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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9月1日口頭提出辭職,和主管溝通一星期後,仍無法得到共識,長官希望我可以做到明 年二月底。但已有個人考量,必須於10月1日前辭職。長官直到現在仍堅持辭職只能在明 年二月底。 已提出報告並清楚表達,而長官卻也在報告上,繼續堅持辭職只能在明年二月底, 人事室也因離職時間不一致,將我的報告退回。 搜尋過、也嘗試過各種方法,但目前為止,快要只剩曠職這條路。 因為是普考,所以想提離職,私人企業上班報到日是10月1日,如果要拿到證明,是不是 現在就該開始請事假、曠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32.6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11212906.A.56B.html
sunline56: 有在離職前30日書面告知就立於不敗之地了 做好業務交 09/20 19:43
loveyou999: 你長官也太喜歡你了吧 ⊙_⊙ 09/20 19:44
sunline56: 接 10.1就閃人 不然找立委蘋果 不信老闆不簽ㄓㄨㄣ 09/20 19:45
a9301040: 辭職最大,交待條例看一下就好,其他就是你最大 09/20 20:03
a9301040: 你不來上班,「長官」拿把你怎樣?曠職...有什麼好怕 09/20 20:04
a9301040: 10/1,長官都不長官了,他白目就別當他是官 09/20 20:05
tofu1209: 有點扯欸 都要辭職了 還這樣 根本是故意的 09/20 20:29
tofu1209: 最快就是找議員了 呵呵 09/20 20:38
chungist: 公務員辭職依法不得拒絕,不用功! 09/20 22:15
xoyster: 樓上正解 09/20 22:21
WTF1111: 簽到長官的長官阿...或是敲門進去聊聊 09/20 23:37
WTF1111: 不然投書市長信箱...至少也是個小地震 09/20 23:37
WTF1111: 還可以寫說長官不讓你開始辦理交接...就好玩了 09/20 23:38
otis000: 曠職根本不痛不癢 沒啥好擔憂的 09/21 00:54
otis000: 如果哪天你又考上 這個曠職紀錄也無法阻止你回來任職 09/21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