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lenceegypt (埃及)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離職後補休時數公司是否應發代金?
時間Sun Jul 6 17:09:01 2014
因為離職之前業務量暴增
公司規定加班20hr以內可以申報加班費
超過時數必須轉成補休
離職後累積加班時數達到26hr
去刷存簿確定離職前未休的特休已發代金
但是補休時數這部份公司沒給
想請問一下這樣是合理的嗎?
公司如果不給 依法有據嗎?
謝謝回覆
ps.有些公司 就是不想讓你將離職日延長
因為延了會被瘋狂捅刀 不如明白的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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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tg:你要有請假紀錄,有請假公司不準,則需要換成薪水補發 07/06 18:36
→ petertg:若是你自己離職前應休未休,不可歸屬雇主之因者可不發 07/06 18:37
→ petertg:當然最好的方式還是去調解,不過小聲問一下:你有請假嗎? 07/06 18:37
推 dnzteeqrq:推樓上=.= 07/06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