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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mboo1106 (bamboo)》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請問有一位先生和原配生了兩個小孩, : 又另外在外面和別的女人生了一個小孩, : 問題:請問一下,在如果先生的太太過世, : 那太太的遺產先生外面的私生子可以繼承嗎?   民法上的繼承是「身分關係」,即以被繼承人與繼承人具有   一定親屬關係為前提。本件中原配跟該私生子並無任何親屬   關係,故不得繼承。 : 如果太太留遺書以先生外面有私生子為由, : 要剝奪先生的遺產繼承權在實務上可行嗎?   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   不得繼承者,喪失繼承權,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定有明   文。又該條所謂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情事,係指以身 體上或精神上之痛苦加諸於被繼承人而言(最高法院77年台   上字第59號判決參照)   因夫妻共營生活,相互之間具有忠誠義務,被繼承人即配偶   之於外通姦時,亦足致被繼承人感受精神上莫大痛苦(參諸   例來法院於離婚訴訟之論述),亦應認為有重大虐待情事,   而符合上開所述喪失繼承人之事由。而表示喪失繼承權的方   式,並無一定限制,亦可以遺囑為之。所以你這邊的問題,   依實務見解,應屬可行。為了避免事後爭議,建議先和律師 討論遺囑方式,並請其任見證人。    : PS:以免將來太太的遺產部分跑到私生子身上,甚至先生如果之後在取外面的女人, : 則太太大部分的遺產親生小孩都得不到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17.29 ※ 編輯: juliantin0 來自: 140.123.217.29 (12/02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