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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79773 鐵警李承翰遭殺害案 凶手判17年定讞 2021/06/23 16:1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年7月震驚社會的鐵路警察李承翰在台鐵列車上遭殺害案, 鄭姓男子因補票衝突,突然持刀刺入李承翰腹部致死,一審嘉義地院去年4月認為鄭男犯 案時思覺失調症急性發作、被害妄想,判鄭無罪,輿論譁然;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年2月認 定鄭男行為時辯識行為違法的能力「降低但未達完全喪失」程度,依殺人、妨害公務罪, 逆轉改判鄭17年徒刑、刑後強制監護5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判刑17年定讞。 55歲鄭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他在2019年7月3日晚間在台南搭台鐵火車北上,行經嘉義站時 遇到列車長查票,鄭男為了補票問題與車長口角,鐵路警察李承翰獲報前往處理,鄭男卻 在混亂中掏出尖刀刺中李承翰腹部,李血流過多送醫不治。 一審嘉義地院依據鄭男從2010年起的就診紀錄,醫師診斷鄭患有思覺失調症,但鄭從2017 年後,就再無看診紀錄;而依鄭男案發當天足跡,鄭到處對人說有人要謀害他、取其保險 金,他甚至想搭火車北上開記者會;列車行經嘉義站時,列車長要求他補票、下車時,鄭 還妄想有人要害他,語無倫次,精神狀態極度不穩,認知及理解能力已受病情嚴重影響, 隨即刺殺李承翰。 一審由榮總嘉義分院做精神鑑定,認為鄭男犯案時處於急性發病狀態,妄想內容與犯案行 為有絕對交互關聯,合議庭認定已達「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程度,判處無罪, 並命令強制就醫5年。 殺人卻判無罪,引發輿論討論聲浪,李承翰家屬也公開表達認為司法對死者不公平,檢方 上訴。 二審台南高分院審理時,傳喚一審的精神鑑定人、榮總嘉義分院精神科醫師沈正哲作證, 蒞庭檢察官林志峯當庭質疑沈在速食店寫鑑定報告,沈正哲回批檢方無理取鬧,檢、醫當 庭互槓。 二審委請成大醫院精神科醫師對鄭進行精神鑑定,結論認為鄭男沒有反社會人格,但犯案 時思覺失調症急性發作、辨識能力降低,若案發前有按時服藥,可能可以避免殺警案發生 ,有強制監護治療的必要性。 台南高分院今年2月24日宣判,認定鄭男犯案時的精神狀態,雖因精神障礙,以致辨識行 為違法和控制的能力「顯著減低」,但尚未達到「完全喪失」的程度,不能判處無罪,只 可減輕其刑;鑑定也認為若未經相當治療,鄭男出獄後有極高可能再度失控。 二審合議庭因此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判17年有期徒刑,同時宣告刑畢令入適當處所強制 監護5年。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認定二審判決包括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皆未違反法令,量刑理 由也已充分說明依據,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和某人一樣31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24448547.A.6BA.html
yyfoot: 死刑絞刑無期17年也換不回寶貴生命也改變不了迂腐的制度 06/23 19:47
AntiCompete: 沈醫師被罵很慘 06/23 19:55
jerry1919: 有病不是錯,錯的是不好好治療 06/23 19:57
kissung: 遲來的正義 06/23 20:03
yushongchen: 時至今日,警政署還有多少人記得學長呢… 06/23 20:32
talkdiary: 震怒、悲痛,不過繼續單警服勤 06/23 20:49
davhuang: 對司法太失望了... 06/23 21:07
kmtkmtkmt: 要死刑吧 17年是啥小 06/23 21:31
edc33125673: 學長辛苦了 噓給司法及警政署 06/23 22:12
balsampear: 這件事對我影響深遠 終於塵埃落定 阿彌陀佛 學長一路 06/23 23:28
balsampear: 好走 06/23 23:28
smallpriston: 你各位佛起來啊 06/24 01:04
taipoo: 這是正確的判決判斷 06/24 02:08
A791027A: 結果到現在防彈衣還是不夠,證明他的死根本沒有改變什 06/24 02:13
A791027A: 麼,白白犧牲了 06/24 02:13
HXH6698: 某t被開除才是正確的吧 這篇文你還敢講屁話 06/24 02:39
warden: 裝備說要發也沒看到,預算不知道編去哪裡囉 06/24 02:50
yangdemi: 刑法87第三項的五年以下還沒改 06/24 03:20
AntiCompete: 什麼裝備沒發? 06/24 07:27
blacknico: 電擊槍發了沒 06/24 10:36
toshiba5566: 保護好自己最重要 06/24 12:13
atgo1207: 電擊槍只有專單配少少幾支 防彈衣還是一樣沒發 1/3是XL 06/24 12:37
atgo1207: 是要給誰穿 以為每個人都190嗎? 06/24 12:37
d55666908d: 某T在講什麼屁話 什麼叫正確判決? 一直在這個板亂 06/24 14:16
d55666908d: 是何居心 最好是一生平安啦 不要有事找警察 標準 06/24 14:16
d55666908d: 的__ 06/24 14:16
kerbobo: 電擊槍配發給各縣市派出所了嗎?防彈背心什麼時候能一人 06/24 15:47
kerbobo: 一件? 06/24 15:47
Rin5566: a 06/24 17:15
Rin5566: qq 06/24 17:16
toyota846: 死刑才有正義 06/24 20:48
siibouf: 防彈背心什麼時候才能一人一件 電擊槍什麼時候才能從裝 06/25 01:17
siibouf: 備保管人抽屜拿出來正常使用而不是應付裝檢 06/25 01:17
ian670207: 推:有病不是錯,錯的是不好好治療 06/25 08:06
bejay: 台灣這種司法不改革,受害的都是被害人,殺人跟酒駕撞死人 06/25 17:59
bejay: 不都應該重罰嗎 06/25 17:59
duncannba: 避免憾事發生,防彈衣內請加穿— 07/05 20:51
duncannba: 中古世紀武士鎖子甲! 07/05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