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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里長出具不正確的土地同意書=請參閱刑法 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里長真的要硬起來,他沒有好處的 2.工程不小心做到人家的地 一般來說~側溝協助排水,對地主也是有好處,往這方面協調 看看地主同不同意,如果真的講不過 就上簽請求敲除側溝 恢復原狀 因為去打行政訴訟,一般打輸了也就是敲除回復原狀 當然也會遇到地主其實沒差~就只是想靴點錢的 就請他去告公所, 不過一般公共工程佔用私人土地除非價購土地,就是拆除恢復原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4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91263986.A.794.html
BlackCoal: 價購不太可能? 06/04 18:16
gokratio: 價購要編預算啊!!!!不如叫他去打官司,會比較快 06/04 18:50
griswold: 請求徵收才是打行政訴訟,不過打不贏,人民沒有公法上請 06/04 19:21
griswold: 求權。通常是打民事訴訟,請求拆除回復原狀或相當於租金 06/04 19:21
griswold: 之不當得利。 06/04 19:21
ghostdx: 要證明“明知為不實” 基本上就蠻難的 06/04 19:22
Tomic5566: 那公務員怎麼可能知道是真是假,這樣就要抓公務員去關 06/05 07:21
Tomic5566: 也太慘了吧 06/05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