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bler:未滿三個月可以不經預告直接離職阿 直接和他說我就做到 07/01 22:38
→ robler:今天,然後走人 這麼簡單.. 07/01 22:39
推 roder:公司的東西放桌上整理好 寫張紙條說再見 07/01 22:42
→ askia:有一種東西叫做勞基法 07/01 22:43
→ nobushino:他還要我拿新公司的offer給他看 07/01 22:44
→ KMT:不要給他看。 07/01 22:46
→ titanokok:跟他說勞保局的專員有給你專線,有問題當場call他 07/01 22:49
推 A83X8CJ8:別理他 直接走就可以了 遵循勞基法 07/01 22:49
推 NinePi:在他面前打給勞工局 07/01 22:58
→ DrTech:寄封信件隔天就可以走了啦,根本不用公司同意。 07/01 23:13
→ DrTech:下星期一報到,其實今天寄信,明天就可以不用去公司了。 07/01 23:14
→ nobushino:寄什麼信?我是怕離職證明被他加註一些不好的評語 07/01 23:19
→ parfait1984:只做1個月的離職證明沒有多大用處 07/01 23:23
→ gomi:離職證明根本沒意義 07/01 23:24
推 atonlexus:offer別給他看 也不用寄信啦直接電話or Line講完就走了 07/01 23:24
→ atonlexus:一個月的離職證明 沒人會跟你要 07/01 23:26
→ DrTech:寄mail與電話都只是禮貌喔,當然不禮貌直接走也沒差。 07/01 23:26
→ DrTech:建議您勞基法看一下就知道了,對你有幫助的。 07/01 23:27
→ frtwwilo:直接走,別鳥牠。 07/01 23:32
→ DevonW:照勞基法走是鐵定不用膽心的 07/02 00:04
→ dscandy1119:我真的很好奇為啥此版這種離職走不掉的文會一直出現 07/02 08:10
→ sa4567892000:同意樓上,連自己的人生都無法控制? 真的很無言 07/02 09:23
推 yuray12:不要被唬住了!! 加油~ 沒什麼好怕的 07/02 09:26
推 akikolee:一個月而已 就走呀...還要離職證明幹嘛? 07/02 09:44
推 avi5566:告知公司要離職只是通知 不需要經過公司同意 07/02 09:47
推 csbjoy:離職經過預告就可以了 你年資都不算 3天前預告 就很棒了 07/02 23:20
→ csbjoy:不要被台灣資方給騙了 勞基法說了錄取就錄取 沒再給你試用 07/02 23:21
推 sfking:我也很好奇離個職 資方隨便唬兩句就不敢走的人 到底是有多 07/03 01:22
→ sfking:老實 07/03 01:22
推 ghchen:直接走阿,有什麼好擔心的? 07/03 10:53
推 kerkerkerbe:.... 07/03 11:39
推 pizpizpizpiz:寄信 記住用自己的信箱寄 最好寄給全部 又可以留底 07/03 21:45
→ shawncarter:直接走吧 07/04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