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eathcat:我也覺得看屋簽約時也太不小心了~"~ 03/22 12:16
※ 引述《tanya915 (TIFFANY & Co)》之銘言:
: 上星期男朋友的姐姐在網路上找到一個房子出租的訊息
: 網頁標明 家具全新
網頁留存當證據,以後或許用得到
: 但是在他姐姐搬進去住後 發現 洗衣機是壞的(看房子的時候不可能開洗衣機試吧)
催告房東修理
: 桌子是舊的斜的 只是重新打掃過(水擺上去才發現怎麼斜了一邊)
: 廁所很髒 都是黑的 (廁所當初沒注意看 算是我們的疏忽)
文章看下來。疏忽也太大了點
: 有被騙的感覺 所以決定不租了
無條件退租,很難。
: 但是房仲介卻說不願意退仲介費 還拿外面的黑道勢力壓我們
退費,很難;被威脅,自己想方法存證吧
: 我們告知房子仲介沒有成功理當退還 仲介卻打死不退
: 房東那我們也給了兩個月壓金 結果房東也不退
不退也是很正常的,因為契約有效存在。
: 我們告知房東若不退款 我們就要報稅
: 房東說 他在契約上有註明不得報稅 然後就擺明 你們要鬧就找律師來
一般制式租賃契約都會這樣寫,如果有異議當初應該不要簽字。
所以怨不得人。
: 房東說 我們可以找律師來
: 問題我們是學生 他姐姐也剛出社會 我們哪裡有這麼多的錢請律師
: 但是兩萬塊對我們來說不是小數目
: 請問板上有沒有知道相關法律的版友可以給點意見呢?
: 謝謝
幾個意見:
一、家具壞掉的部分:
請參見民法429及430條。總之,這也沒有讓你們解除契約的權利。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1.asp?lsid=FL001351&beginPos=52
二、退租?併請求退押金。
要舉證當初簽契約的意思表示是被詐欺....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lsid=FL001351&lno=92
基本上用這條打官司的人,輸的會較多。
重點在『舉證』,而你們最大輸點在 你們已經親身看過房子
結論:想提前退租,那押金就只好讓人家沒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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