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Wacster:唉 這樣就要告人 02/04 20:42
噓 justhadsex:有必要嗎? 02/04 20:44
推 essue:哦?!所以照樓上邏輯公然侮辱可以刪除了啊 02/04 20:52
→ essue:反正完全沒必要啊!!走在路上就用三字經打招呼就好 02/04 20:52
→ weigang:感謝指教!等之後無端被不認識的人辱罵後再作定論也不遲… 02/04 20:53
推 chaesbe:沒甚麼不對啊...寄信過去要道歉 裝死被告剛好而已~~ 02/04 20:53
推 lingu:輕N該對自己的話負責,被告只是剛好而已。謹言慎行啊! 02/04 20:53
→ weigang: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理應知道哪些話該說、哪些話不該說 02/04 20:54
→ weigang:這也是我此生第一次提告,希望不要再有下次!謝謝…… 02/04 20:55
推 Wacster:補推 順便問一下 提告後可以密我相關過程嗎? 有點好奇感謝 02/04 20:59
推 justhadsex:好吧 噓的太衝動了補回來 02/04 21:03
→ justhadsex:另外我也蠻好奇這兩個字會有什麼代價? 02/04 21:04
推 lingu:我朋友五字經的代價和解金八萬,提告前還有道歉喔! 02/04 21:24
推 lingu:白痴二字應該便宜多了…… 02/04 21:26
噓 Kusovss:告的成,我裸奔淡水老街 02/04 22:50
推 purplebfly:這句話還有模糊地帶,並不是直接罵五字經啦 02/04 22:59
→ FunnyGuitar:Kuso兄似乎頗認真~~呵呵~~ 02/04 23:50
推 inaction:被告很正常啊 太多人都忘記網路世界一樣要受法律拘束 並 02/05 00:09
→ inaction:不是透過電腦或是ID就可以免責 支持原PO 02/05 00:11
推 HSNUemmy:有人備份了嗎? 02/05 00:24
→ mico409:哪天裸奔通知我 我那天不想出門~~~免得眼睛不舒服~ 02/05 00:40
推 Dick2621:K大你可以換成雞排 這樣對大家都好XDD 02/05 00:42
推 windsson:不是給機會道歉了嗎~不道歉被告活該吧 02/05 09:21
→ windsson:至於告不告的成~就不是你我可以定論了 02/05 09:22
推 chaesbe:KUSO大一定不會裸奔... 可以改發雞排嗎? 02/05 09:43
推 eipduolc:我覺得很有趣 都去函只是要個道歉而已卻不給 02/05 11:02
→ eipduolc:硬是想等傳票嗎 02/05 11:03
→ weigang:感謝各位的關心!已於今日下午遞出告訴狀。 02/05 15:18
推 Wacster:weigang 想請問下過程需要怎麼跑? 是需要提供IP還是什麼 02/05 23:05
→ weigang:大概就是先把相關證據列印下來,至地檢署購買刑事告訴狀後 02/05 23:58
→ weigang:依照人事時地將事發經過原由詳細寫清楚,再遞交即可。 02/05 23:59
→ weigang:接下來就是靜候警方傳喚去寫筆錄,然後就等開庭。 02/06 00:00
→ weigang:真的很不想浪費時間!!但有時候還是需要制裁這些喜歡在網路 02/06 00:02
→ weigang:上任意罵人又置之不理的人~ 02/06 00:02
推 james717:yknan到現在都沒吭聲,是最近很忙還是不敢出來面對? 02/06 10:46
推 h880486:他說不定沒看到要求道歉信 02/07 16:16
→ weigang:回樓上,該位yknan先生已經於上週日看過信了…… 02/07 20:26
推 joy71:支持原PO..網路上講話也是要負責任的 02/08 19:46
→ weigang:感謝各位之前的關注!已收到法院傳票,將於7/18開庭~ 07/12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