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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租的地方地址是100-1號(範例) 但是郵差有時會把信送到100號 就在隔壁 拿錯就算了 出門口走2步就到了 不用一分鐘 信封上 也大大的有我家人的名字 或是我公司的名字 就算他看不懂中文 也看得懂數字吧 但是鄰居 居然時常都直接拆我家的信 而且還常常一放就不知道多久 導致我繳費單等 時間都超過 好聲好氣跟他說不要亂拆別人信 他都說好好好 然後下次又重複 問題: 面對這種不注重人隱私又害人繳超時罰單的鄰居 請問該如何保障我信件的安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好冷啊~我們擠在一起取暖吧 [超幹] 單身跨年~幹 寶貝你手好冰我幫你取暖 好溫暖 / ╰ ●囧囧囧囧囧囧 ╰ ● ▎ ■ˇ男男男男男男 ■\▁ ▎ ∥∥∥∥∥∥ 〒> ▆▆▆  ̄ ̄ ̄ ̄ ̄ 跨年夜  ̄ ̄ ̄ ̄ ̄ ̄ ̄ ̄ψhaotingting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62.5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398401939.A.560.html
aa182201:對方沒有責任拿給你 你要追究的是郵差 04/25 13:18
Tschien:拆人家的信耶,不是刑法315的妨害秘密嗎?!鄰居怎麼可能 04/25 13:23
Tschien:沒有責任呢? 04/25 13:23
maniaque:通信才有祕密....... 04/25 13:53
gary0217:追究的是郵差+1 04/25 13:54
depravity:我獨居 信箱的信我從來沒去看名字過 XD 04/25 14:09
RandyMarsh:刑法315告下去吧,他沒責人拿給你,但也沒權力開拆 04/25 15:11
RandyMarsh: 責任 04/25 15:11
maniaque:告得成? 那這樣子陷害別人還真簡單.... 04/25 15:18
maniaque:今天本案明明就是 【郵差把B的信送到A的信箱去】 04/25 15:18
maniaque:而不是 【B去開了A信箱,然後拿信出來擅自拆閱】 04/25 15:19
maniaque:絕大多數的人,看到自己信箱的信,都會認為是給自己的.... 04/25 15:20
maniaque:那是【普世的認知與常識】 04/25 15:21
maniaque:講難聽一點,這玩意比較能提的大概就是無因管理這一塊吧.. 04/25 15:22
maniaque:更不用講,要是我看了我信箱冒出這信,直接扔了都不犯法 04/25 15:23
maniaque:記得,信箱上面都有寫地址,要怪要抱怨的對象且找對,好不好 04/25 15:24
depravity:要證明故意恐怕很難 收自己信箱都得有檢查真實義務 04/25 15:43
depravity:這樣日子也太難過了吧 04/25 15:43
depravity:我信任郵差 覺得我信箱信都該是我的 誤拆別人並沒犯罪 04/25 15:46
koala8363813:誤拆一次二次,你怎知是不是故意拆... 04/25 16:10
koala8363813:建議申請郵政信箱or電子帳單因為這些人並不容易改變 04/25 16:14
koala8363813:我並不相信誤拆第一次之後不會注意上面的姓名是誰的 04/25 16:14
koala8363813:如果真以為是自己的誤拆,那怎麼不去誤繳XDXD 04/25 16:16
koala8363813:不知道這構不構成"侵佔",已知不是自己的還放在自家 04/25 16:17
koala8363813:郵差每天分那麼多信"誤放再所難免",當然也可投訴 04/25 16:18
koala8363813:但這種事情郵差得付責任、拆信的人也不能完全無責吧 04/25 16:19
koala8363813:我連郵政信箱的信都會被放置隔壁信箱的信 04/25 16:19
koala8363813:但我會隔天或二天拿去郵局和櫃檯的人說 04/25 16:20
koala8363813:說一件較瞎的事:喜帖沒收到.結果事後收到.沒去沒包 04/25 16:22
koala8363813:我看見信箱不是我家的信若是隔壁的就投進他家信箱 04/25 16:26
koala8363813:直接扔不犯法,但道德良心m你有什麼想法呢? 04/25 16:33
koala8363813:房客搬離信一直再寄來就義務通知,不理當然就直接扔 04/25 16:33
maniaque:扯到道德?扯到良心?真是有趣了........ 04/25 16:37
maniaque:那要不要跟這信件的真正收件人收信箱使用費??? 04/25 16:37
maniaque:民法有無因管理這一塊可以主張,何謂義務通知???基於民法 04/25 16:38
maniaque:哪一條而成立的行為??? 04/25 16:38
maniaque:請問一下,看到河邊有人掉到水裡面,樓上要主張任何人應該 04/25 16:39
maniaque:看到就有義務跳下去救是吧?? 04/25 16:39
maniaque:誰做錯誰負責,不是天經地義嘛??? 04/25 16:40
maniaque:憑什麼"強加義務"到別人身上?樓上請說說看吧... 04/25 16:40
maniaque:你郵局怎不先貼一張【本公司如有送錯,一封信賠一千元??】 04/25 16:40
maniaque:回到本案?? 當事人該跟誰翻桌?? 04/25 16:41
maniaque:真是幸福,做錯的不用負責,沒義務的反倒要被課以義務??? 04/25 16:42
aoiaoi:所以我應該是要去跟 郵局申訴 請郵差拿到正確住址嗎? 04/25 16:42
maniaque:不知道,請 a 大去問偉大的 k 大吧...... 04/25 16:42
aoiaoi:我覺得鄰居是故意的 他今天拿了5~6封信給我 而且都拆了耶 04/25 16:43
maniaque:要是照 k 大這樣子,那我信箱每天一堆收信者不是我的廣告 04/25 16:43
koala8363813:那是人有側隱之心,沒有能力幹嘛跳下去救 04/25 16:43
maniaque:信,那 k 大應該不可以看,並且把他寄到正確的email addres 04/25 16:44
maniaque:能力??什麼是能力?? 人有潛能呀...要凹大家都馬可以凹 04/25 16:44
koala8363813:郵局送一封平信才五元的郵資..賠一千元太誇張了 04/25 16:45
maniaque:我直覺打開"我的"信箱就是拆信,還得先看看收件者是誰歐?? 04/25 16:45
maniaque:阿我打開我的錢包,要不要先看看裡面的錢是不是我的呀?? 04/25 16:45
maniaque:會不會路邊有個人跳出來說,對不起,你錢包的錢跟我掉的錢 04/25 16:45
maniaque:長得一磨一樣,請還給我吧......(窩勒~~~) 04/25 16:46
maniaque:至少人家還拿給你,別人搞不好直接丟垃圾桶了 04/25 16:47
maniaque:原PO不會跟對方講,拿一封信過來賞一百元走路工...... 04/25 16:48
maniaque:個人只簡單講,郵局收了郵資,就有【義務】【責任】把信送 04/25 16:49
maniaque:到收件者手上,送錯就要負責,民法就是這樣寫承攬章節 04/25 16:50
koala8363813:請問一下同家人不是你的信難道你也會拆嗎? 04/25 16:51
maniaque:若今天有一封不是我的信丟到我信箱,我有無義務把這封信 04/25 16:51
maniaque:送到這個收件人手上??? 04/25 16:51
maniaque:請 k大不要轉移話題扯到家裡同居者的這一塊去 04/25 16:52
maniaque:那是【你家裡的事】.....跟郵局無關...... 04/25 16:52
koala8363813:我會扯的原因是:不是你的名字就不應該拆即使同信箱 04/25 16:53
maniaque:要告家人就去告,就跟哥哥大頭菜被弟弟拿去給媽媽煮了 04/25 16:53
koala8363813:還有舉皮包的例子太好笑,皮包不會有人投、寄好嗎? 04/25 16:54
maniaque:然後哥哥就去告弟弟竊盜一樣.... 04/25 16:54
maniaque:共居者自己去處理,好不好..... 04/25 16:54
maniaque:今天案子很單純,就是 A 信箱 跟 B 信箱 04/25 16:55
maniaque:又何必扯到寄到 A 信箱的信,然後家裡人該怎樣處理信件 04/25 16:55
maniaque:【干本案有啥屁關係??】 04/25 16:56
maniaque:難道要學包龍星講【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不犯法】是吧?? 04/25 16:57
koala8363813:我是舉例:投錯地址等於投到同信箱的意思。 04/25 16:58
koala8363813:意思是投錯地址難不成都可光明正大的拆信? 04/25 16:58
koala8363813:有人要是不小心把錢放進你的皮包但錢無名字就用了XD 04/25 17:00
maniaque:信箱是信箱,共居是共居 04/25 17:01
koala8363813:問題信有名字吧..誤看是不小心..但若是故意看差很大 04/25 17:02
maniaque:好吧,那打個比方,之前應該有類似案例 04/25 17:02
maniaque:有婦女睡迷糊,跑錯房間,跑到一個男人的房間,就直接躺下 04/25 17:02
maniaque:男的以為【客房服務】,自己也不是很清醒,然後騎上去黑修 04/25 17:03
maniaque:阿女的以為是自己老公,然後也賣力的扭下去,結果後來男的 04/25 17:04
maniaque:說表現不錯,下次再來光顧,女的才發現被不是老公睡了 04/25 17:04
maniaque:阿女的要去告男的強姦嘛?是要主張男的怎不先問清楚就騎 04/25 17:05
maniaque:要告對方趁機強姦??? 04/25 17:06
maniaque:我只問 k 大一個問題,今天一封信丟到我信箱 04/25 17:06
maniaque:我不想看,丟了它,犯不犯法??? 04/25 17:06
maniaque:哪一條法律要求我一定要看清楚收件人是誰才能丟?? 04/25 17:07
maniaque:這是【我的信箱耶】!!!! 04/25 17:07
maniaque:您可以把郵政法或民法搬出來論經數典都行!!! 04/25 17:07
koala8363813:你的舉例太好笑了啦..我才不信這二個人會互告. 04/25 17:08
maniaque:不要隨隨便便課以不存在的義務跟責任.... 04/25 17:08
koala8363813:丟不犯法,所以我說道德良心,但若不丟放在自己家... 04/25 17:08
maniaque:請 k 大自己去 gooogle ,類似案例真的發生.... 04/25 17:09
koala8363813:對於你舉的例子,二個都爽到的人有什麼好告的XD 04/25 17:09
maniaque:要是看都不看就丟,竟然還得冠上沒道德良心???? 04/25 17:09
koala8363813:新聞有播這個新聞..我和你說我只是路過..不是什麼 大 04/25 17:09
maniaque:誰敢當面當庭廣眾指責我或d 大這樣子叫做沒道德良心 04/25 17:10
maniaque:這就叫做 【公然侮辱】....懂嘛???? 04/25 17:10
koala8363813:你會對自家的信箱的信連看都不看就丟當然沒有問題 04/25 17:10
maniaque:因為看了收件人是誰,所以就有責任歐??? 04/25 17:11
koala8363813:法律絕對沒有規定你一定要把信還給人但知道是誰的信 04/25 17:12
maniaque:太恐怖了吧....... 04/25 17:12
maniaque:知道什麼是社會冷漠嘛??? 04/25 17:12
koala8363813:我沒有講有責任..就是自己有沒有良心的問題而已 04/25 17:13
maniaque:阿是不是講樓上傳出打罵聲,樓下就有義務要去報警?? 04/25 17:13
maniaque:或者是出面去相勸???? 04/25 17:13
maniaque:您的主張跟這應該差不多吧.... 04/25 17:13
maniaque:還良心勒~~~~~要不要去翻翻教育部辭典,對於良心的定義 04/25 17:14
koala8363813:搞不好別人還覺得報警的多事XDXD(誤) 04/25 17:14
maniaque:要是照這樣說,看到沒飯吃的人,要給他大餐,否則沒良心 04/25 17:14
maniaque:看到沒保暖衣物穿的人,要脫下自己的衣服給他,否則沒良心 04/25 17:15
koala8363813:不過真的有良心的人擔心別人出事是會去報警的 04/25 17:15
maniaque:是吧???這些都是【您親眼看到】的,不是嘛??? 04/25 17:15
maniaque:不要用自己的尺度去量秤別人,更不用講自己的尺度論述 04/25 17:16
koala8363813:沒有能力當然不要好嗎?問題投信箱沒能力就算了 04/25 17:16
maniaque:明明自己都無法自圓其說了..... 04/25 17:16
maniaque:道德良心有其存在的一致性..... 04/25 17:17
maniaque:呵~~什麼叫【沒能力】???唉~~~~ 04/25 17:17
maniaque:有碰過路上借錢的吧,五十塊一百塊在借,甚至是10塊錢也行 04/25 17:18
maniaque:沒能力掏出十元五十元一百元??真的嘛??? 04/25 17:18
maniaque:不要又扯道德良心跟能力有無這種形而上的東西,沒意義 04/25 17:19
koala8363813:你的舉例我無法認同情況都差很多 04/25 17:21
koala8363813:我不是法官,但我認為我是有良心有能力投信箱的人。 04/25 17:23
koala8363813:我自己個人認為別人的信直接丟進圾垃桶萬一是什麼重 04/25 17:26
koala8363813:要的信怎麼辨...但我若丟了內心會覺得拍謝就這樣 04/25 17:26
koala8363813:不過話說回來重要的信用平信寄好像後果都要自己負責 04/25 17:28
koala8363813:會不會以後這樣的事帳單變成要掛號XDXDXD郵資自出 04/25 17:28
RandyMarsh:本案客觀上有開拆他人封緘信件,重點是主觀上的證明 04/25 19:00
RandyMarsh:我覺得一般的誤拆的確很難證明有故意,但如果本案 04/25 19:00
RandyMarsh:被害人所謂為真,有多次告知請求注意,那們要以此證明 04/25 19:01
RandyMarsh:有故意,應該還是有空間,跟一般的誤拆是不一樣的 04/25 19:01
RandyMarsh:不過原PO你有提醒她的蒐證去蒐集多一點吧~錄音之類的 04/25 19:02
RandyMarsh:如果你蒐證可以蒐證到類似上面的推文:信箱是我的 04/25 19:25
RandyMarsh:,為什麼我不能拆裡面的信 。 之類的話,要拿來證明他 04/25 19:25
RandyMarsh:的故意,或是未必故意,機會就更大了 04/25 19:26
Tschien:推R大。刑法315的構成要件係無故拆封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 04/25 20:01
depravity:這請求應允之義務來源是?? 04/25 23:57
OAzenO:別忘了有郵政法這個特別法 04/26 01:20
jsschen:板主~這裡不是法律板嗎?不論法長篇大論談道德良心不桶嗎 04/26 01:20
OAzenO:順帶一提 只有掛號以上郵件才可能有賠償責任 平信不賠喔~ 04/26 01:22
noovertime:拆家裡信箱內的信件 從不先看信封姓名 +1 04/26 04:06
noovertime:難道這樣也會有機會觸法了嗎...... 04/26 04:06
koala8363813:原來法律板不可以講良心道德,有這規定請桶,謝謝! 04/26 10:49
aa182201:法律都講求道德良心了為什麼不能在法律"版"獎? 04/26 19:02
koala8363813:曾經信被家人拆很生氣..和家人解釋這是可以告的!! 04/26 21:41
koala8363813:但家人不大鳥我..還認為他沒怎樣唷....... 04/26 21:41
koala8363813:所以家人的信我也曾去拆看他反應..但他們是不以為意 04/26 21:44
depravity:欲回文者請見#1JMyhvRG 04/26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