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enderbb: 我的機關我做好送出去-有權主管-文書日期,這樣就隔天了 01/03 01:49
→ genderbb: 真正寄送出去又要再加一天。 01/03 01:49
→ s488716: 那有檢討特別快中不正常的公務員嗎? 01/03 02:22
不知道,但我同意這可以檢討,理由如下。
→ s488716: 而且為什麼特別快就是不正常? 01/03 02:22
行政不中立。
→ s488716: 行政機關為什麼做不到每個人都特別快? 01/03 02:22
→ s488716: 衛福部那時候傳資料給屏東縣政府不也是用電子郵件傳? 01/03 02:31
如果柯文哲要改善上述的公文流程讓每件公文都很快,那
我也沒意見啊,例如我擬好按一個send就把公文傳出去,
然後再規定每個主管手機要裝公文系統(另外開發),規
定他們文到10分鐘內要核章,那就很快,但現在又不是這
樣,如果書記官每發一個文就自己跑科長,科長光坐在那
邊蓋章其他什麼事都不用做了。
推 pttptt2008: 因為差別待遇,所以被人認為行政不中立,就醬。 01/03 02:39
推 pttptt2008: 所以這件事情根源在上頭,跟基層公務人員無關, 01/03 02:41
→ pttptt2008: 所以這些人炮公務人員才奇怪,或者也只會炮公務人員? 01/03 02:43
推 bulljohn: 回樓上S大 我是科技業轉公職,我原也不理解公務圈為何 01/03 02:48
→ bulljohn: 效率低落,但其實處理不同類型公文,送達的方式有所不同 01/03 02:48
→ bulljohn: ,有些用紙本處理也是為了謹慎,現實情況中很多基層第一 01/03 02:48
→ bulljohn: 線的公職,常常面對民眾不同需求的問題,有時候也需要東 01/03 02:48
→ bulljohn: 跑西跑,甚至ㄧ處理就是半天過去,長官亦然,基層的工作 01/03 02:48
→ bulljohn: 真的不是只有屁股黏在椅子上蓋章看公文而已,以前私人 01/03 02:48
→ bulljohn: 企業只需要顧及自己的事,公務人員處理的事有關於多人 01/03 02:48
→ bulljohn: 的權利義務,稍有閃失,可能會有大問題,很多事情真的要 01/03 02:48
→ bulljohn: 進來做了才知道,我相信有很多可以改進的地方,但目前 01/03 02:48
→ bulljohn: 有許多批評是不正確的。 01/03 02:48
→ s488716: 但這件事是中監送醫療鑑定報告給矯正署Delay 01/03 03:10
→ s488716: 矯正署基本上還是要依據鑑定報告另外開會決定 01/03 03:11
→ s488716: 現在問題是出在「送鑑定報告」的方式。 01/03 03:11
→ s488716: 有必要一定要看正本嗎?經手的都是公務員會有人偽造嗎? 01/03 03:12
→ s488716: 若否,是否可考量採取更快的方式。 01/03 03:12
→ s488716: 如果矯正署認為鑑定報告有問題不放人,我到覺得沒有問題 01/03 03:13
原則上一定是要正本,當然,我不否認有原則就有例外,
如果上頭的說不計任何代價,31日中午前要到,那影本也
無不可(反正你OK就好了),但現在是在批為什麼不採取
什麼什麼方式,那你不覺得首先應該釐清的是,正常的方
式到底是什麼嗎?
不然影本就好你說可以傳真,一定要正本你也可以說為什
麼不搭高鐵,但這些質疑,必須存在著31日一定要把陳水
扁放出來的義務時才成立,那請問,這個「義務」到底是
什麼?
我也不是認為完全沒有拖延的可能,確實也有可能其他人
都用電子郵件,但遇到陳水扁就偏偏慢慢送,但是一句「
為什麼不XXXX」,講好聽點是直,講難聽點是說話不經大
腦。平心而論,這事如果落在我身上,這麼敏感的東西,
再怎麼樣我也是不敢拖的,一定最快速度處理好,然後─
放在工友桌上。
推 pttptt2008: 一定要正本,這是基本的。公務體系對於"合法的過程" 01/03 03:15
→ pttptt2008: 很重視,當然有你知道的例外,但例外大多數是上頭指示 01/03 03:17
→ pttptt2008: 其實公務體系你可以看成一般公司的決策者和執行者, 01/03 03:18
→ pttptt2008: 決策者多數是政務官,執行者多數是事務官, 01/03 03:19
→ pttptt2008: 這是我一點看法,不知道有沒有錯誤。 01/03 03:19
→ s488716: 公務機關有多少簽呈當作資料的附件都是影本了… 01/03 03:20
推 pttptt2008: 附件可以是影本。 01/03 03:23
→ s488716: 那鑑定報告對於矯正署作成決定而言,為何一定要正本? 01/03 03:24
→ s488716: 況且,這個資料經手的都是公務員,也可事後驗證正確性。 01/03 03:25
推 pttptt2008: 你還真以為那個理由是理由? 01/03 03:25
→ s488716: 印給委員的也都是影本阿…哪有那麼多正本… 01/03 03:26
→ pttptt2008: 換句話說,這件事情處理流程在我看來算一般流程, 01/03 03:26
→ pttptt2008: 至於你說特別快的,是有上頭指示的特殊流程。 01/03 03:27
→ imaginefly: 柯的一般流程在他在的時候沒問題 除非他四年維持或八 01/03 06:46
→ imaginefly: 年後爬到更高位置…不然…任何流程都可能被異議…苦 01/03 06:46
→ imaginefly: 的是當初第一線基層…這就是現實的官場文化…因為也 01/03 06:46
→ imaginefly: 不是每個官都是柯… 01/03 06:46
推 jelly777: 這不是整人什麼才叫整人? 01/03 07:52
推 DecaRaBia: 我覺得這件事你從公務體系去思考就錯了,它是「政治」 01/03 08:09
→ DecaRaBia: 問題,一直都是。。若上面有心讓陳水扁出來,要早一天 01/03 08:09
→ DecaRaBia: 出來都不是不可能。 01/03 08:09
推 misson: 還是老話啊,長官要快就快,要慢就慢 01/03 08:17
→ misson: 要欠人幹現在就被人家幹,基層只要負責出來坦就行了 01/03 08:17
推 hahacc: 原說的PO這些都不是理由 一切看長官 01/03 08:18
推 misson: 現在長官被鞭了,看來又有人要出來扛了,我還比較擔心那 01/03 08:21
→ misson: 位去拿公文的 01/03 08:21
推 misson: 沒事塞車塞個半死還要被拖出來坦工作效率 01/03 08:23
推 carterdunk: 推這篇 01/03 08:37
推 BlackCoal: 工友是幫你跑文的,沒有蓋章,不算一關。法院公文幾乎 01/03 08:49
→ BlackCoal: 都法官決行的,等於只有你,科長,法官三個人的章,不 01/03 08:49
→ BlackCoal: 算少,但是也不算很多層了。舉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來說, 01/03 08:49
→ BlackCoal: 流程可能是承辦,股長,科長,副局長,局長,副市長, 01/03 08:49
→ BlackCoal: 市長,這種能一天核完才真的是奇蹟 01/03 08:49
工友就是等公車啊,看多久一班,休假的時候也會減班,
代理人通常等他們自己的忙完後才會幫送。
另外,像你下篇說的,如果柯文哲今天是先要法務部說清
楚一般情況為何,要法務部提出類似案例平均送達日期後
再來檢討這個Case是否遲延,「用數據說服他」,那我會
認為他頭腦很清楚。
然而,他現在是市長,不是市民,他應該有先了解公務員
作業方法的義務,從現行制度來理解整個事件的結果(至
於制度是否有改善空間可以修正,是另一回事),而非在
搞不清楚狀況前就先開砲,那我覺得很恐怖。
事務官是很怕事的,只要你長官願意出來坦,你要我幹什
麼都可以,否則,如果今天我按照正常流程辦事,輿論一
來,你就質疑我為何不走「不正常」的流程,那下次我走
不正常的流程,其他人犯來檢舉我行政不中立時,你要幫
幫我壓嗎?
噓 het97306: 一句觀感不好,就要你跪下了,這就是當今世道 01/03 09:12
推 therock0809: 明明就政治問題,扯太遠了 01/03 09:12
→ het97306: 消極不作為來糟蹋人,還扯公文塞車,真是擺明把大家當 01/03 09:15
→ het97306: 漁民 01/03 09:15
※ 編輯: ritud (49.213.133.1), 01/03/2015 10:11:30
推 maniaque: 可以請柯P去想想,洪仲丘是"怎麼死的" 01/03 09:26
→ maniaque: 前面就是一整個沒有照程序來,只為了立刻把人送進去操 01/03 09:26
→ maniaque: 今天沒事就沒事,有事大家就得開始算總帳,誰沒照規定來 01/03 09:27
→ maniaque: 遲早柯P這樣做法,會出大事,看旁邊的人怎麼幫柯P扛. 01/03 09:28
→ tenka92417: 科科目前看起來就是無視行政程序 01/03 09:34
推 winbond: 工友都能算一關的話,效率真的很差 01/03 10:03
推 pttptt2008: 還有歐,如果你自己跑公文流程,以急件處理,沒有理由 01/03 10:31
→ pttptt2008: 的話,政風可以懷疑你圖利他人或賄賂罪調查你, 01/03 10:32
→ pttptt2008: 這一點我不知道正不正確,所以沒有上頭交辦, 01/03 10:33
→ pttptt2008: 就算你想快,就幾乎會出事,老話一句,這件事看上頭。 01/03 10:33
→ proletariat: 公文加快處理又沒有讓他人獲得不法利益 哪來圖利? 01/03 11:09
推 nldwmg: 有人認為工友為什麼算一關?因為工友會定期來收你的公文 01/03 11:24
→ nldwmg: 不可能你做好一件他就來幫你送一件,除非你自己跑公文 01/03 11:24
→ nldwmg: 除非特別重要,或是主管交辦事項才有可能自己跑 01/03 11:25
→ nldwmg: 這個案子為什麼不能用電子公文?因為有X光片等醫療附件 01/03 11:26
→ nldwmg: 有權有勢的人真好,可以專人跑公文,做太慢還會被電﹗ 01/03 11:27
→ nldwmg: 如果一般囚犯,看有沒有這種特權﹗ 01/03 11:28
推 asdfghjklasd: 顏青標的例子你要不要也寫出來看. 01/03 11:45
→ hdtb: 第9段不就是寫顏嗎 01/03 11:57
推 asdfghjklasd: 他是寫某某某吧. 01/03 12:14
推 Players0305: 今天這個是政治問題,其他的就不用討論了。 01/03 12:37
推 Ct730d: 推這篇 01/03 13:07
→ fenix220: 哈哈 原來真的沒電子公文系統 偉哉法務部 01/03 17:26
噓 spector66: 可惜法務部次長的說法跟你不一樣 01/03 21:11
噓 jokebbs: 難怪公務員會被看不起 就是有塞車這種爛理由爛效率 01/03 22:49
噓 silentocean: 不要害我們公務員被瞧不起好嗎? 01/03 23:05
噓 tdlions: 屎矯正署 害我們大家被公幹 萎災政府 落人口舌 01/03 23:19
推 violing613: 在台灣,中立被某些人視為罪行。 01/04 00:28
→ asdfghjklasd: 該中立時怎不全都中立呢? 01/04 03:41
推 bulljohn: 公務人員是ㄧ種職業,請尊重,要批評,也請指名道姓並 01/04 08:03
→ bulljohn: 拿出證據,ㄧ桿子打ㄧ船人是不負責任的言論,我身邊很多 01/04 08:03
→ bulljohn: 都是認真能力又強又負責任的年輕公務人員。 01/04 08:03
推 Yuhja: 推認真的書記官!! 01/04 08:48
噓 ksxo: 所以重點不就在上頭的態度嗎 01/04 09:47
推 letumvelvita: 不懂得人總是會特別自以為是的大聲 01/04 20:42
→ airlow: 說真的,五點五十幾分送到,處理一下應該沒啥,我就不信真 01/05 08:37
→ airlow: 的五點半就都準時下班見不到人,那理由我自己都不相信 01/05 08:38
→ vince1027: 顏清標假釋案神速 怎麼沒聽你站出來說話是特權? 01/05 23:48
→ vince1027: 跑公文還要工友送件...真的滿爽的 01/05 23:49
→ vince1027: 有些單位都自己跑文,而且發文還會被收發刁難一下 01/05 23:50
→ vince1027: 只希望有個熱心的收發就好 01/05 23:52
噓 poiu1234: 廢公文制度才是真正改善行政效率的根本 01/06 13:54
→ poiu1234: 同朝為官都不屑這種公文制度 爛 01/06 13:55
推 illume: 01/11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