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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這個禮拜一有去面試一間法律事務所的會計兼行政   禮拜二早上獲得錄取通知,小姐通知會寄信給我   下午收到公司來信,附件是一份人事保證人的檔案   打開來,內容有寫幾點讓我覺得沒保障   A.如果被公司已正常程序資遣、辭退    必須要無條件自行離職,我本人及保證人不可要求任額賠償   B.保證書簽一次已三年為期限,期限到的前一個月未提出將視同繼續續約三年      C.須提供保證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因為我的上一份工作也是會計   但沒有簽過保證人的合約,第一次遇過這種情形   想請問你們覺得A.B.C合理嗎?   因為這個保證書我不想報到,下禮拜一要報到   也是因為有找到還滿喜歡的工作   如果我明天才說等於是前一天才說,心中有點過意不去...      主要是想問大家你們覺得那三點皆屬正常嗎?   謝謝你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210.39.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28593730.A.AB1.html
belmontc: 你當過會計你沒簽過人事保證? 帳出問題公司自行吸收喔? 04/09 23:48
belmontc: 那我只能說前一個老闆太好 連這點都沒防到 04/09 23:49
  我真的沒有簽過人事保證   我做的會計並不是專業會計   是淺淺的那種,管零用金、跑銀行   做到現在,帳還真的都沒出過問題...   想請問B大你覺得那A.B.C三點都屬正常嗎?   因為我覺得有點侵犯到自己的權益   但也因為沒簽過,所以想要了解這部分,謝謝你:) ※ 編輯: ChuBiHsuan (218.210.39.10), 04/09/2015 23:54:18
belmontc: BC兩點很正常,B我反而覺得他確定他要這樣寫嗎? 04/09 23:52
belmontc: 前一個月未提出不將視同續約三年 所以三年到不提不視同? 04/09 23:53
belmontc: 正常寫法是 期限到未提出將視同續保證三年吧? 04/09 23:53
belmontc: A是他比較摳門,被資遣就沒有所謂自願離職 04/09 23:55
B是我多打一個不,的確是未提出將視同續約三年   因為沒簽過,對方又是律師,我心裡感覺怕怕的   謝謝你:) ※ 編輯: ChuBiHsuan (218.210.39.10), 04/09/2015 23:57:23
belmontc: 而且在計算資遣費還要考量有沒有補假沒放完要折算工資? 04/09 23:55
belmontc: 還有如果他要資遣 他的資遣預告期間也要給工資 04/09 23:56
belmontc: 他用一個無條件自行離職,其實就是要坳你是自己走 不是被 04/09 23:56
belmontc: 資遣 04/09 23:56
belmontc: 另外真要談也可以建議說保員工誠實險代替人事保證 04/09 23:58
belmontc: 另外未提出視同續約這點要破簡單,叫你的保人三年一到就 04/09 23:59
belmontc: 提,保證契約是保證人跟他的事情,他也不能拿來強迫你要保 04/10 00:00
belmontc: 證人續保 04/10 00:00
  那是不是如果三年後我保人不續約,他也可以用此理由叫我離職   且不給遣散費?   找工作真的好難呀!!!! ※ 編輯: ChuBiHsuan (218.210.39.10), 04/10/2015 00:08:41
belmontc: 若保人不保就據此要你走路,就請去勞工局檢舉資遣不給錢 04/10 00:10
belmontc: 另外說實話,會計這行,我真的還沒見過不用人事保證的.. 04/10 00:11
belmontc: 如果真的這麼不想找人作保,建議去找不用人事保證的行業 04/10 00:12
謝謝你一直回覆我^^   因為不懂法律,但因未保人簽了這張人事保證   所以檢舉資遣費的部分是不是沒效?   可能我自認為雖然名稱是會計,但實際做的內容是偏出納吧   待的公司不多,還很嫩...需要學習更多知識 謝謝你有耐心的一直回覆我:) ※ 編輯: ChuBiHsuan (218.210.39.10), 04/10/2015 00:14:45
belmontc: 雇主若要員工離職,除非勞基法11,12條 不然一律都算資遣 04/10 00:14
belmontc: 資遣費給不給跟保人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是A點建議多斟酌 04/10 00:17
belmontc: 還沒進門就說"要你走人時別跟我討價還價" 我人沒這麼賤 04/10 00:19
  我了解了!   你的最後一句,實在深得我心呀!! ※ 編輯: ChuBiHsuan (218.210.39.10), 04/10/2015 00:21:33
belmontc: 這種就像明明是他趕你 卻要你說你自願走一樣 不合理 04/10 00:21
  我決定雖然是報到的前一天   但還次要拒絕掉,很謝謝b大你的解說和建議   謝謝^^ ※ 編輯: ChuBiHsuan (218.210.39.10), 04/10/2015 00:23:31
belmontc: 另外提醒 保證跟人事保證不太一樣 建議先去了解一下 04/10 00:26
belmontc: 很多人看到"保"這個字就擔心的要死 真的沒有必要這樣 04/10 00:26
cawaiimaple: A有點文字陷阱的感覺…如果是「正常程序資遣」那當然 04/10 07:46
cawaiimaple: 要拿到應有的資遣費,後面寫「自行離職不得要求賠償 04/10 07:46
cawaiimaple: 」就有點廢話,是指不得要求資遣費以外的賠償還是? 04/10 07:46
cawaiimaple: ?建議問清楚一點。 04/10 07:46
ppoll2: 違反法律的簽約沒有效力 04/10 10:06
f1234518456: 公司出問題都要員工自己擔 你是給多少錢... 04/10 10:22
maye: 光看第一點就知道這是怎樣的公司,還有啥好考慮?想進去被凹? 04/10 19:28
clpscol: ......是哪間道長的事務所? 04/11 16:37
amigo30143: J三小,傻眼,叫妳簽這個還敢進去? 04/12 19:53
  謝謝大家,已經當天回絕掉了^^ ※ 編輯: ChuBiHsuan (218.210.39.10), 04/13/2015 01: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