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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E 是什麼, 我相信今年 JSDC awoo 大大的演講可以給我們一個標竿 https://speakerdeck.com/josephj/f2e-the-keystone ※ 引述《tooto1985 ( )》之銘言: : 就我所知的F2E,基本上還是得涉略一些美術及後端 : 我定義F2E為:能夠解決網頁設計師與程式設計師中間的溝通橋梁 個人沒有任何美術細胞, 我也相信公司內的 Art 會作好他們該作的事, 所以我不認為我需要僭越過去幫他們改圖, 這只是在浪費彼此時間而已。 當公司內沒有 Art 或者 Art 反應很慢, UX 還生不出 spec 或者根本沒有 UX, 後端程式還沒寫好或者 API 根本還沒定, F2E 可以做什麼? 1. 用假圖/假資料作 prototype。 既然是prototype,圖美不美不重要,只是需要[那個位置有一張圖]。 文字類的假資料網路上甚至有產生器。 ICON 類型的東西可以參考 awesome font http://fontawesome.io/ 圖片就...google 先吧 2. 列出所有你需要的 backend API,寫下來,找後端討論。 在自己程式內部先用集中管理的方式把需要跟後端要資料的部分寫在一個 lib 裡面,一樣先用假資料回應,等後端建好再一併撤換掉。 假如你是用 ajax 要資料的話,CanJS 有一個神奇的工具可以"攔截" ajax request 同時餵給他你想給的資料 (在 client 端) http://javascriptmvc.com/docs/can.fixture.html 所以你的架構可以變成 app.js // 程式主體 api.js // API接口 fixture.js / /攔截AJAX給假資料 當後端上線時你直接把 fixture.js 拿掉就好了 3. 拿 prototype 給 PM 或主管看,他們一定會有新的意見(so called UX...), 看時程決定下一步是繼續作新的 prototype 還是定案了。 以上尤其第三點可能是整個專案中最煩人的部分, 如果 PM 不夠力或者老闆很沒 sense 你的網站上線可能要改數十次... 除了快逃這種空話以外, 最好的辦法就是在一遍又一遍的打掉重練中找到 pattern, 讓自己每次"重寫"都能進步 其實 UX 的 pattern 都差不多, 假設你第一版的網站有側邊欄,第二版也有只是改個花樣, 你能不能作到程式邏輯部分幾乎不用動純改 CSS/HTML DOM Structure 就跳躍到第二版? 甚至老闆又反悔想要弄回第一版, 你能不能寫出 theming 的功能可以無痛切來切去? 商業邏輯的部分你能不能固定下來,把常更動的 UI 邏輯另外切出來? 常常思考:我該怎麼節省下次改這段 code 的時間 常常去想:自己覺得好不好用,可以怎麼改,節省自己重工也節省老闆 review 的時間。 那長時間下來就會進步。 反覆琢磨,學到的東西是你自己的, 而訂不下來的 spec 只是浪費到老闆的時間而已,不要讓這種理由阻礙自己進步。 淺見 P.S. TonyQ 不出來回篇長文嘛?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58.86 ※ 編輯: davidsky 來自: 36.231.58.86 (11/12 03:19)
andymai:推一下~這才真的有把"前端"的工分出來啊~美術、後端程式不 11/12 03:47
andymai:行就要前端cover~那他們是幹什麼吃的? 11/12 03:47
RubyOnRails:假圖可以用這個 http://placehold.it/ 11/12 06:01
chikasa:叫美術和後端把薪水一起吐出來 XDD 11/12 06:34
superpai:幹嘛那麼排斥cover 團隊就是要技能有互相cover到 11/12 06:57
superpai:走agile 才走得順啊 不然流程卡waterfall多痛苦 11/12 06:58
superpai:而且這篇要求根本比tooto1985寫的還高 11/12 07:01
superpai:為何反而讚賞這篇的說法 11/12 07:02
superpai:再說網頁美工香蕉價都只有20多K 後端香蕉價只有30多K 11/12 07:09
superpai:前端有香蕉美工能力的可是50K起跳 這很像就是美術+後端啦 11/12 07:13
superpai:一般分工精細的話你能力要向上提升,只難度越來越高 11/12 07:24
superpai:前端學習多學習橫向的一般水準 感覺就變厲害了 11/12 07:26
bndan:投影片不錯 只是因為只講到連結.如果以MVC的M的部份還是沒有 11/12 08:43
bndan:定義清楚 @@? 個人是比較認同之前某篇(忘了號碼XD)的定義.就 11/12 08:43
bndan:是在M的部份切出連結與資料處理(到這純應該程式) 也就是說只 11/12 08:44
bndan:要涉及http websocket等通訊協定的都是前端範圍而不純在JS 11/12 08:45
bndan: ^應用程式 打太快 Orz 11/12 08:46
TonyQ:噗 打完才看到被 cue 了 11/12 11:27
andymai:cover是對的?如果是這樣~那乾脆都叫"網頁工程師"直接全包 11/12 13:00
andymai:不就好了?分什麼工?麻煩死了~這篇寫的確實都是前端該做的 11/12 13:00
andymai:而且以薪水來比~根本就不對~然後你還包了美術才到50K耶~用 11/12 13:01
andymai:這來當例證~我都傻惹~到底是台灣分工不細還是工程師自甘墮 11/12 13:03
andymai:落?cover不是不對~但是該看領域~全都包那就不要分了嘛... 11/12 13:04
superpai:分工細就是好嗎? 那如果再分成css dev和 JS dev 11/12 13:25
superpai:各領30K 你要嗎?重點還是能力跟收入吧 11/12 13:25
superpai:管他分細分粗 能拿高薪的就是好工作 11/12 13:31
TonyQ:猛一看只看見兩位在討論粗細 (揉眼睛) XDDD 11/12 13:34
andymai:...明明討論的前題就是"有分工"~干薪水屁事?硬要把薪水扯 11/12 21:49
andymai:進來~我都傻惹... 11/12 21:49
superpai:薪水問題是chikasa先講的 你不然就不要加入討論 11/13 00:03
superpai:就算只討論分工 你的話我重看好幾次都很像在說當職稱是 11/13 00:07
superpai:前端,就有些事不該做,但是換個職稱就沒關係了。 11/13 00:08
superpai:是這樣嗎?就算不管薪水,你的分工不細與自甘墮落的形容 11/13 00:10
superpai:並列,這我看幾次還是覺得意思是分工越細越好。 11/13 00:11
superpai:所以F2E再切成CSSdev/JSdev你覺得如何? 以上 11/13 00:17
andymai:???我分工不細?你確定你有看懂我的意思?"分什麼工?麻煩死 11/13 00:31
andymai:了"→這是反諷耶~大哥... 11/13 00:32
andymai:抱歉~看來是我誤解最後的推文~但我還是看不懂XD 11/13 00:33
andymai:另外明明這整篇和原PO都沒講到薪水~有講的是你和chikasa~ 11/13 00:34
andymai:為何反而要我不要加入討論?我又傻了XDDD 然後你有看懂那職 11/13 00:35
andymai:稱的意思嗎?"網頁工程師"→就我看過的來說~通常這樣徵人就 11/13 00:35
andymai:已經不打算分工了~老闆擺明了要你全包啊!這當然跟"前端"不 11/13 00:37
andymai:同!至於要不要再細分~端看各公司怎麼玩~這邊討論的是職責 11/13 00:39
andymai:不是優缺點~好不好、跟不跟~自己決定... 11/13 00:39
andymai:要"前端工程師"cover的話~乾脆就不要分了~省得進來的人覺 11/13 00:57
andymai:得莫名其妙!美術並不是人人會!後端的東西也不見得他有深刻 11/13 00:59
andymai:的瞭解!是!沒錯!就是職稱的問題!這代表分不分工~不是嗎? 11/13 01:00
superpai:簡單講,我不覺得分工跟團隊成員互相cover一下有什麼衝突 11/13 01:19
superpai:之處。 11/13 01:20
superpai:而且職責是在人身上,同樣叫前端工程師,在不同團隊的 11/13 01:21
superpai:職責都可能不一樣。 11/13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