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kratio (X)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新北市某區里長涉嫌偽造土地同意書
時間Thu Jun 4 17:46:24 2020
1.里長出具不正確的土地同意書=請參閱刑法 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里長真的要硬起來,他沒有好處的
2.工程不小心做到人家的地
一般來說~側溝協助排水,對地主也是有好處,往這方面協調
看看地主同不同意,如果真的講不過
就上簽請求敲除側溝 恢復原狀
因為去打行政訴訟,一般打輸了也就是敲除回復原狀
當然也會遇到地主其實沒差~就只是想靴點錢的
就請他去告公所,
不過一般公共工程佔用私人土地除非價購土地,就是拆除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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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lackCoal: 價購不太可能? 06/04 18:16
→ gokratio: 價購要編預算啊!!!!不如叫他去打官司,會比較快 06/04 18:50
推 griswold: 請求徵收才是打行政訴訟,不過打不贏,人民沒有公法上請 06/04 19:21
→ griswold: 求權。通常是打民事訴訟,請求拆除回復原狀或相當於租金 06/04 19:21
→ griswold: 之不當得利。 06/04 19:21
推 ghostdx: 要證明“明知為不實” 基本上就蠻難的 06/04 19:22
→ Tomic5566: 那公務員怎麼可能知道是真是假,這樣就要抓公務員去關 06/05 07:21
→ Tomic5566: 也太慘了吧 06/05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