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pravity (沉淪)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公告] 警告 GLPLy 請在15天內執行PTTLAW判決內容
時間Sat Oct 1 10:55:12 2016
作者: 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 看板: PttLaw
標題: Re: [申訴] 不服 PttLifeLaw 版判決
時間: Mon Sep 19 12:30:26 2016
判決主文:
廢除判決水桶兩週處分,但請申訴人於系爭文章回文說明推文理由。
判決理由:
按現行勞基法,並未明文規定離職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僅於實務上有認定
離職交接是勞務之附隨義務;但亦有判決認為,雇主僅得在因未辦理交接手續
而受到實質損害時,得主張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以保障勞工之權益,在此先行
敘明。
經查,系爭申訴人之論述,難以認定有不適法之虞,但如同申訴人所述,生活
法律版有一部分之使用者皆為非法律相關之人士,僅以一句話簡單帶過可能造
成一定的誤會,又申訴人之勞資問題有相關論述(後面侮辱部份與勞資問題
無關),因此版主系基於避免造成使用者之錯誤解讀而予以懲處,但其申訴人之
理由亦對於討論勞資問題應有所幫助。
綜上所述,撤銷水桶處分,但請申訴人就系爭勞資部份整理相關資料後分享至
看板,全案終結。
Ptt法務部 PttLaw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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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已逾十日未執行判決主文內容"請申訴人於系爭文章回文說明推文理由"
若逾本篇警告後十五日仍未執行將因未執行您本人上訴案之判決
而被認定重大違規受到三個月水桶處份
depra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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