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ceshotse:計程車?是業務過失傷害喔,非一般過失傷害 05/26 17:13
→ niceshotse:提告若對方堅持不和解,還可刑附民求償 05/26 17:14
→ niceshotse:若對方真的態度不佳,提告就是了... 05/26 17:15
→ niceshotse:民事訴訟求償還可要求精神撫慰金,就不只10k了 05/26 17:16
推 aa182201:他沒帶人就是一般的過失傷害而已 05/26 17:45
→ maniaque:然後若計程車是他的,直接提擔保做假扣押..... 05/26 19:21
推 jsschen:收集他嗆你態度不佳的證據 05/26 20:05
→ maniaque:不過,前車會主張有責任,那表示您應該有做了什麼事吧? 05/26 20:28
→ maniaque:變換車道? 您要不要再交代清楚一點 05/26 20:29
→ depravity:無法刑逼民只不過是無法獲得額外的補償該有的還是有 05/26 22:11
→ depravity:無損妳的權益(刑那份是屬於國庫的沒必要非給你不可) 05/26 22:12
→ depravity:妳還是可以刑附民省掉先付才判費這事 05/26 22:13
→ g243536:對這種人 你只好耐心跟他走法院~一步一步來 05/26 22:16
→ s26492755:老是有人想以刑逼民..... 05/27 03:10
推 jsschen:可以請以刑逼民成功的經驗分享嗎 05/27 09:04
計程車沒載人,所以是一般過失傷害~
我想雙黃線違規左轉,但還未轉想等對向沒車之前就被撞了,所以有責失~
我現在查可能最差是不起訴,連帶的民事判賠也有可能不會有多少錢,
修車就快1萬,保險公司還要折舊~
如果只判賠幾千,在這場車禍中我大概是被撞受了傷又花錢的倒楣鬼~
的確以刑逼民是看很多文章看來的,這用語也許看起來像要獅子大開口~
但說實在話我真的覺得我沒有要求天價~
對方那麼沒有誠意讓人生氣,
我一方面只想拿回基本的賠償,我知道有單據的一定要的到,
但有些真的是一些隱藏的生活不便,跑警局跑醫院還有些課程因此要請假~
補貼這些我不覺得要求得很過分~
一方面只是想讓司機不是什麼都推給保險公司,
然後過的很爽~完全置身事外~
如果他也不怕有前科,好像這場車禍他一點苦頭都不用嚐~
我不甘心而已~
以刑逼民,如果我的概念沒有錯,就是有人不想背前科,所以願意多付點錢和解~
那家人的朋友的確有發生過~
因完全不想背前科,所以對方沒骨折不是超嚴重的傷,賠了大概20~30萬吧~
我想以刑逼民這種事是存在的吧.....
※ 編輯: enzymes (140.121.70.4), 05/27/2014 15:43:47
→ jsschen:想讓他背前科就告吧 基本上會成立 05/27 16:16
→ s26492755:撞你的才倒霉吧,不等等淨空又違規迴轉...這就是為什麼 05/27 20:05
→ s26492755:有人車禍受傷最大 05/27 20:05
→ s26492755:話說初判表出來了嗎 對方零肇責的話 過失傷害就不會 05/27 20:09
→ s26492755:成立喔 05/27 20:10
→ m06:你是停在哪? 05/28 19:24
初判~
計程車可能肇事原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前後車安全距離 (處罰條例第58調1款)
我可能的肇事原因:暫時停等位置不當 (雙黃線路段禁止跨越)
對阿,我違規,想要暫停在路上靠雙黃線處左轉,
但是對有違規的人全部都可以撞了沒有責任嗎.....
大概我把道義上責任看的太嚴重,
沒關係就讓法官去判好了~
傷害若不成立我也認了,有時候事情發生了也是個機會可以學習~
※ 編輯: enzymes (140.121.70.4), 05/29/2014 16:21:03
→ s26492755:要學習的是遵守交通規則,不過你舉的肇事責任差不多是這 05/29 19:37
→ s26492755:樣 我推測可能你全責或你七對方三 05/29 19:39
→ s26492755:對方大可以繳錢給政府在對你求償 也許連過失傷害都不成 05/29 19:45
→ s26492755:立 目前對方有要你陪修車費用嗎? 05/29 19:45
推 Trifox: 正視聽一下,初判或車鑑寫在前面的是主要肇責,一般背負 07/03 06:10
→ Trifox: 六成至全責。原po初判寫在後,一般認定責任較輕,但並非 07/03 06:10
→ Trifox: 無責。遵守交通規則與路權判定也會分開看,並不是停在雙 07/03 06:10
→ Trifox: 黃線上等迴轉的,大家就有權撞他還無責。 07/03 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