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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小的在營造業上班,因為最近公司制度問題已提出離職 營造業大家也知道,每個月的假總是休不完,即使假本來就很少...(6+日曆見紅) 公司的狀況是每個月休不完的假可用應休未休的名義轉成補休時數(8hr/1d), 而我的狀況是,前年約有170+小時的補休,去年約有200+小時, 今年截至今天是80+小時加上56小時的特休 那詢問人資後得到的答案是,去年與今年的補休加特休在離職後的第一個發薪日 會隨著薪資一起補發,但前年的補休就沒辦法,原因是在去年年初有發公告, (但我真的沒印象也找不到有這份公告) 公告內容是前年的補休時數可以延長至去年七月前休完 但工地狀況就是無法休完啊!請人資往上反應得到的答案永遠都是再議再議再議 想請問各位的是如果我想拿回這170+小時的補休,除了走勞委外,是不是沒別的方法了? 另外以營造業的特殊性來看,走勞委成功的機率高嗎? 謝謝各位先進花費時間看完,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1.177.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25660470.A.321.html
roder: 我覺得已經很佛了 去年沒休的還可以折現金給你 03/07 00:53
roder: 已經公告真的沒啥好爭的 自己問題 03/07 00:53
jaren: 一般都是去年可以有效到今年,前年不能 03/08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