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ka: 贈與超過兩年就不列為遺產 12/10 15:46
推 javabird: 你不想要舊房子的話,賣了拿現去買新房子也好.這樣做確實 12/11 18:04
→ javabird: 將來爭議較小. 12/11 18:04
→ einnoc: 目前看來是第一個方式比較節稅 因為賣新房子的錢送給你超 12/11 23:24
→ einnoc: 過220萬也會有贈與稅問題 12/11 23:25
→ einnoc: 留到遺產以後就麻煩了 如果妳的意思是妳外公只生妳媽一個 12/11 23:29
→ einnoc: 那妳媽的特留分會變得很大會是1/2 若妳沒先立遺囑就是全部 12/11 23:32
→ einnoc: 遺產都是你媽繼承 就算預立遺囑也要符合法定條件 12/11 23:33
→ einnoc: 總之就是先移轉比較保險 12/11 23:34
→ einnoc: 只要躲過擬制遺產的兩年就不會有爭議 12/11 23:36
推 fatcats: 爭議是指? 人有處分自己財產的自由 在世的話何來遺產之說 12/12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