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52026:標題... 10/06 22:34
推 nntz:說不定你講的過程~人家早就這樣辦理完成了,只是沒演出而已 10/06 22:35
推 pcGloria:就讓尚恩收養育玟就好拉,照民法1076之1 之2去走就好 10/06 22:35
→ mykenmay:忘了打到標題,誰可以救救我該怎麼做? 10/06 22:36
推 kzzoz80:跟尚恩結婚就行了 還不是一堆先有後婚的 沒叫他們附DNA吧? 10/06 22:37
→ chelsea1035:收養無誤 10/06 22:37
推 debb0128:大T? 10/06 22:39
※ 編輯: mykenmay 來自: 114.37.30.108 (10/06 22:44)
→ chelsea1035:你要在文章列表那頁改喔!這頁只會改到內文裡的標題 10/06 22:48
推 butyou:X推~我看到姓周也滿腦想這些xD 10/06 22:49
推 yiada:to K大...先有後婚直接登記為生父的前提是沒有前婚姻喔 10/06 22:52
推 kzzoz80:那小孩如果是周先生的 前父要求離婚的話呢? 10/06 22:55
→ kzzoz80:前夫 10/06 22:55
→ mykenmay:k大,這樣還是會因婚生推定而先登記前夫的小孩,再打否認之 10/06 23:02
→ mykenmay:訴,讓小孩成為非婚生子女,生父再認領, 10/06 23:04
推 gemboy:其實紹文宜臻用書面契約約定小孩跟誰姓就萬事解決 10/06 23:06
推 gemboy:契約聲明紹文放棄從李姓權利 10/06 23:09
→ qoomii:如果每部戲都這樣演,50集也演不完了 10/06 23:53
推 gemboy:紹文宜臻離婚後 紹文先簽放棄從李姓契約書及放棄小孩監護權 10/06 23:58
→ gemboy:契約書 宜臻變成小孩的法定代理人 之後尚恩認養從周姓 10/07 00:00
推 id0818:李沉周三方都有默契的情況下應該不難 10/07 00:00
→ id0818:不過這已經不是本劇的重點了 10/07 00:01
→ gemboy:法條就1059 1076-2 1078 重點大概就是這些 10/07 00:01
→ gemboy:不過很久沒碰法條 有錯就見諒指教啦 10/07 00:02
→ fjugirl:反正紹文一定會答應讓小玟給尚恩收養的阿 10/07 00:14
推 Gunish:這篇應該是想說,要走到讓尚恩收養這一步 10/07 00:31
→ Gunish:大概不可能瞞得過所有人,因為過程太長又太複雜 10/07 00:32
推 gemboy:現在想想 1076這條應該是是用婚姻關係還在存續中吧 10/07 00:36
→ gemboy:說錯 是1076-1 不然每對離婚遇到收養還要找前XX 10/07 00:38
推 laurafish:長知識~~ 10/07 00:41
推 imgnosis:其實當紹文看到小玟的圖畫署名周育玟時並不是感到驚訝而 10/07 00:43
→ imgnosis:是露出一抹微笑就明白了,小孩姓周是經過三個人同意的, 10/07 00:43
→ imgnosis:前提都是為了小孩將來,至於小孩將來要不要改姓就由她長大 10/07 00:43
→ imgnosis:後自己決擇 10/07 00:43
推 gemboy:其實收養和改姓過程就法律案件角度看不複雜 只是公務員處理 10/07 00:47
→ gemboy:速度就........XD 10/07 00:47
推 shigurezuki:我覺得事情根本沒有這麼複雜..."法律推定"跟"事實上 10/07 00:49
→ shigurezuki:(DNA)"本來就不見得一樣,如果宜臻在小孩出生181天前 10/07 00:49
→ shigurezuki:就再婚了,那就直接"推定"是尚恩的孩子了,除非紹文這 10/07 00:50
→ shigurezuki:時候跑出來想搶小孩,還會出現雙重(推定)生父的問題, 10/07 00:50
→ shigurezuki:這時候會因為DNA鑑定書確認紹文的父女關係,然後才會 10/07 00:51
→ shigurezuki:有後續放棄監護權收養等等的事。而且就算法院確認小孩 10/07 00:52
→ shigurezuki:生父的確是紹文,也不代表一定要姓李啊,先姓沈然後再 10/07 00:53
→ shigurezuki:改姓周不就得了... 10/07 00:53
推 gemboy:同一樓上講法 會定受胎這樣長的期間主因醫學上有懷孕六個月 10/07 01:04
→ gemboy:就出生的案例 純粹印象來看 如果宜臻離婚後極短時間又跟 10/07 01:05
→ gemboy:尚恩結婚 是可以推定尚恩是生父 這也是另一種解釋 10/07 01:06
→ gemboy:既然尚恩推定成生父 姓周也沒啥意外 10/07 01:06
推 shigurezuki:而且阿,就算宜臻沒這麼快再婚,知道小孩本不該姓周的 10/07 01:41
→ shigurezuki:人是全知觀點的觀眾...現實中小孩是在宜臻尚恩的婚姻 10/07 01:42
→ shigurezuki:關係中出生的,一般人根本不會去懷疑姓氏問題,只有紹 10/07 01:43
→ shigurezuki:文本人才有法律上的資格去要求改姓(就是確認親子關係 10/07 01:44
→ shigurezuki:存在,然後讓法院決定小孩要跟誰姓,而有撫養事實的是 10/07 01:44
→ shigurezuki:宜臻所以基本上會判決姓沈),所以只要紹文不爭就沒事 10/07 01:45
→ shigurezuki:旁人就算知道實情也沒什麼可以主張的地方 10/07 01:46
→ shigurezuki:民法的目的是解決人與人間的爭議,只要沒爭議就沒問題 10/07 01:50
→ shigurezuki:不是像刑法那樣用"不合法=有罪"的觀點看待... 10/07 01:51
推 ug945:紹文同意下 這一切就不是問題了 還是推原PO認真 10/07 02:46
推 apple1224:推正確知識 10/07 08:24
推 freeyou:推這篇,我也在想這些,哈哈,如何能瞞過所有人@@? 10/07 22:29
推 gemboy:要隱瞞不是很難阿 既然紹文願意捨棄小孩 宜臻願意背負惡名 10/07 23:24
→ gemboy:不知情的第三者認為小孩是尚恩的有啥困難 10/07 23:26
推 michaeljok:這篇說明讓我想到一部電影,不能沒有你,就是發生這種 10/08 00:10
→ michaeljok:狀況! 10/08 00:10
推 ChrisBear:電視看看就好 下一站幸福演的律師也太爽 10/08 01:23
推 sayuli:推正確知識! 10/08 14:56
推 winter9095:推正確知識 10/10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