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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6F8eDoN ] 作者: lshao (閒人)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死刑-無罪-發回更審 吳銘漢夫婦身中79刀成懸案 時間: Sat May 5 21:43:40 2007 ※ 引述《d4646 (還剩下些什麼)》之銘言: : 纏訟多年的蘇建和案,被告歷經層層司法審判,從死刑到無罪宣判,最後又發回更審從頭再來,就是這麼一個戲劇化的轉折,讓原本奪走一對夫妻的社會命案,一躍成國際矚目的事件,不僅時代雜誌(Time)曾做過專題報導,國際特赦組織也積極介入,究竟整起案件有哪些糾葛不清的疑點,씺 蹵戌]此成為世紀懸案? : 民國80年3月24日凌晨,吳銘漢和葉盈蘭夫婦發現王文孝等人,潛入家裡偷東西,準備求救的倆夫婦,最後的下場是身上被人用利刃砍了79刀,倒臥在血泊中死亡。 : 「命案當時媒體報導」,警方循線追查之後發現,當時還是現役軍人的王文孝涉有重嫌。主嫌王文孝伏法之後,指出因積欠電玩賭債而犯下此案,而且都是他一個人做的,但警方不相信。 : 80年8月15日進入偵查階段,王文孝的弟弟王文忠也被逮捕,他在被警方押送北上途中,供出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等人的姓名,最後他們被以「結夥強盜、強姦、殺人」等罪名宣判死刑,不過偵辦過程,檢警瑕疵的辦案手段,倒是鑄成這樁「蘇建和案」從此走上漫長纏訟命運。 : 84年6月5日蘇建和:「警察就拿了一隻電擊棒,大概就這麼長,然後他說我再問你一次,你到底有沒有去做案,然後我跟他講,我就真的沒有去做案。」 : 被告除了辯稱他們是在刑求下才寫下自白書外,警方在莊林勳家中取得的24元硬幣證物,被視為違法取得不能當成證物,再者蘇建和等被告,由逮捕到入看守所其間共計33小時,也違反「24小時內移送法院」的規定。 : 84年6月5日蘇建和:「只要是公平審判,我就有信心還我的清白。」歷經11年的上訴、駁回、再上訴,正因為全案仍有種種疑點,民國92年1月13日蘇案出現戲劇性的大逆轉,高院判決三人無罪,但經高檢署提起上訴,高院裁定發回更審,讓蘇建和案又回到原點。 : 92年1月13日蘇建和:「即使這個案子是一百個人去幹的,跟我蘇建和也沒有關係,因為我確實沒有去參與這個案子。」 : 死者吳銘漢母親:「這是死刑的案件,現在變成無罪,我們沒錢沒有辦法嘛!人家那邊比較有錢,錢砸下去算他們厲害。」 : 在一片為蘇建和等人平反聲援的輿論聲中,被害者家屬的聲音顯得格外微弱,吳銘漢、葉盈蘭夫婦案發當時所承受的痛,年邁的吳媽媽感同身受。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04/17/duef.html 看不下去了 腦殘人權團體是很腦殘 可是把責任全歸給腦殘人權團體難道就不腦殘了? 蘇建和案是不是冤案我不知道 但是現在在推文中說蘇建和該死的人,到底有幾個知道整個案件的始末? 首先,這個案件最重要的一點 是否為一人犯案? 如果是一人犯案,那蘇建和他們根本就不可能有犯案可能 當初警方認為「死者身中七十九刀,絕不可能是一人犯下」 上次有個新聞,死者身中一百多刀,全是一個人砍的 只要第一刀下去,後面要砍幾十刀甚至幾萬刀都不是問題吧 好,我是鄉民,我講的話未必可信 李昌鈺博士講的話算有點公信力了吧 李昌鈺博士推翻法醫的判定,認為一人犯案的可能性最高 李昌鈺博士還有下列的質疑: 第一: 房間狹窄,根本不可能容下4人一起犯案 如果真的有四個人在場,當第一刀砍下,血會噴到牆壁上,在這麼狹窄的空間裡頭 很有可能會有人碰觸到牆壁,牆上的血跡會有摩擦的痕跡,但是現場沒有 幻想一下,一個幾坪大的房間中,扣掉家具只有這點大小,如果有四個人在場不停砍殺 血會噴到牆壁上、兇手的身上,然後兇手你推我擠,很容易在牆壁上摩擦到,會在染血 未乾的牆壁上留下摩擦痕跡。但是現場沒有 第二:現場只有兩個鞋印(蘇建和他們作賊很有禮貌,進入屋內記得脫鞋?) 第三:起訴書中的罪名有捏造與矛盾的 例如:吳銘漢曾被毆打?但照片中的屍體上沒有毆傷痕跡 葉盈蘭曾被強姦,實際上也沒有(除非兇手還記得帶保險套?) 知道這差在哪裡嗎?差在兇手是「闖入被發現故滅口」或者是「有預謀的搶劫強姦殺人」 行竊闖入被發現滅口,行兇者通常為單一人至兩人的可能性最大 有預謀的搶劫強姦殺人,則加害者可能會結夥同行,三人以上為合理 被槍斃的王文孝,他最早的說詞就是:「行竊被發現,惶急中砍殺被害者。」 但是他的供詞不被採信,警方堅決說他「有同夥」並加以刑求 認為他有同夥的原因就是「死者身中七十九刀,非一人所為」 還是那句話,上次有個人被砍了一百多刀,還不是一個人砍的? 第四:兇刀有幾把? 警方認為凶器一共三把,開山刀、水果刀菜刀 找到現在只有一把,就這麼一把,法醫說應有三把,其他兩把呢?在哪裡? 警方筆錄中,說其他兩把被丟到基隆河湮滅證據 靠!要丟就三把全丟,有人丟兩把留一把當證據的喔? 如果兇刀只有一把 難道案發時,王文孝他砍完死者,把刀交給蘇建和,然後蘇建和又砍了一陣,再交棒給 劉秉郎繼續砍? 如果真是這樣,怎不排除是王文孝一個人砍的可能? 而且李昌鈺博士也認為兇刀只有一把 除此之外,疑點還多的呢 有人知道,案發時,蘇建和他們有不在場證明嗎?而且足足有八個人可以作證明 問題是法官不採信 還有,有人知道蘇建和他們遭受怎樣的酷刑嗎? 包括: 打火機燒下巴 倒吊灌尿水跟辣椒水 以鐵棰隔著電話簿捶打胸部 以電擊棒電擊下體,燒焦之後再為其擦上綠油精 脫光衣服坐在冰塊上,再用大型電風扇吹他脫光衣服綁在椅子上 然後在水溼的地板上以電擊棒導電,讓被告背著椅子在地上跳著 X的,你這樣刑求我,我連甘乃迪都承認是我殺的了 警方為何超過二十四小時還不將人移交? 因為蘇他們還不肯簽自白書,警方一直整到他們寫下自白書而已 其中只有劉秉郎始終沒寫下自白書 蘇建和案的證據 王文孝因為單獨犯案的供詞不被採信,被刑求下供出他弟弟王文忠擔任把風 然後王文忠被抓去警察局刑求,手法如上所述,於是供出蘇建和三人 有人知道王文忠已經被釋放了嗎?因為王文孝的供詞中,王文忠是把風的 只被判刑兩年四個月,現已經刑滿出獄 他到今天還在說,當初是被刑求的受不了,才供出蘇建和三個好朋友 警方的證據就是: 一:王文忠的供詞 王文忠後來上軍事法庭,還是堅持是一個人犯案,當初是被逼供才寫說有同謀 一直到死刑執行為止,他堅決對牢友、法官、獄中人員說:當初只有我一人犯案 當初軍方筆錄,警方第一次筆錄,回到現場模擬犯案經過,通通是一人犯罪 而且是一人犯罪就可以合理解釋犯案經過,四人犯罪反而無法解釋 二:自白書 刑求的過程我上面寫過了,內容自相矛盾也不用提了,犯罪時間,交叉應訊 根本就串不起來。 三:莊家牆版夾縫中的二十四塊硬幣 這二十四塊硬幣到底跟犯案有啥關係,連檢察官都說不出所以然來 有沒有人習慣在家裡零錢亂丟的? 有的話小心點,小心警察哪天跑過來掏出你床版下的十塊硬幣 說這十塊硬幣就是贓物,你就是搶劫殺人的兇手 如果這樣就判死刑,各位鄉民你們要保佑自己的朋友不要去犯案 到時候一個不小心你們自己就準備死刑定讞了 有誰可以想像,自己的同學老哥去搶劫,自己突然就被警察抓走 毒打一頓之後就說你搶劫殺人,要判死刑? 最後是法官問題 我不知道是那個法官說蘇建和案「有罪」 當年蘇建和案初審的法官有多扯就別提了 連葉盈蘭,下體檢驗「無故」(正常)都能判強姦殺人? 一般被強姦的人,會反抗,大腿內外側會有摩擦。小腿可能有抓傷的痕跡 這些都沒有! 除非啦,葉盈蘭被強迫「配合強姦」,並且「對方有預備保險套」 而且被強姦當時,葉的下體分泌物「充足」,強姦過程順利且葉非常配合享受(如果不享 受,那個開的不夠、、、鄉民自行想像) 之後還讓她平復心情後(下體也要平復)才加以殺害 不要說是姦屍,姦屍是可以分辨的 這樣的證據他都能判強姦殺人? 還有,當時法官界這個案子非常轟動 所有的法官私底下的評語都是「誤判的可能性很高,證據似乎不足」 會纏訟至今,我聽過一個說法,很大的原因是「當年法界的倫理」、「牽連太大」 詳細的八卦,我知道的就不多,法學院的人說不定會比我清楚,我就不亂講了 讓知道的人出來說吧 總之全案的證據少的非常誇張,唯一的證人又被槍斃了 對蘇建和他們三人而言,他們是有天坐在家裡看電視,突然被衝進來的警察抓走,毒打一 頓之後要他們承認殺人,然後他就被判死刑了 我不是法官,也不知道他們是不是真的是兇手 如果這樣的證據還被判刑,那真的很扯 蘇建和三人如果被釋放,上訴誤判國賠,我看會是一筆天文數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37.218
rockywoo:好文 推 05/05 21:46
aniwufa:推 05/05 21:46
enoeno:推這一篇 05/05 21:46
valenci:讓我連帶懷疑....判王文孝有罪的「物證」為何...... 05/05 21:46
ttk620:專業(。_。)!! 05/05 21:47
valenci:中文wiki查「蘇建和案」還有一堆爆笑的東西.....去他家拿 05/05 21:47
LEDG:==============他媽的人權團體 腦才程度僅次於妓者========== 05/05 21:46
valenci:一些硬幣,就說是他從吳家搶來的...... 05/05 21:48
disarm:只有一個人知道----王文忠!!! 05/05 21:48
disarm:他那時好像是在外把風 關幾年就放出來了 05/05 21:49
LEDG:哇靠 9樓的你以為你是柯南喔 05/05 21:50
compression:看來是專業的法律鄉民呢..還好我耍自閉..連朋友都沒有 05/05 21:50
qqies:這些事情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05/05 21:51
JackeyChen:這位大大辛苦了 寫完這東西可要花不少時間 05/05 21:51
vibba:這篇讚  05/05 21:51
lk70691:GOOD 05/05 21:52
valenci:最先警察亂搞也就算了.....後來的法官還跟著搞....爛..... 05/05 21:51
disarm:我耍笨了.. 看到王文忠的供詞了..... 05/05 21:52
proletariat:腦殘的是承辦檢警及承審法官吧 草菅人命 05/05 21:52
valenci:讓我聯想到陳義雄的不起訴處份書.....有些內容也超扯的... 05/05 21:53
proletariat:蘇建和等人有沒有罪可能永遠無法知道 但是希望此案例 05/05 21:54
digimaster:據說砍一刀有幾個傷口算幾刀 05/05 21:53
valenci:物證好像全部沒指向「那三人」...就算證實了多人...要怎麼 05/05 21:54
proletariat:能讓檢警加強刑案鑑識能力及重要性還有罪疑唯輕原則 05/05 21:55
valenci:去鎖定目標?鞋印、指紋都沒有?當然有人會猜可能就是他們 05/05 21:55
valenci:但沒有物證就是不能判吧?不然冤了怎麼辦? 05/05 21:56
ethanols:哇!! 好八卦的刑求內容 @.@! 05/05 21:57
kanx:陳義雄是死了所以沒辦法起訴他吧.? 05/05 21:57
valenci:另一方面...以後亂編證據的檢警要嚴懲,至少要革職.... 05/05 21:57
digimaster:當初兇嫌之一(確認犯案)已被迅速槍決 05/05 21:58
valenci:有人知道王文孝除了自白外有啥物證嗎?想知道...... 05/05 21:59
nowiam:問一下,那為什麼要扯出蘇建和這三個人??這三個人跟他有什 05/05 21:59
valenci:我猜是警方知道這幾個人....然後去誘導王文孝? 05/05 22:01
nowiam:麼深仇大恨嗎??為什麼不扯別人,就一定要扯蘇建和呢? 05/05 22:01
kanx:換你被這樣刑求, 然後隨便扯幾個前幾天跟你見過面的人 05/05 22:02
kanx:我想大家會跟你一樣有興趣, 為什麼你要扯這幾個人...廢問題 05/05 22:03
valenci:中文wiki。警察做筆錄還壞事做盡...... 05/05 22:03
tnchues:不知道有多少人看過蘇案的紀錄片,公視有播過 05/05 22:04
tnchues:看了以後就會覺得,這樣都能定罪??超扯的!! 05/05 22:05
nowiam:Kanx很嗆嘛!!你有問題嗎!!我就是要個原因而已,你激動個屁! 05/05 22:05
kanx:是啊 就是嗆你這啥鳥問題? 想要原因不會自己去問王文孝喔 05/05 22:07
ikeno:好像WIKI寫錯..把劉沒自白寫成蘇(忘了是哪個 記得有看到錯的 05/05 22:07
tnchues:蘇建和有到過輔大演講,當時輔大法律的學生能跟他直接交流 05/05 22:07
ikeno:有些人可能覺得怎可能那麼衰,冤案機率不高etc.但就是有,記得 05/05 22:07
tnchues:真的是獲益良多....... 05/05 22:08
ikeno:探索頻道播過一個白人女性被黑人強暴,事後她認錯犯人導致 05/05 22:09
ikeno:那人白關好幾年,最後好像是在監獄遇到真兇的樣子 05/05 22:09
valenci:嗯.....「指認」應該也不能當唯一證...有認錯之虞... 05/05 22:13
braveryhyde:蘇到輔大演講就是鄉民不屑的跟人權團體密切往來的 05/05 22:14
nowiam:Kanx不要見笑轉生氣,你誰啊? 你規定八卦板不能問問題喔?! 05/05 22:14
braveryhyde:老師幫忙才有機會的.... 05/05 22:14
valenci:要亂戰了嗎?........老闆.....我要麻辣鍋...... 05/05 22:15
kanx:當然可以啊(大笑), 愛問鳥問題當然不違反版規啊 你放心吧 05/05 22:16
valenci:希望快判無罪.....沒有物證還要搞多久?有新物證再重啟? 05/05 22:21
nowiam: valenci:我猜是警方知道這幾個人....然後去誘導王文孝? 05/05 22:23
emou:這篇真是專業!人一抓狂起來,使出的力氣會比平常強很多! 05/05 22:22
nowiam:學學v大的理性討論吧! 不要只懂得嗆人,很沒水準啊。 05/05 22:23
valenci:或是王文孝認識這幾個?要看詳細資料才知道...... 05/05 22:26
Libella:k 的回答很有力阿 口氣嗆與說話有沒有道理並無關 05/05 22:26
valenci:沒物證推一人不可能79刀,實在有夠蠢........ 05/05 22:28
valenci:跟「沒物證」說四人不可能去擠小房間一樣蠢?但李博士有血 05/05 22:29
kanx:好吧 其實還有一個活著但是無法作證的證人, 吳家夫婦的兒子 05/05 22:29
star26757:推!我終於稍為搞懂這件事了!差點被法緒老師呼嚨過去! 05/05 22:29
Leika:這不推還算是人嗎 05/05 22:30
valenci:痕跟鞋印進一步證據... 05/05 22:30
kanx:因為受到過度的驚嚇, 患嚴重的精神病症, 不然案子其實很好破 05/05 22:31
valenci:「就算」證明多人多刀....對象還是鎖定不到.... 05/05 22:31
emou:初審法官能將女死者下體"無故",判成曾遭輪姦...也真是夠誇張 05/05 22:32
LinaInverse:這種時候就需要成步堂龍一了.... 05/05 22:33
valenci:未必吧..就算兒子「指認」..還要驗證?而且還要驗證被告的 05/05 22:32
valenci:的不在場證明... 05/05 22:33
kanx:恩, 基本的犯案人數 他兒子應該是不會認錯 05/05 22:34
ikeno:- _-小孩沒看到吧 而且當年才六歲 05/05 22:47
ikeno:那不是精神病吧..而且驚嚇會肌肉萎縮?? 05/05 22:51
emou:吳家兒子在當時有看到王文孝以外的人?! 05/05 22:51
emou:他看到的犯人人數是2人以上?! 05/05 22:52
np75:不過如果沒有那些人權團體 蘇某三人應該已經執行完畢了 05/05 22:56
emou:吳家人的遭遇很令人心疼,但也不能因此亂判! 05/05 22:58
kanx:吳家兒子應該沒有看到犯案過程, 是看到父母慘死而被驚嚇 05/05 22:59
tgk:今天看到吳家兒子透過新聞表示不要再把他的病解釋成受驚嚇過度 05/05 23:14
tgk:而造成的.. 05/05 23:15
amaranth94:那幾個警察跟法官,都該死,受無間地獄的果報! 05/05 23:17
emou:5.6歲小孩看到這種慘狀會受驚嚇是一定的吧...一般人都受不了 05/05 23:18
amaranth94:亂編證據要判死刑啦,革職有個鳥用! 05/05 23:19
DennisTang:終於來了一個專業的了 05/05 23:39
danya3092:那幾個警察跟法官,都該死,受無間地獄的果報! 05/05 23:40
lovefordidi:好詳細 05/05 23:43
iapan:應該連帶調查當初偵辦人員是否有刑求 05/05 23:45
iapan:若他們承認有刑求,就可以提高王文孝和王文忠最初自白可信度 05/05 23:47
Finarfin:好文 警察跟法官腦筋不知是在幹啥.. 05/06 00:46
Raiy:推 有些人就是腦殘 這篇讚 05/06 00:50
zazard:推 話說台灣警察還蠻常亂抓人要銷案的....... 05/06 00:50
Zeroyeu:彌쀠 05/06 01:02
Feb21:推完整好文~~ 05/06 01:11
Friendx:PUSH 05/06 01:15
clovis666:推個專業好文! 05/06 01:23
lovecmgirls:X的,你這樣刑求我,我連甘乃迪都承認是我殺的了 05/06 01:36
artpoet: 05/06 02:05
LOVEMG:借轉 05/06 02:39
LOVEMG: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5/06 02:40
shadowppt:看身上傷的切口 不能判斷刀有幾把嗎??? 05/06 02:41
proka:推這篇,我看過相關資料跟原po所述相去不遠 05/06 03:08
orzisme:推阿!!專業 當初初審的法官和刑求的警察真的是令人搖頭 05/06 03:12
FlyinDeath:好文!李昌鈺專業! 05/06 08:59
cycu0315:推推 05/06 09:04
pxxxl:是誰在亂說吳家兒子是因過度驚嚇導致生病? 別搞笑了 05/06 10:49
Dinafox:好文 推 05/06 10:56
cococola:商周出版的《無彩青春》對蘇案有完整敘述且不生硬乏味唷 05/06 12:22
SPower:一:王文忠的供詞 -> 應該是王文孝吧 05/06 13:16
PSptt:此案子交給原po去辦好了!交給鄉民去辦好了!一定馬上就破案!! 05/06 15:06
PSptt:反正在鄉民眼中..除了自己大家都變腦殘了!!你說對不對阿!! 05/06 15:08
HornyDragon:樓上這麼快就放大絕 好虛 05/06 16:31
shawncarter:推好文 05/06 18:12
ctbird:不錯 給你推 05/06 19:30
silentlykiss:好文推! 看完覺得好難過... 05/06 22:53
pinkdemon:推 05/06 23:59
Yie: 05/07 10:10
juicymag:大推押~~~~~ 05/08 01:5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qwabin (210.69.124.40), 時間: 09/01/2012 18: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