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ebronKing: 諮詢勞委會?01/06 08:41
→ kangs: 那是離職生效日後啊,你的問題應該在那之前結算完成。01/06 08:55
推 roder: 那你是不會把38天假請完再走嗎? 主管不肯給
01/06 09:12
推 z22771187: 主官裁量拳01/06 09:48
推 YJM1106: 不給請,就要給代金
他們打算假跟代金都吃掉... 01/06 10:02
※ 編輯: orioninsky (111.82.238.244), 01/06/2015 12:37:34
推 psx: 提40天後離職順便請38天假 留兩天交接 01/06 14:14
→ psx: 留下他不准假的證明 不給錢就告醫院 01/06 14:15
推 MAXB: 我真覺的護理人員已經很辛苦,醫院怎麼還忍心壓榨。超多狀況 01/06 15:33
→ leavefly: 你要記得錄音...找勞工局 01/08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