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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qsp4409 (豆腐人)》之銘言: : 新聞網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16/1335267/ : ---- 留原文連結 完整影片不知道又被哪個最喜歡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傢伙外流了... 這件問題很大的點在於(以下主觀視角不好意思 可能會跟事實有出入) 1.人沒控制好,確定是抓的對象(竊盜通)不但不先控制 也沒強力喝阻,居然就跟著對方默默讓他走回車上拿東西 2.車子在引擎未發動,車輛尚未行駛時讓人跑進去不說 在錄影者雙手握住方向盤左側(因此車輛左行直至擦撞安全島 這途中錄影者並未被卡住 且車速為剛起步尚能自由逃離 支援來沒確認狀況就開槍射擊把人打死 (由影片中推測射擊角度可能是從駕駛座車門方向往內射擊/非錄影者持槍) 錄影者雙手緊握方向盤...幹麻?終極警探?這一次我死也不放? 射擊者.....????? 不怕打到同事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是真的沒在怕 第二種就是離嫌疑人很近 不怕打歪 3.片尾嫌疑人中槍後呼吸明顯變破布聲,聽聲音像有擊穿肺,加上第2點部份, 完全沒辦法用警械使用條例來坦(預防警察人員生命受危害/勿傷及他人致命部位) 這件處理得好大概就跟桃園葉驥案差不多結果... 處理不好真的有得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25.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23877189.A.45C.html
loveway: 為了一個竊盜通...搏命演出 讓同事開槍 04/16 19:16
loveway: 我也是很配服這位同事 04/16 19:16
eateate04: https://i.imgur.com/zc3qCcO.jpg 04/16 19:17
loveway: 推一下這篇 難得一見的客觀 04/16 19:20
※ 編輯: UponSunrise (61.228.125.175), 04/16/2018 19:34:35
chenyihfu123: 推這篇 04/16 19:38
fireforce: 既然確定在店裡用餐 為什麼不直接叫支援直接帶走... 04/16 19:40
chenyihfu123: 看完新聞影片真的是冒出一堆問號 04/16 19:42
choufoun: 凶多吉少 不入佛 做事又不按程序 死好 04/16 19:46
willking: 也沒請當地所先協助過來 可能以為自己控制的了 04/16 20:01
OCC5566: 雙手握方向盤已達冒險犯難支持爭取破格 04/16 20:06
兩個受訪有什麼說什麼 錄影那個受訪說他知道對方是竊盜通 (OS:那你一開始怎麼不上銬讓他還可以順利開到車) 開槍那個說他沒有考慮後續法律責任,同事性命擺第一 拜託這種話你在自己臉書上面開友限講一講讓大家按讚就好 講個自認有依照警械使用條例用槍,至少到法院上還可以凹個對法令不熟稔 或是個人對法條解釋認知有落差 直接講沒有考慮後續法律責任,法官OS:????????????????????????????????? 阿不就兩個人受訪有什麼講什麼 畫面又全外流 你們法院上要跟人家抗辯什麼QQ ※ 編輯: UponSunrise (61.228.125.175), 04/16/2018 20:10:40
tikal0904: 既然確定對象,為什麼還讓1個人上前,而不是3個一起上 04/16 20:08
tikal0904: 直接控制 04/16 20:08
Ximcra: 確定是通 直接上銬就沒後續這些問題了 通都馬一堆博命的 04/16 20:12
ray80711: 準備當義警了 04/16 20:13
ray80711: 整個逮捕通緝的過程都很奇怪,根本都是可以避免的 04/16 20:17
fallujah: 沒打死同事真的是幸運 04/16 20:17
drawback: 但事實是仍然有許多學長在帶通緝時會因為對方表現出配合 04/16 21:57
drawback: (無論真假)的態度而隨之放鬆了戒心 更多的是連手銬都 04/16 21:57
drawback: 不會給他上 04/16 21:57
gjgj6666: 對人犯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04/16 22:10
sonas20: 真的對人犯太仁慈了,知道是竊盜通還讓他上車 04/16 23:35
sonas20: 同事情況緊急會失去理智沒錯,但這個情況是自己搞出來的 04/16 23:43
sonas20: ,後續真的不樂觀 04/16 23:43
p5325063: 同事沒被射中 真的命大QQ 04/17 03:03
LMLMYO: 警械使用條例第九條… 04/17 03:37
wotow: 和葉驥案哪裡一樣?一個是防止人犯脫逃,一個是同事可能會 04/17 10:47
wotow: 被撞死。 04/17 10:47
哪裡一樣喔?去看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上訴字第787號再來講好不好 葉驥就是主張警察人員生命安全遭到危害才使用警械 防止人犯脫逃?還好你不是辯護人...XD
aaaaaaa600: 沒有考慮法律責任那就準備做義警吧 04/17 13:34
※ 編輯: UponSunrise (59.115.140.176), 04/17/2018 13:49:02
hundredgod: 當場上銬就不會有後續的「可能被撞死」了好嗎 04/17 13:47
ray80711: 難道你執法都不用考慮法律責任嗎? 真的準備當義警了, 04/17 17:34
ray80711: 知道是通緝犯還不給對方上銬,還讓通緝犯上車,整個過程 04/17 17:34
ray80711: 就很有問題了阿,還覺得自己很有義氣、是位勇警 04/17 17:34
t88965: 對啊...不上銬還裝帥,運送人犯哪次不是銬好銬滿 04/17 19:08
chenyihfu123: 逮捕者與開槍者不是同一人,給了開槍者很多解釋的空 04/18 00:06
chenyihfu123: 間,本案與葉驥一案還是有些許不同。但如此未經大腦 04/18 00:06
chenyihfu123: 的發言的確讓人感到不妙…… 04/18 00:06
frzqp3814396: 這件事只知道以後遇到現行犯就是先上銬, 而不是聽 04/18 00:19
frzqp3814396: 信對方任何理由 04/18 00:19
john511: 同感!等判刑賠錢吧。不是要唱雖,但跨區抓人還疏失連連 04/18 12:50
john511: … 04/18 12:50
ray80711: 準備賠好賠滿 04/18 13:03
wotow: 我覺的你可以把兩段影片都再看一次,葉案事實上就是防止人 04/18 14:04
wotow: 犯脫逃,google就有影片了。 04/18 14:04
wotow: 葉隨時手都可以鬆開,也沒被拖行。 04/18 14:07
rty4455: 事後看影片是一回事 但是抓方向盤的學長不放掉就是有遭 04/19 20:49
rty4455: 受危害的情事 來支援的兩位同事在旁邊看到的可不像是影 04/19 20:49
rty4455: 片中的鏡頭 就一定直覺認為同事被拖行 所以這件我還是認 04/19 20:49
rty4455: 為適用警械使用條例 但是爭點在於第6條的比例原則 04/19 20:49
rty4455: 實際一點可以怪罪抓方向盤的學長為何不放手 但是去苛責 04/19 20:50
rty4455: 支援的同事我認為不對 04/19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