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ox1 (簡單 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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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消息] 北京大學博士學歷採認 教部打回票
時間Tue Apr 9 21:53:33 2013
其實願意參加學歷認證
已經算是為過去的灰色行為進行彌補
現在台灣的大學裡拿著大陸學位的老師也不少
但好像也沒有需要認證的必要
不過這個事件
不知道會不會讓曾經的偷跑者
更覺得沒有去參加學歷認證的必要
這個認證制度的未來會是如何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9/today-life1.htm
〔記者楊國文、張文川、陳怡靜/台北報導〕女子陳薇芸取得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參加台灣的教育學歷甄試,筆試過關,但論文審查時,三位審查委員中有兩人審查認定
陳女博士論文不及格,打了回票。她打行政訴訟救濟,最高行政法院昨仍判她敗訴定讞
,即她的北大博士學歷未獲採認。
陳薇芸是台大法律系畢業,九十二至九十六年修完中國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課程後,
取得博士學位。
陳女前年八月報考教育部委託中興大學舉辦的高等教育學歷甄試,雖然筆試及格,但她
的論文《美國個人所得稅法研究─以社會福利為視角》在審查時,三位審查委員中有兩
位僅給六十、六十五分,另一位打八十二分。依規定需全部在及格分數七十分以上,陳
女因此未通過論文審查。
審委認論文研究分析薄弱
給陳女六十五分的委員批評,陳女論文欠缺對美國社會福利發展的研究,分析薄弱,此
外,美國稅法的演變資料內容可說是極為單薄等。
僅給六十分的委員則指陳女研究主題過於廣泛,文字和結構方面則使用太多非法學的用
語,「或許適用於中國現狀,但作為法學博士的學位論文,其文字精準度尚有不足」。
陳女不滿對論文實質審查
陳女不服指出,我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於中國學歷採認,應該是僅需確認有就學及
取得學歷事實即可,或就論文進行程序審查,不應對論文做「實質審查」,因為學術
論文是很主觀的,進行實質審查是侵害學術自由。
她也認為,北京大學是中國最高學府,自有完整的論文審查程序。而台灣採匿名審查
,她連申辯的機會都沒有。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三位審查委員都是有實務、專業領域的學者、專家
,審查意見是審查人對論文本身的學術專業判斷,應予尊重,教育部做出論文審查未
通過的決議,並無不當。
法院:教部審查於法有據
陳女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指出,立法院考量中國的假學歷充
斥,職業代筆論文情形盛行,要求教育部對中國學歷甄試、論文進行實質審查,
「自屬適當」,教育部審查決定乃於法有據,評審委員遴選程序及專長均無不當,
昨判陳女敗訴定讞。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黃雯玲表示,尊重專業審查結果,且本案經過行政法院調查,並無
違法情事。記者昨未連繫上陳女,無法獲悉其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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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229.237
推 isaacc:不知道這博士論文的內容有無發表在國際期刊 114.92.135.169 04/10 09:23
→ isaacc:否則好像很難有翻案的機會...真慘... 114.92.135.169 04/10 09:24
推 hanawa:我不是法學專業的,所以不評論內容;中國大 113.107.218.46 04/11 06:59
→ hanawa:陸很多學校博士班在畢業答辯前都要有期刊發 113.107.218.46 04/11 06:59
→ hanawa:表,通常博導掛一作,本人掛二作;法律跟理 113.107.218.46 04/11 07:00
→ hanawa:工類相比,地域性較強,所以很多留洋老師也 113.107.218.46 04/11 07:01
→ hanawa:都只是發中文文章,不過我查了一下陳博士, 113.107.218.46 04/11 07:01
→ hanawa:好像也沒有什麼中文期刊發表...... 113.107.218.46 04/11 07:02
推 nu1017:目前在臺灣的大學任教拿大陸學歷的除非經過 1.160.12.134 04/16 23:42
→ nu1017:學歷認證,不然敘薪也不會採認吧! 1.160.12.134 04/16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