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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聖誕夜去台北西門町唱歌喝酒 我家在東區,去的時候是騎機車去捷運站坐捷運過去唱歌的 由於晚上唱完沒捷運坐了,所以就坐小黃回東區捷運站停放機車的地方 因為捷運站跟我家不是很遠,隔天早上也要用機車 所以想說慢慢騎回家,沒想到就這樣被警察臨檢了 而我的酒測值為0.79mg 我承認我喝酒還騎那一小段的僥倖心理實在不該 所以我在警局也都全力配合偵訊 警察問完後說叫我好好等候通知,法院會傳訊我去開庭 開庭再好好的法官說,通常我這種狀況,法官看我有悔意會從輕量處 但是我在今天2/8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 紙本裡並未將我有坐小黃回東區停放機車處的事實陳述出來 也沒陳述說 我家就在停放機車不遠處 但是這些我在警局都有陳述 然後在紙本上面的 證據 其中一條寫: 被告於警詢中之自白(被告經傳未到) 問題我根本就沒有被傳到,我不知道這句是什麼意思 然後所犯法條為刑法185條之3 之酒後不能安全駕駛而駕駛罪嫌 此致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日期押 99年1月30日 檢察官:XXX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日期押 99年2月3日 書記官:XXX 問題: 1.我現在收到這份文件之後是等判決書確認嗎?判決一出來還有陳述改判的空間嗎? 如果我現在都沒做,大概判出來的結果會是怎樣? 我完全沒前科,酒駕是這輩子第一次.... 2.被告經傳未到的部份是什麼意思?我很想去開庭面對法官陳述 但是我等了好久,一直都沒收到消息或通知耶 3.文件上面說 如果被告要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請即另以 書狀向簡易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請問這部份的詳細程序應該怎麼進行呢? 書狀的部份有沒有固定的格式,然後向簡易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對象是哪個簡易庭呢? 寄給我的發文字號是99年度偵字第2464號 劍股 發文者是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我又要如何陳述跟請求傳訊呢? 麻煩板上有經驗的板友們可以給予我協助 我真的想把事情的嚴重性拉到最低 我知道酒駕真的也是不對 但我真的很後悔了.... 先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33.177
alawyer:我建議,找律師當面諮詢,會得到很多你在板上得不到的訊息 02/08 19:07
depravity:不寫那些不違法 因為和酒駕部分無必然關係 02/08 19:32
depravity:至於寫了有好有壞好處如您所想被認定情有可原從輕發落 02/08 19:32
depravity:壞處可能是被認為妳都在小黃上了不直接搭回家 02/08 19:33
depravity:妳都說了離家不遠隔天早點起床走去就好了搭小黃也不過百 02/08 19:33
depravity:居然為了省這一段路小錢而酒駕罪加一等重判!!!! 02/08 19:34
airaqua:請求傳訊部分 打電話到法院服務中心會有人教你寫 02/08 20:06
airaqua:應該會判拘役 可易科罰金 或是 開庭時請法官判你緩刑 02/08 20:07
augur:這個版多半是還沒考上任何資格的學生在回答問題 02/08 20:48
augur:不要期待能對實務上的運作有多了解 02/08 20:48
alawyer:To au大,我執業4年了... 02/08 21:20
Befine:謝謝以上各位~ 反正酒駕是事實,我對結果其實本來已經覺得 02/08 21:26
Befine:有所心理準備,但是我在意的是經傳未到,不知道他們是怎麼 02/08 21:26
Befine:"傳"的勒?? 我根本啥都沒被通知到 02/08 21:27
yuusnow:你住的地方是戶籍地嗎? 02/08 21:28
Befine:不是耶,是租的,不過我當初都是請他們寄到公司 02/08 21:29
Befine:今天收到的這份就是在公司收到的 02/08 21:30
※ 編輯: Befine 來自: 123.193.233.177 (02/08 21:31)
yuusnow:傳票有可能是送到戶籍地了...然後有可能沒人收送派出所 02/08 21:33
Beijingman:只能講活該 02/08 22:32
Befine:對阿~活該 02/09 08:46
a386036:1樓~~~聰明 本版酒駕被抓被撞都一定會被說活該 02/09 09:58
augur:酒駕案件還找律師 費用差不多可以讓你再酒駕一次 02/13 00:22
augur:就算找了又能改變什麼 酒駕案件法官一般是即收即結 02/13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