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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LifeJob 看板 #1IphHnx6 ]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判決] Salary板 blackchamiso v.s axalto 時間: Thu Jan 9 22:38:38 2014 檢舉案由:12/25 blackchamiso □ [檢舉] Salary 版主 axalto 判決不公 檢舉人:blackchamiso 被檢舉人:axalto 檢舉訴求:axalto很明顯偏坦該版友的發言 個人認為tangolosss推文有嚴重污辱女性之意 請公正判決 謝謝 ========================================================================= 判決結果:   板主應和板友 tangolosss 確認字義後再作裁決,以維使用者權益   板規第貳項有疑義 ========================================================================= 判決主文:   組務來回翻閱該篇文章多回,老實說對該句推文也是相當疑惑,   tangolosss:付得那麼大方 還不是在為以後鋪路...多上幾次 就夠本了   確實以前後文來看,僅僅一句推文無法代表什麼,   當然,組務也不會要求板主像神一樣去揣摩其真意,   但是一句話給一個人的觀感,會因立場不同而改變,   檢舉人性別、是否為發文者...等等,都會影響到對該句推文的觀感,   板主有義務仲裁板友間的糾紛,並建立適合討論的看板風氣,   既然身為發文者的檢舉人提出對該句推文不快之訴求,   即便板主主觀認定其並非污辱女性,仍應做出最低限度仲裁,   亦即『擔任溝通橋樑』。   檢舉人所發之文章內並未提及「上課」、「上...什麼」之類的用詞,   加上該噓文語氣上較具攻擊性,檢舉人往負面方向思考是合理的,   既為合理並非來亂,板主便有義務履行職責,   板主無須立即做出裁決,擔任溝通橋樑便可,   若其中一方拒絕溝通,則再施以相關懲處或直接結案。   本案結案,請板主費心處理這件事。   另,板規第貳項明示違反站規者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若依本案狀況,可能違反的應屬毀謗性言論之範疇,   罰則為何似乎並不明確,請板主訂立相關規定,   若有,則於組務板向組務稍作說明即可。   應本案涉及板規修正,判決文寄予檢舉人、被檢舉人及看板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53.8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mart1988 (36.224.53.86), 時間: 01/09/2014 22:39:11
blackchamiso:哈哈哈哈 01/10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