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yiyi :119事件原來是他 04/03 21:37
推 windshan :GOOGLE了一下,案情不單純,各位辛苦了~ 04/03 21:48
噓 yatinguna :幫助一位政大女同學打113有什麼問題嗎? 04/03 21:56
→ yatinguna :你這篇就不要刪 我會對你提出毀謗告訴 04/03 21:58
噓 yatinguna :另外有意阻止人向學校反應學生在校外闖出的不當情事 04/03 22:02
→ yatinguna :也請各位準備好理由去跟教育部解釋 04/03 22:03
推 arwenfor :我覺得就冷處理吧... 04/03 22:04
→ yatinguna :我絕對會跟教育部投訴有一批老師在網路上栽贓恐嚇被 04/03 22:05
→ yatinguna :人傷害的學生 而且還說不能去跟學校老師講! 04/03 22:06
推 rollrock :加油嘿 04/03 22:07
→ yatinguna :還在網路上散播我的事件要把我捏造成釣魚或說謊 04/03 22:08
→ yatinguna :教育部如果不管我也不怕 我找蘋果 04/03 22:08
yatinguna,你需要的不是法院、檢察官、教育部或者是蘋果。
你需要的是醫師或心理諮商師。
關掉ptt正視自己的問題吧~
推 komuroboy :媽 我在這 ^^ 04/03 22:12
噓 yatinguna :請各位到時候不要突然改變說詞 說不是故意或誤會 04/03 22:14
推 komuroboy :那如果水果也說洗洗睡了 那該怎辦 04/03 22:14
噓 yatinguna :你不是教育部也不是蘋果 你沒資格代替他們發言 04/03 22:19
推 star156 :標記一下,等待後續發展。 媽~我在這 04/03 22:27
推 yoyopinky :兒童節快樂!我上電視了~~ 04/03 22:52
→ smallfinger :這篇能說是誹謗也太有趣了XDDDD 04/03 22:57
推 kee32 :推樓上 04/03 23:12
推 ikki :請各位老師google也能告喔? 04/03 23:12
→ ikki :而且你放的話不就正好證明了最後那句是實話嗎 XD 04/03 23:13
推 GTO2 :呵呵~~ 加油 04/03 23:13
→ arrio :這樣都算毀謗嗎= = 04/04 07:14
推 beeolive :LawsuitSug 網路訴訟版 可以參考一下 04/04 07:58
推 Sindorey :..... 令人無言的威脅 04/04 10:43
推 spider :這年頭上google也算犯法,真是大開眼界 04/04 12:11
→ spider :是要找蘋果電腦嗎 04/04 12:12
推 a4891257 :補血推 04/04 12:16
推 XINJI :推推文 04/04 13:13
※ 編輯: zamp (118.170.17.127), 04/04/2014 13:28:52
推 malogo :蘋果可能要來了,快卡位 04/04 13:44
推 ahbow128 :真可憐。 04/04 14:48
推 KhaZixOP :先卡位吧 04/04 15:32
推 adorenone :只准自己噓人,別人噓就要說明理由不然提告,好笑 04/04 15:50
推 rollrock :要蘋果沒問題,順便送兩個柳丁 04/04 21:52
→ yatinguna :樓上與blog作者轉載醫療詢問板文章 內容為私人家事 04/05 15:45
→ yatinguna :並無獲得原文作者同意 而且擅用此文意指本人捏造受害 04/05 15:46
→ yatinguna :事實 相關法責經本人通知後無修正 法律處理 04/05 15:47
→ yatinguna :另外無論私事還是主述健康情況 醫詢板是禁止轉錄的 04/05 15:49
推 marsiy :google完畢,大驚! 閃遠點好~~~ 04/05 21:30
→ adorenone :私人家事還放在網路讓大家都看得到,真令人無言 04/05 21:41
→ adorenone :而且有誰說你捏造了嗎?可以不要陷人入彀嗎? 04/05 21:41
推 adorenone :已備份,相信是很好的證據 04/05 22:02
噓 yatinguna :這個板一陣子後應該會有許多人來po道歉文 04/05 22:06
→ yatinguna :而且是法院認證的道歉文 04/05 22:07
推 adorenone :理性,和平,這是台灣,民主與法治的溫馨國度~ 04/05 22:07
→ adorenone :每個人都有對任何事情做理性評論的自由。 04/05 22:08
→ adorenone :用理性的態度討論一件事,這就是民主 04/05 22:09
推 adorenone :基本上,用理性不帶情緒的詞,像我一樣,是不違法的 04/05 22:12
→ adorenone :提告是每個人的自由,但是會不會勝訴又是一回事了 04/05 22:13
→ adorenone :民事訴訟法249條第二項與第三項有對法律上顯無理由 04/05 22:15
→ adorenone :的提告,定出罰鍰的規定 04/05 22:16
→ adorenone :所以,人無法選擇要不要變成被告 04/05 22:16
→ adorenone :但是只要是理性的評論一件事,就不用害怕被告了 04/05 22:17
推 adorenone :PTT有LawsuitSug板,網路訴訟諮詢板 04/05 22:26
→ adorenone :提告很簡單,但要告贏,科科,我等著看 04/05 22:27
推 kee32 :成不成案都不知道勒~ 04/05 23:15
推 ZYMV :才準備要回文 幸好有看到這篇 感謝提醒 04/06 04:33
推 stilh :幫忙補血推 04/07 15:22
→ galoopboy :記得po後續喲! 04/07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