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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有點無聊,但因本身從事戶政工作, 所以想從法令相關規定看如何隱瞞眾人小玟的生父是紹文,而讓她姓周的可能. 首先,民法第1062條第1項: 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一百八十一日起至第三百零二日止為受胎期間. 民法第1063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宜臻與紹文離婚時已進行親子鑑定,所以最快也是懷孕約3個月, 即使小玟是離婚後出生,也會因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而推定為紹文的婚生子女, 所以出生登記時只能從李姓和沈姓中選一個,父親欄會登記為紹文, 而且因為戶籍不在一起,在紹文的戶籍資料中會記載長女某某某民國某年某月某日出生. 若要姓周,就必須進行否認之訴,進行親子鑑定確認小孩的生父是小王而非紹文, 但依照劇情,這是不可能的. 若是宜臻在離婚後很快就和小王結婚,以致小玟在宜臻再婚後第一百八十一日後出生, 發生雙重婚生子女推定的情形,若非循司法途徑提起確認其父之訴, 就是請申請人同時提憑生父與子女關係證明文件佐證,如親子鑑定報告. 同樣的,大家都知道小王不是生父,小玟的父親還是會推定為紹文, 所以小玟的姓氏還是只能從李跟沈中間選一個,姓周是不可能的, 當然紹文的戶籍資料中會記載長女某某某民國某年某月某日出生. 那要怎樣才能姓周呢? 合法的方式是小玟先登記為紹文和宜臻的婚生子女,再由小王收養小玟, 現在所有收養案件都要法院裁定,生父也要表示同意, 再憑收養裁定書和裁定確認書辦理收養登記, 在小玟的戶籍資料中會有生母沈宜臻,生父李紹文,養父小王, 而且會有收養記事,也就是記載某年某月某日被小王收養. 不合法的方式是竄改親子鑑定報告書(演戲才會發生吧!) 就是在雙重婚生推定的情形下提憑小王是生父的鑑定報告書, 但是從出生證明的懷孕週數就可以推算出受胎期間是在前婚姻中, 應推定為前夫的婚生子女,當事人若堅持否認前夫是生父, 這種通常戶政不會直接受理,而是請申請人打確認其父之訴, 除非提出證明小孩係早產,真正受胎期間不在前婚姻存續中才有可能. 就算他改了出生證明和親子鑑定報告書沒被發現, 而直接登記為小王的孩子而姓周, 這種沒事就沒事,有事就會吃官司(如紹文將來後悔想讓小孩認祖歸宗) 偽造文書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罪名跑不掉. 總而言之,演戲看看就好,不要深究太多,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要人不知鬼不覺的瞞過眾人是不太可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30.108
a1052026:標題... 10/06 22:34
nntz:說不定你講的過程~人家早就這樣辦理完成了,只是沒演出而已 10/06 22:35
pcGloria:就讓尚恩收養育玟就好拉,照民法1076之1 之2去走就好 10/06 22:35
mykenmay:忘了打到標題,誰可以救救我該怎麼做? 10/06 22:36
kzzoz80:跟尚恩結婚就行了 還不是一堆先有後婚的 沒叫他們附DNA吧? 10/06 22:37
chelsea1035:收養無誤 10/06 22:37
debb0128:大T? 10/06 22:39
※ 編輯: mykenmay 來自: 114.37.30.108 (10/06 22:44)
chelsea1035:你要在文章列表那頁改喔!這頁只會改到內文裡的標題 10/06 22:48
butyou:X推~我看到姓周也滿腦想這些xD 10/06 22:49
yiada:to K大...先有後婚直接登記為生父的前提是沒有前婚姻喔 10/06 22:52
kzzoz80:那小孩如果是周先生的 前父要求離婚的話呢? 10/06 22:55
kzzoz80:前夫 10/06 22:55
mykenmay:k大,這樣還是會因婚生推定而先登記前夫的小孩,再打否認之 10/06 23:02
mykenmay:訴,讓小孩成為非婚生子女,生父再認領, 10/06 23:04
gemboy:其實紹文宜臻用書面契約約定小孩跟誰姓就萬事解決 10/06 23:06
gemboy:契約聲明紹文放棄從李姓權利 10/06 23:09
qoomii:如果每部戲都這樣演,50集也演不完了 10/06 23:53
gemboy:紹文宜臻離婚後 紹文先簽放棄從李姓契約書及放棄小孩監護權 10/06 23:58
gemboy:契約書 宜臻變成小孩的法定代理人 之後尚恩認養從周姓 10/07 00:00
id0818:李沉周三方都有默契的情況下應該不難 10/07 00:00
id0818:不過這已經不是本劇的重點了 10/07 00:01
gemboy:法條就1059 1076-2 1078 重點大概就是這些 10/07 00:01
gemboy:不過很久沒碰法條 有錯就見諒指教啦 10/07 00:02
fjugirl:反正紹文一定會答應讓小玟給尚恩收養的阿 10/07 00:14
Gunish:這篇應該是想說,要走到讓尚恩收養這一步 10/07 00:31
Gunish:大概不可能瞞得過所有人,因為過程太長又太複雜 10/07 00:32
gemboy:現在想想 1076這條應該是是用婚姻關係還在存續中吧 10/07 00:36
gemboy:說錯 是1076-1 不然每對離婚遇到收養還要找前XX 10/07 00:38
laurafish:長知識~~ 10/07 00:41
imgnosis:其實當紹文看到小玟的圖畫署名周育玟時並不是感到驚訝而 10/07 00:43
imgnosis:是露出一抹微笑就明白了,小孩姓周是經過三個人同意的, 10/07 00:43
imgnosis:前提都是為了小孩將來,至於小孩將來要不要改姓就由她長大 10/07 00:43
imgnosis:後自己決擇 10/07 00:43
gemboy:其實收養和改姓過程就法律案件角度看不複雜 只是公務員處理 10/07 00:47
gemboy:速度就........XD 10/07 00:47
shigurezuki:我覺得事情根本沒有這麼複雜..."法律推定"跟"事實上 10/07 00:49
shigurezuki:(DNA)"本來就不見得一樣,如果宜臻在小孩出生181天前 10/07 00:49
shigurezuki:就再婚了,那就直接"推定"是尚恩的孩子了,除非紹文這 10/07 00:50
shigurezuki:時候跑出來想搶小孩,還會出現雙重(推定)生父的問題, 10/07 00:50
shigurezuki:這時候會因為DNA鑑定書確認紹文的父女關係,然後才會 10/07 00:51
shigurezuki:有後續放棄監護權收養等等的事。而且就算法院確認小孩 10/07 00:52
shigurezuki:生父的確是紹文,也不代表一定要姓李啊,先姓沈然後再 10/07 00:53
shigurezuki:改姓周不就得了... 10/07 00:53
gemboy:同一樓上講法 會定受胎這樣長的期間主因醫學上有懷孕六個月 10/07 01:04
gemboy:就出生的案例 純粹印象來看 如果宜臻離婚後極短時間又跟 10/07 01:05
gemboy:尚恩結婚 是可以推定尚恩是生父 這也是另一種解釋 10/07 01:06
gemboy:既然尚恩推定成生父 姓周也沒啥意外 10/07 01:06
shigurezuki:而且阿,就算宜臻沒這麼快再婚,知道小孩本不該姓周的 10/07 01:41
shigurezuki:人是全知觀點的觀眾...現實中小孩是在宜臻尚恩的婚姻 10/07 01:42
shigurezuki:關係中出生的,一般人根本不會去懷疑姓氏問題,只有紹 10/07 01:43
shigurezuki:文本人才有法律上的資格去要求改姓(就是確認親子關係 10/07 01:44
shigurezuki:存在,然後讓法院決定小孩要跟誰姓,而有撫養事實的是 10/07 01:44
shigurezuki:宜臻所以基本上會判決姓沈),所以只要紹文不爭就沒事 10/07 01:45
shigurezuki:旁人就算知道實情也沒什麼可以主張的地方 10/07 01:46
shigurezuki:民法的目的是解決人與人間的爭議,只要沒爭議就沒問題 10/07 01:50
shigurezuki:不是像刑法那樣用"不合法=有罪"的觀點看待... 10/07 01:51
ug945:紹文同意下 這一切就不是問題了 還是推原PO認真 10/07 02:46
apple1224:推正確知識 10/07 08:24
freeyou:推這篇,我也在想這些,哈哈,如何能瞞過所有人@@? 10/07 22:29
gemboy:要隱瞞不是很難阿 既然紹文願意捨棄小孩 宜臻願意背負惡名 10/07 23:24
gemboy:不知情的第三者認為小孩是尚恩的有啥困難 10/07 23:26
michaeljok:這篇說明讓我想到一部電影,不能沒有你,就是發生這種 10/08 00:10
michaeljok:狀況! 10/08 00:10
ChrisBear:電視看看就好 下一站幸福演的律師也太爽 10/08 01:23
sayuli:推正確知識! 10/08 14:56
winter9095:推正確知識 10/10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