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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sting323 (What can I do?)》之銘言: : → yknan:白痴 什麼都不知只會引用新聞的話 自己不會去查證 01/18 08:54 :     ‧嚴禁發表任何違法情事、攻擊他人、或引發爭議及破壞和諧之文章 :     此分辨標準以版眾觀感為主及版主自由心證為輔。違反者,劣退,水桶一個月 : 希望大家能在網路謹言慎行 大家以和為貴 首先感謝板主願意主持公道!!! 由於本人已然寫信告知過yknan先生,原希望在他道歉後一切就此打住。 未料在該先生看過信件後至今仍無任何行動表示歉意, 本人已備妥相關證據,將於明日前往地檢署提出訴狀,在此對板主深感抱歉!! 本人並非氣度狹小之輩,而是希望能讓大家知道網路是用來彼此交換意見之處, 而非任意攻訐他人卻不肯負責的場所。 我當初原只是看到一篇相關報導想與各位板友分享、討論而已,但無奈卻遭致 "白痴"二字的回應,實非當時所願!!也希望日後各位亦能在此板理性討論。 最後先預祝板主及各位淡水板的朋友們新年快樂、一切順心如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214.170
Wacster:唉 這樣就要告人 02/04 20:42
justhadsex:有必要嗎? 02/04 20:44
essue:哦?!所以照樓上邏輯公然侮辱可以刪除了啊 02/04 20:52
essue:反正完全沒必要啊!!走在路上就用三字經打招呼就好 02/04 20:52
weigang:感謝指教!等之後無端被不認識的人辱罵後再作定論也不遲… 02/04 20:53
chaesbe:沒甚麼不對啊...寄信過去要道歉 裝死被告剛好而已~~ 02/04 20:53
lingu:輕N該對自己的話負責,被告只是剛好而已。謹言慎行啊! 02/04 20:53
weigang: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理應知道哪些話該說、哪些話不該說 02/04 20:54
weigang:這也是我此生第一次提告,希望不要再有下次!謝謝…… 02/04 20:55
Wacster:補推 順便問一下 提告後可以密我相關過程嗎? 有點好奇感謝 02/04 20:59
justhadsex:好吧 噓的太衝動了補回來 02/04 21:03
justhadsex:另外我也蠻好奇這兩個字會有什麼代價? 02/04 21:04
lingu:我朋友五字經的代價和解金八萬,提告前還有道歉喔! 02/04 21:24
lingu:白痴二字應該便宜多了…… 02/04 21:26
Kusovss:告的成,我裸奔淡水老街 02/04 22:50
purplebfly:這句話還有模糊地帶,並不是直接罵五字經啦 02/04 22:59
FunnyGuitar:Kuso兄似乎頗認真~~呵呵~~ 02/04 23:50
FunnyGuitar:http://tinyurl.com/7w43d8j 02/04 23:52
inaction:被告很正常啊 太多人都忘記網路世界一樣要受法律拘束 並 02/05 00:09
inaction:不是透過電腦或是ID就可以免責 支持原PO 02/05 00:11
HSNUemmy:有人備份了嗎? 02/05 00:24
mico409:哪天裸奔通知我 我那天不想出門~~~免得眼睛不舒服~ 02/05 00:40
Dick2621:K大你可以換成雞排 這樣對大家都好XDD 02/05 00:42
windsson:不是給機會道歉了嗎~不道歉被告活該吧 02/05 09:21
windsson:至於告不告的成~就不是你我可以定論了 02/05 09:22
chaesbe:KUSO大一定不會裸奔... 可以改發雞排嗎? 02/05 09:43
eipduolc:我覺得很有趣 都去函只是要個道歉而已卻不給 02/05 11:02
eipduolc:硬是想等傳票嗎 02/05 11:03
weigang:感謝各位的關心!已於今日下午遞出告訴狀。 02/05 15:18
Wacster:weigang 想請問下過程需要怎麼跑? 是需要提供IP還是什麼 02/05 23:05
weigang:大概就是先把相關證據列印下來,至地檢署購買刑事告訴狀後 02/05 23:58
weigang:依照人事時地將事發經過原由詳細寫清楚,再遞交即可。 02/05 23:59
weigang:接下來就是靜候警方傳喚去寫筆錄,然後就等開庭。 02/06 00:00
weigang:真的很不想浪費時間!!但有時候還是需要制裁這些喜歡在網路 02/06 00:02
weigang:上任意罵人又置之不理的人~ 02/06 00:02
james717:yknan到現在都沒吭聲,是最近很忙還是不敢出來面對? 02/06 10:46
h880486:他說不定沒看到要求道歉信 02/07 16:16
weigang:回樓上,該位yknan先生已經於上週日看過信了…… 02/07 20:26
joy71:支持原PO..網路上講話也是要負責任的 02/08 19:46
weigang:感謝各位之前的關注!已收到法院傳票,將於7/18開庭~ 07/12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