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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mw520i (愛微醺的感覺)》之銘言: : ※ 引述《ericweiwei (虛偽)》之銘言: : : 各位學長好,請問若常備體位申請家因替代役, : : 有專長證照(導遊、教師證)可以和同區同梯的 : : 家因同胞選單位嗎?還是徵召時就已經確定單位了?? : 借問一下,若是家因替代役是由單位選人, : 是否單位選人會考量其單位性質而選擇具有相關專長的役男?(如畢業系所) 統合兩篇的問題 說明一下家庭因素選上了之後會是什麼身分 如果是服役前申請的話 役別強制為"內政部役政署公共行政役(縣市政府)"且不得更改 在這個役別下的單位有許多的縣市政府 公所 戶政事務所...等等等 另外在法條規定說要就近服勤 標準是車程60分鐘內 所以媒合手續統一由縣市政府的兵役單位進行 如果縣市政府下屬的公務單位有缺人的話 會行文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男 當然 裡面會包括勤務內容 需要的專長之類的 兵役單位收到文之後 會先錄案 然後從之前徵兵單位傳來的資料裏面找有誰符合 找到之後 會向役政署要求排進入營梯次裡面 當然 會進什麼單位 役男在從成功嶺出來之前通常是不會知情的 知情的只有兵役單位跟服勤處所 等到役男下了單位 就是當跑腿 送公文 還有幫忙縣市政府的科員叔叔阿姨們做事拉 當然 爛單位絕對會有 但基本上上面的不要有太過分的逃避責任行為 其實都可以接受 之前遇過的有從家裡出發騎機車要50min的... 因為縣政府要求進縣政府的家因通通都要高學歷... 還有明明要照顧父母 但被凹加班... 結果家裡爸媽出事 管理人還想逃避責任的... 看了之後只能搖頭也不能做什麼... 另外 如果是以體位或專長進去後才發生家庭因素的話 這時候是維持原役別調單位到離家車程60分鐘內的地方 然後允許返家住宿... 所以...這問題別再問了... 以家庭因素申請服役 一年之內都要待在政府單位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21.1
Danieleye:家因的單位分發會受新訓成績的影響嗎? 06/18 19:23
Danieleye:基本上家因可以回戶籍地的家過夜?不用集中宿舍? 06/18 19:25
shadowth:不受影響...所有事情在入伍前都被默默決定了... 06/18 19:42
shadowth:回家是一定要的...但更正確來講 只能回家 不能出外... 06/18 19:44
inaction:本人為102T家因役男 服勤單位只有我一個役男 所以大小事 06/18 20:03
inaction:都是我一個人做 打掃 搬重物 修電腦 甚至是幫主管送私人 06/18 20:04
inaction:物品 之前還客串公務員直接替民眾辦業務(結果被投訴) 最 06/18 20:06
inaction:近還被要求在上班時間內開車接送主管外出 扣除這些 其餘 06/18 20:07
inaction:時間就是服務台協助引導民眾(罰站八小時) 總之 因為家因 06/18 20:08
inaction:不是專長役 所以發揮才能的機會非常低 對公務員來說 役男 06/18 20:09
inaction:就是一個萬用雜工 即使學歷是博士一樣是做雜工 與其他中 06/18 20:11
inaction:央機關相較 個人是覺得地方機關人力吃緊加上直接面對民眾 06/18 20:12
inaction:役男就是拿來當年輕的工友用 不過因為離家近加上不用集中 06/18 20:13
inaction:住宿 多少還是有一點點好處 換個角度想 反正在服勤單位的 06/18 20:13
inaction:十個月牙一咬很快就過去了 多看看人生百態和世情險惡也好 06/18 20:14
ericweiwei:非常清楚,感謝~︿︿ 06/18 21:00
setsuan:我也是102T,雖然規定是不能選擇單位,但實際上還是有掛名 06/18 21:26
setsuan:實際上是另外一單位的家因 06/18 21:26
pitswang:家因不都在住家附近 那管理人應該也是附近人吧 都不怕得 06/19 01:11
pitswang:罪人??要求做類似私人助理的事 06/19 01:11
inaction:管理人上面還有主管啊 就算管理人不使喚役男 主管也會使 06/19 12:44
inaction:喚役男 而且地方機關的公務員也有不少是外地人 06/19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