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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 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 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 這是勞工的不休假加班費的規定... 今天不肖立委表面上是打公務人員, 但背後的意義是打下了公務人員的基本權益,背 後的企業金主就可以順理成章的打壓自己企業的勞工.... 基本上,勞工跟一般事務官對立是很可笑的,這兩類都是員工而已,只不過他們老闆一 個是企業主,一個是民選人員與民代(你要說老百姓也行,但實務運作非如此)....結果 ,政治操作的結果,變成一般勞工去打跟他們一樣的基層事務官... 荒唐可笑至極.... 明明就是加班費,卻被操弄成獎金讓社會誤解... 打完了公務人員,是不是接下來要批判教職寒暑假領薪水? 這種沒品的立委建議大家周一開始打電話到他們辦公室抗議 不休假工作領加班費被羞辱.... 這些混帳民代的工作就是開會,但每開會一天都額外有出席費跟交通膳雜費可領 怎不檢討?!莫名其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7.90.4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04022771.A.E82.html
genderbb:不把勞基法修掉,公務員被打下勞工也沒影響。雇主打壓勞 06/29 14:23
genderbb:工心一橫到勞工局告,公務員能不管嗎? 06/29 14:23
jeff101234:但是勞工一般為了生活也只能忍氣吞聲.... 06/29 14:32
jeff101234:要是勞基法這麼有保障的話 慣老闆還會那麼多嗎 06/29 14:33
Imuran:贊成砍掉+強制休假不准加班~ 立法時間到關電腦關手機 06/29 15:15
Imuran:買賣工時銀貨兩訖 1日8小時天公地道~ 06/29 15:16
Imuran:另外請配給每個人手機喔~每個月因公的私人通話費快吃不下了 06/29 15:17
RalphLaurenn:要打給誰 呂xx嗎 06/29 16:19
loking:砍掉很好阿 就不要擋我們放假 強迫我們免費加班 06/29 20:07
airlow:不擋休假這個不可能啦... 06/29 21:25
maniaque:用錯法條了啦,要看施行細則第24條,勞工可以全額折現..... 06/29 21:49
maniaque:特休若一天都沒休,全都可以折現(所以國營事業走這一條) 06/29 21:49
airlow:全額折現也比我們現在國旅卡的作法好呀 06/29 23:00
SCLPAL:老闆作業時間關係,我連加班補修都沒辦法請QQ 06/30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