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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今年5月就申請家因且通過了 後來因為要暑修 又去申請暫時緩徵一個月 到最近9/22才撤銷緩徵 今天聽正在服役的朋友說今年如果沒進去 因為國軍現在很缺人 明年開始替代役都會轉回原本的役別(我原本是海陸) 我說我是家庭因素才轉替代幫忙照顧家裡 沒理由要我去屏東當海陸把家人丟在家裡吧? 他又堅持說家因不包含 搞得我很無言 剛立馬跑去市公所問那邊的人員 他說家因年底會被撤銷,明年還沒進去再申請就好 搞得我很混亂 到底哪邊是正確的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22.238
victoryss:不會到退嚕 09/27 13:58
immelo:他只是眼紅你當替代役 想看你去海陸給人操 09/27 14:06
ming0857: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 後發生有利於相 09/27 14:10
ming0857:對人之變更者 09/27 14:10
ming0857:以上是行政程序法提到的,不管怎改,你家因不可能會變的 09/27 14:11
attack911:安安 你居然會相信朋友的話?你沒事吧?(摸頭) 09/27 16:26
kunpin:2樓XD 09/27 18:53
kinelo7761:具幾天前講座說法 自願當替代役是没管道轉回去當國軍的 09/28 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