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troflyer (博博博)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大嘴鳥宅配通送貨員找人冒簽收貨
時間Fri Jan 2 13:27:03 2015
事實經過:
大嘴鳥宅配通送貨員找人冒簽收貨
小弟在2014/12/25在momo下單(錄音筆),等了一個禮拜都沒送到家裡。
因為之前一般宅配有遇過五個工作天內才寄到(用郵局)。
因此2014/12/31才上去查看,這時才發覺訂單寫著我已經領了。
貨運公司是台灣宅配通,寫著配送時間是在12/26下午,而當天我完全沒有接到任何電話。
掃描的簽收單上根本不是我的簽名(電話是正確的),他在訂單上標註了“管理員簽收”
打電話給房東確認當天沒有委派任何人來打掃或者簽收。
有合理理由懷疑派送員自己找人代簽了事。
目前已經聯絡宅配通可是處理速度非常慢。
問題:
小弟需要去警局報案嗎?
還是等他們處理(擔心有類似追溯期的限制)再去報案呢?
有何法律條文需要了解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嗎?
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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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pravity: 你該找MOMO要沒收到的貨 貨運怎麼了那是賣家的事情 01/02 16:30
→ a9301040: 找賣家,運送人是賣家的輔助人 01/02 17:22
推 KKyosuke: 你要找賣家 賣家要去找貨運 01/02 18:29
推 alisastar: 找momo 他會換貨運再送一次 01/02 23:35
→ astroflyer: 感謝各位的釐清!找了賣家聯絡,說派送員銷錯單, 01/03 10:21
→ astroflyer: 貨物“太小”也找不到了。還是請大家慎選貨運>< 01/03 10:22
→ depravity: 可是 這家可能知道自己問題 每次申訴都很乾脆認帳 01/04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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