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llDA:我非常同意提升勞工權益 不過你生氣的點到底是什麼? 04/18 17:46
→ TllDA:你認為是廢話的部分 一點也不廢話 反倒是你的問題... 04/18 17:47
推 CockyDick:法條已經回答的很完整了 看不是很懂氣點在那? 04/18 18:00
回上面兩位, 內文中我有提到, 是月薪制應該要適當量化的問題
現在月薪制可說只看薪資, 勞基法中沒有辦法幫你檢視內容
說難聽點, 就算你月工時260小時, 月薪19047也是合法的, 這樣怎麼對?
氣點在哪很簡單, 因為把那條件用最低時薪來算, 都還有32890
更別提那是小夜班
噓 owenx:照你這樣說服務業都要加薪一大筆了? 04/18 18:15
→ owenx:在週間休假你可以不用跟別人人擠人,吃飯也比較便宜, 04/18 18:16
→ owenx:連搭車都有優惠,有什麼不好的?不喜歡可以做別的啊…… 04/18 18:17
→ owenx:至於夜班加成,僱主在開薪水的時候都算進去了,不然你這份 04/18 18:18
→ owenx:工作一般日班大概只有24K吧。 04/18 18:18
你列舉了週間休的好處, 但週間休也是有壞處
將來你結婚, 你的另一半都休週末, 你都不能休週末, 家庭的維持要怎麼辦?
不能全都用不爽不要作結案, 法規的訂定應該要有基本的保障
我不想用我的職業來模糊焦點, 因為實際上這條件誇張到就算用時薪算也不止這數目
推 Hanbor:實際上如此沒錯 很多國家最低工資只定時薪 沒有月薪 04/18 18:29
→ gibson72:切莫再提勞基法 它是保護資方不是勞方 04/18 18:32
→ ueofj:妳不做後面很多人搶著做 供需問題 04/18 18:39
→ ueofj:不然你可以問老闆 3萬5 要不要 04/18 18:51
不能都放供需問題的大決, 這不然要最低時薪幹嘛?
→ ueofj:妳可以選擇要求加薪才做或換別間做 04/18 19:12
→ ueofj:不過大部分選第三個 含淚吞下去做 04/18 19:13
我個人是直接拒絕, 但是就像我內文所說
勞資地位是嚴重不對等的, 所以在法規上應該要有量化的規定
而非只是弄個不能少於19047的空氾規定, 剩下的都讓勞工跟資方談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18/2014 19:17:42
→ ueofj:這是保護資方用的法律 不是保護勞方用的 所以法規才這樣訂 04/18 19:21
→ ueofj:就算老闆違法 勞動部都不一定會理你的 04/18 19:21
→ ueofj:老闆兩個月不發薪水 勞動部也是複製貼法規給你看 不會鳥你XD 04/18 19:29
推 miletian:我不覺得有哪不合理啊,不就跟責任制一樣,工時長但月薪 04/18 19:41
→ miletian:也較高,倘若換時薪你覺得吃虧那就去當PT啊 04/18 19:41
以這種時段跟工時來說, 這薪水算高嗎? orz
而且那有人拿違法的責任制當例子啊, 臺灣工時長薪水就有高嗎? 你不要緊吧
→ diaomi:你給的資訊不足,建議你直接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詢問... 04/18 20:14
→ diaomi:休息時間多長?有沒有調移工時?有沒有給加班費都不知道, 04/18 20:16
→ diaomi:勞動部也只能搬法條給你 04/18 20:16
休息時間就是半小時囉,調移工時跟加班費當然都沒.時間跟薪水就是寫出來的那樣
→ medama:法規寫得很清楚了 你看不懂就打電話問當地主管機關, 04/18 20:33
→ medama:他們會詳細跟你說明 04/18 20:33
→ medama:19047是雙週84工時的月薪,超過就要給加班費, 04/18 20:33
→ medama:加班費計算基準是 底薪/30/8*1.33或1.66 04/18 20:34
嗯嗯, 那假設底薪是19047, 工時就是我所po的那樣一天12小時
照你的計算方法, 算起來應該是多少? 我算是30951 (19047/8 x 13)
我不認為法規清楚, 我一直想表達的是: 法規對月薪制沒有量化
結果大家都不討論這部份, 只是一直說薪資合理或不想作就不要作
"底薪"少於19047是不違法的, 只要勞方給你19047以上就合法
月薪制沒有量化, 造成許多月薪制勞工被剝削
為什麼大家都看不到自己的權益被剝奪?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18/2014 21:12:54
推 lib66940:雙週84小時,超過要算加班費,加上是夜班,所以這薪資不 04/18 21:21
→ lib66940:合理太少,但總是會有人願意去做的。 04/18 21:21
→ medama:法規寫得很清楚 有量化 你的算法不對 04/18 22:44
→ medama:只有超過工作時數的部分才要依規定加成 04/18 22:44
→ medama:你的職業也有關 保全等部分職業不適用勞基法 04/18 22:44
我看不出來月薪制的部份有量化
請問你是怎麼算? 可以試算給我看看嗎?
我確定我的職業不是勞基法的例外
→ cheaujiun:基本工資的定義是在每日正常工時不超過8小時,雙週不超 04/18 23:11
→ cheaujiun:過84小時的情況下給19047才不違法,若工時超過要加給加 04/18 23:12
→ cheaujiun:班費 04/18 23:12
我的認知也是這樣, 但法規並無法這樣解釋
超過的部份是要怎麼算?
給加班費? 那是用什麼來算? 底薪嗎? 但是勞基法有規定底薪嗎?
如用19047來算的話, 請告訴我算法
→ cheaujiun:另外保全業也適用勞基法喔,是84-1,放寬正常工時而已 04/18 23:13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18/2014 23:22:54
→ medama:我有回文了 你再參考看看 04/18 23:45
→ medama:感謝樓上補充,我寫錯了,是只有工時放寬沒錯 04/18 23:45
推 dave01:為了給黑心老闆法門用的啊 不然怎麼坑勞工 04/19 05:36
→ dave01:保全適用沒錯 但照著走的單手就能數完 04/19 05:37
→ dave01:剛退伍時八小時的保全 和現在十二小時 領的差不多 04/19 05:38
→ dave01:二三年前時薪沒破百時 公司都算時薪 現在115了 一堆改月薪 04/19 05:40
→ dave01:為什麼改月薪 因為付給保全的錢更少 可以扣的名目變多 04/19 05:41
→ dave01:做沒滿月離職 領月薪的會被凹更大 04/19 05:42
推 kissmagic:別做就好了,找不到人他自然會提高福利或改請外勞 04/19 08:45
噓 CockyDick:月薪制適用雙週84工時 超過的就加班費阿...沒很難 04/21 16:44
→ CockyDick:上面很多回覆都已經全面量化了 04/21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