~"~ 03/22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