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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LHF (路人的殘念) 看板 StarCraft 標題 [公告] 星海爭霸板板規7.0/板規版務建議 時間 Tue Jul 22 00:50:24 2014 ─────────────────────────────────────── 【PTT StarCraft 星海爭霸板板規7.0】 1. [總則] 1-1 本板為星海爭霸(StarCraft)之遊戲討論區,討論限於星海或其比賽相關之內容。 1-2 本板受中華民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與批踢踢實業坊站規管轄, 板規未規定者,依上開規範處理。 2. [文章管理] 文章違反下列各款規定者,刪除之,附帶水桶處分者,從其規定。 2-1 空白文、灌水文、OP文、字數少於20字內容之文章,水桶七日。文章顯然無內容者 ,原文得劣退。 2-2 注音文、火星文:初犯警告,再犯水桶7日,推噓文亦同。此條不計入累犯紀錄 也不會因有累犯紀錄而雙倍其刑(5-1)。 1. 火星文:使用難以辯識的符號造成閱讀困難。 2. 注音文:只要是使用注音符號皆算。 2-3 政治、宗教、族群、色情文:涉及政治、宗教、族群、色情,或與星海無關者,原    文刪除並水桶2個月,推噓文亦同。 2-3-1 發表文章、推噓文或者簽名檔中禁止使用國服之字眼。文章初次違反者刪除文章 ,推噓文、簽名檔或發文章再犯者水桶七天。    本條違反者若可得而知具有中國大陸人民之身分,將排除第五節累犯之規定。 2-4 星海情報:凡有關星海的繁簡文體新聞、情報…等等,情報文需全文轉錄且附上連    結,如為簡體須轉為繁體中文。    外絮:外電翻譯,發文者最少必須說明或翻譯文章內容大綱,譯文須符合原文,非 原文內容須註明區別,外絮以外國網站、專欄的文章適用,須經基礎查證並附上連 結。 2-5 造謠文:發表、轉載、散布嚴重不實言論且具有實質影響力之文章,推噓文亦同, 原文刪除,情節嚴重者水桶7日。 2-6 抱怨文:抱怨文須附上Replay及雙方ID,並僅限當事人回文; 涉及戰隊者,除當事人外,額外允許其隸屬戰隊幹部一名代表回文, 非紛爭當事人得推噓文表達意見,不得回文,回文一律刪除並水桶14日。 無意義、蓄意挑釁、引戰之抱怨文,原文得劣退,並得水桶1個月。 2-7 買賣文:買賣文章限於週一發表,並一人以一篇為限,玩家收費教學視同買賣文。 以P幣或交換徵求七小時免費序號者不在此限。本板禁止二手帳號交易。 禁止販賣價格高於官方售價+相關費用(如運費等),且相關費用需在合理範圍內。 違反者文章刪除並水桶7日。 2-8 實況文:每人每日限發表兩篇,超過者文章刪除並水桶7日, 自行刪除之實況文仍計入該日兩篇當中,十二小時內也不得重發同一實況主之實況 文。 實況文須附上原始連結,並須附上先前無重複之20字以上介紹,違者原文刪除並水 桶7日,收播後應於標題上加註已收播。 搶發實況文若不具備實況主ID、網址和20字新介紹者,視為2-1空白文。 聯賽文不等同於實況文,不計入兩篇當中。 *註:20字的認定,乃指全形長度的20中文字, 符號、數字、英文字母、與實況主、星海無關也不列入計算。 無關例子:今天吃什麼(#1HtzMPU6)、破壞之王梗(#1IFTdpRd)、明星自演(#1JfR0vOu) 2-8-1 刪除實況文配套措施: 1. 每2週的週日ptt維修前(5~6 AM)將超過2週的實況文刪除 每次要刪除的3天內會公告提醒 2. 使用大D刪除,所以文章數跟P幣都會保留,這點不會影響發文權益不用擔心 3. 超過15推的實況文視情況保留 遇到那種燒QB或者發錢之類的即使超過15推也會刪除 版主群在這部分有裁量權,如有額外想保留的請來信告知 4. 較有價值的實況文也不會刪 可在每次實況文後來信版主群來保留 5. 如果實況主想保留自已的文章 亦會在精華區開一個實況區,讓實況主當小板主,自已收文章 ※即日起可來信跟板主報名,已在精華區內開一區給實況主們發揮 ※精華區內實況區已有小版主精華區使用教學 2-9 外掛、盜版文:散布、提供、介紹、討論外掛或盜版者,劣退並水桶3個月, 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推噓文亦同;以間接、暗示、同音異字等方式為上述行為者 ,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外掛或盜版者亦同,外掛之定義為官方明示允許使用者 以外之軟硬體,非以專供於星海之外掛為限,單一主程式轉換伺服器軟體亦屬之。 2-10 廣告文:於文章、簽名、推噓文中提供或散布廣告營利內容者, 原文刪除並水桶2個月,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推文廣告,原發文者得主動編輯消除連結,張爸文依廣告文論。 2-11 轉錄文章:轉錄未經原作者同意者,原文刪除並水桶14日。 轉錄本板文章至其他看板或討論區者亦同。 2-12 問卷文、求救文:問卷文與求救文,須以信件通知板主獲得同意後,始得發表。 問卷文以與星海爭霸或即時戰略遊戲有關為限; 求救文以車禍、意外、尋人為限,尋找失物、寵物或集氣文均不得發表, 另求救文情況緊急者,得不待板主回信准駁前發表。 未經同意發表者原文刪除並水桶14日,情節重大者水桶1個月。 2-13 鬧板文:發表鬧板文章破壞看板秩序情節重大者,原文劣退並水桶1個月。 2-14 討噓文:故意發表討噓文章,且噓文數曾達X5以上者,原文劣退並水桶7日。 3. [違規行為與罰則] 3-1 對特定人或群體人身攻擊者,水桶14日,情節嚴重者水桶1個月;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對特定人之人身攻擊,須經當事人之檢舉,板主始得認定; 對特定群體之人身攻擊亦同,惟任何屬該族群之人均得為檢舉人。 例外如使用髒字、重大人身攻擊或謾罵連篇情節嚴重者,看板使用者均得檢舉。 3-2 對選手、戰隊或其他公眾人物之重大人身攻擊者, 水桶14日,情節嚴重者水桶1個月;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者亦同。 3-3 引戰、諷刺、挑釁、暗示性影射、不雅文字或情緒性謾罵者,水桶14日, 情節嚴重者水桶1個月。 3-4 大量無意義、重複、空白的連續、可得認定連續之推噓文,水桶7日。 3-5 單一文章三次惡意噓文以上者,經原發文者檢舉並確定屬實者,水桶14日。 3-6 圖形推文一ID一文限推一圖,違者水桶7日。 3-7 未經推噓文者之同意,修改推噓文內容者,水桶14日。 3-8 禁止分身過度自推文章,違者雙帳號水桶7日。 4. [檢舉程序] 4-1 除3-1前段及3-5外,本板使用者均得向板主檢舉本板之違規行為,非以當事人為限。 4-2 檢舉以信件為之,水球、推噓文不具檢舉效力, 檢舉信須檢附文章編號、文章代碼、標題、欲檢舉之ID及其違規事實。 4-3 檢舉信板主須於收到信三日內為公告處分或回信駁回申請者, 若三日內板主仍未為處理,檢舉人得於板上發文檢舉, 至一週以上仍未處理者,得逕至組務板(ComGame-Plan)申訴。 4-4 板主公告須載明適用板規及水桶理由,回信駁回申請者亦同; 刪除文章須加注刪文理由,並須備份刪除文章。 5. [屢犯板規與分身行為之加重] 5-1 多次違反板規者,加重其刑一倍,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5-2 已水桶之使用者以分身或請他人代為發文、推噓文者,經查證屬實, 當事人帳號均加重其刑一倍,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6-1 對本板板規與板務之建議與討論,集中於本板規下推文。 6-2 板主於推文建議三日內未為答覆者,得於板上發文討論; 惟複雜、急迫、重大之板規、板務建議,例外得直接於板上發表,以保障板友權利。 ------------------------------------------------------------------------------ 7.0重要修正 2-2 完全禁止注音文、刑期改為初犯警告再犯水桶7日。 2-5 提高造謠文檢舉標準。 2-8 提高發文標準。 3-2 使用範圍擴大至所有文章。 新增3-8。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7.1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arCraft/M.1405961428.A.6A9.html
QBian:假如各位真的不小心打出注音 我是可以幫忙刪推文07/22 01:00
QBian:不過前提當然是先來信要求我刪除推文囉07/22 01:01
TheMidnight:新時代,辛苦了。07/22 01:05
jack19931993:3-8過度有什麼標準嗎07/22 01:20
GLHF:<<<三推就過度了07/22 01:42
FAlin: P 07/22 01:46
jacklin2002:imba  嗎?07/22 01:59
windowhihi:聽說公告的推文都會歪掉?07/22 02:07
Emerson158:樓上 哪有 我們都很正經推文der07/22 03:36
david10ne: inin07/22 03:37
FAlin: GG07/22 03:55
tim201227: 樓下07/22 05:14
david10ne: 知道07/22 06:02
qwe112233: 誰07/22 08:17
ake1234: 住在07/22 08:20
l11k755013:茅坑裡07/22 09:46
Emerson158:推文又歪了 到底誰害的!(拍桌) 07/22 09:51
cody880528:絕對不是樓上 07/22 10:35
QingTing:"GLHF" 開打看到對方打這句就是要被放招的預兆 07/22 10:44
peter0627:諧海爭霸拉 標題錯誤(X 07/22 13:21
lop96547: ^^^^^^^^ 其實之前有板標過..... 07/22 14:38
mcpsmcps:原來是諧星爭霸阿 我還以為我來到星海板呢 07/22 17:52
hankower:BOMBER失智? 08/08 23:33
mixtalent:這不是我認識的炸彈呀!!!08/08 23:34
lop96547:!!!!!!!!!!!!!!!!!!!!Y08/09 23:30
miha80425:!!!!!!!!!!!!!!!!!!!!!!!!!!!!!!!!!!08/09 23:30
z83420123:SOBAD和立蓁都哭了08/09 23:30
poge0824:\TW/\TW/\TW/\TW/\TW/08/09 23:31
sciolism:Yaaaaaaa08/09 23:31
sciolism:\TWN/\TWN/\TWN/\TWN/\TWN/\TWN/\TWN/\TWN/\TWN/\TWN/ 08/09 23:31
ycsheaven:贏韓國人阿贏韓國人阿贏韓國人阿贏韓國人阿贏韓國人阿 08/09 23:31
frank123ya:蟲王歸位 天下歸心蟲王歸位 天下歸心蟲王歸位 天下歸心 08/09 23:31
au6vmp5846:各位觀眾!!!! 這陣容 冠軍在台灣 你敢信 08/09 23:31
shulado:稱霸台灣星海十年唯一最強者 08/09 23:32
KTZest:就A平了???? 08/09 23:34
※ 回歸7.0版: 07/22/2014 00:50:27 依文章代碼(AID): #1KyBTZtQ (StarCraft) [ptt.cc] 增加2-2注音文說明 ※ 編輯: GLHF (114.24.187.120), 02/28/2015 19:57:37 依文章代碼(AID): #1NWyn2u2 (StarCraft) 修改2-7買賣文規範 ※ 編輯: GLHF (101.8.96.89), 07/12/2016 22:36:50
schumi7401: 結案啊 07/13 18:36
依文章代碼(AID): #1Nfsf2oV (StarCraft) 修改2-8實況文規範 ※ 編輯: GLHF (49.216.101.131), 08/25/2016 01: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