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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怕被刪 不喜歡花時間精神給的意見蒸發 所以我回文了 不好意思浪費板上資源 ※ 引述《yatinguna (舟山路蜥蝪超多)》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主要是因為某原因,跟對方寄站內信詢問並道歉,但是對方卻在公開看板上回文 : 說我信中挑釁等等,說我寄信威嚇, 「他覺得你挑釁」這主觀認知,你可以告看看,很難就是 首先得證明你信中確實無半分挑釁或威嚇,不至於令任何人感受到任何不舒服 第二點你得證明對方公開說你寄信威嚇挑釁等已經使你受辱或侵害你的高尚人格 : 還把我的信在沒告知情況下轉寄給不認識的 : 板眾。但我確定信中並無如對方所說如此,而且也將自己的信給過旁人看,旁人 : 也覺得並無對方所說事實。但收到對方轉寄信的那個人也一口咬定我有挑釁。 私下轉寄不會有任何問題,又不是裸照... 不如轉寄給我 或者你公開貼出來,把隱私部份打馬賽克□之類即可 若你認為沒問題 有什麼好怕被轉寄...校系google ID到處都是沒啥好怕吧 : 問題: : 想知道這是否可以訴訟?因為個人認為已經嚴重危害到個人隱私(信中有提到), : 而且公開咬定我種種不符合真實的情況,還間接公佈我個人的學校資料,因此是否 : 可以提告?(回文能夠證明的確有將信件轉寄,然後我想站內轉寄應該也有記錄) 1.證明他有轉寄沒意義吧,他也沒否認轉寄行為XD 私下轉寄信哪有什麼罪... 2.如果你所謂的隱私 是網路上已公開的資料 例如你名片就說你中文系了= = 那又侵害了什麼隱私? 另外你堅持要告的話可以告告看 換言之,你花時間去警局做筆錄,對方花時間去跟檢察官說明 最後他有罪的機會不大,但他也不能告你誣告 結果就是 浪費了司法資源,你浪費到他的時間,換取一點爽度... 當然也不是沒有起訴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定罪的可能,很難而已 你退租沒違法 太晚講不厚道而已 他少租的確是他的事 但你待人處事太差 做這種事情害人不利己 何苦來哉...... 你刪推文也沒違法 消除別人花時間精神說的意見 不厚道而已 別人私下轉寄你的信也沒違法 不厚道而已 你不尊重他人感受 別人也不會尊重你的心情 剛好而已 -- 別以為推文在你文章內就屬於你的文章,推文是屬於每個人的創作 他人在沒有違規的情況下被你抹煞心血,任誰都會不高興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40.123.225.94 (09/24 03:38)
yiyi015:就是有人喜歡這樣浪費司法資源 只為了一點點爽度 09/24 10:48
Misako:推這篇,中肯!!! 09/24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