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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們好 最近我面試了第一家的研發替代役公司, 後來主管表示會錄取,也接到人資的電話 他們表示我要在下禮拜一前簽研替的意向書,否則會把機會給別人 發現裡面有提到違約金(如果去別家公司研替會罰錢),而且罰的費用很高 但是我向在那家公司裡面的學長姐詢問,大家卻說之前簽都沒有那一行 指導老師也說不要簽這種有違約金的合約 人資和主管卻堅持說以前每年都有 這家公司我滿想進去的,可是現在發現會騙人,這樣降低了我想去的意願 又聽說之前有人簽了 人資有說沒去會有法律問題,可是後來也不了了之 請問各位前輩們 我該怎麼跟那家人資說我要簽沒有違約金的意向書呢? 我該找別家公司面試看看嗎? 謝謝各位前輩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187.4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ch_Job/M.1412246673.A.2A7.html ※ 編輯: h94jo3cl4 (140.116.187.49), 10/02/2014 18:46:17
noviko: 沒簽過 10/02 18:47
oneanser: 請問哪家公司? 10/02 18:48
gn01216674: 沒給你簽約金,若違規還要罰錢?這啥鬼... 10/02 18:49
super6602: 放心啦 內政部會幫你擋 只有最後網路配對才是真正公司 10/02 18:49
super6602: 跟你有關係 10/02 18:49
SmallBeeWayn: 我記得要有簽約金或是真的有受訓才能收違約金 10/02 18:51
super6602: 在成功嶺的時候會特別說明 只是嚇嚇你 真的有紛爭就打 10/02 18:51
super6602: 給役政署 10/02 18:51
SmallBeeWayn: 只是免不了要上法院 10/02 18:52
pttok: 要有對價關係,沒有付出,是要賠什麼 10/02 18:53
人資跟我說的對價關係是如果我跑了 他們幫我保留到明年9月的研替就沒人了... 越想越奇怪... 我不想上法院阿...好麻煩喔... 謝謝各位前輩們!!! ※ 編輯: h94jo3cl4 (140.116.187.49), 10/02/2014 19:13:22
sosokill: 公司規定與研替法條規則牴觸? 10/02 19:16
kevin770807: 不然你拿著合約去問免費律師吧 10/02 19:16
cha122977: 你公開出這件事他們也不用找人了~別怕~ 10/02 19:20
xanter: 不用緊張 唬人的 10/02 19:35
zone0016: 銅? 10/02 19:46
ru04hj4: 還沒網路配對一切都是假的 10/02 19:50
sfking: 如果你根本不會敗訴 那你有什麼好怕上法院的? 10/02 19:54
sfking: 還是說明明知道對方亂告 因為你怕上法院 你也會吞下去? 10/02 19:54
不好意思 我剛剛發現我打錯了... 合約是寫不可以到別家公司研替... 真的很抱歉... ※ 編輯: h94jo3cl4 (140.116.187.49), 10/02/2014 20:01:28
DrTech: 跟你說事實你還是怕阿。事實是系統配對才是真的 10/02 20:07
DrTech: 所有合約與系統配對不符,皆無效。 10/02 20:07
DrTech: 內政部"依法"指派你去A公司,B公司違法強制你一定要去。 10/02 20:08
DrTech: 這樣解釋夠明確了吧,還會怕的話我也沒話說了。 10/02 20:08
DrTech: 勞基法與替代役法規保障那麼多,還一堆人那麼怕公司。 10/02 20:09
DrTech: 研替無敵不是喊假的。 10/02 20:09
DrTech: 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怕當兵怕到腦袋都沒邏輯了 10/02 20:11
pupucar: 不用怕啦,有聽過家法淩駕於國家法律的嗎? 10/02 20:11
michael0728n: 沒問題的 我簽過A公司的 後來B公司HR來電問有無 10/02 20:20
michael0728n: 意願 我說我簽了 他說那個沒差不會有事XDDD 10/02 20:20
llzzyy01: 有啊 責任制就遠大於勞基法 10/02 20:21
michael0728n: 不過我後來還是去A公司研替 10/02 20:21
yfr: 記住一件事就好,除非簽約並且有"給錢" 10/02 20:26
yfr: 否則完全沒有效力,不符比例原則,你默默無名小咖鬧大怕什麼 10/02 20:27
yfr: 他才怕鬧大上法院上新聞咧,別傻了 10/02 20:27
tzeru: 沒簽約金,不用管他 10/02 20:53
jenesis: 法律還大不過你公司規定? 10/02 20:56
kclvpc: 蠻想去就真的簽了 也真的去就好了啊..... 10/02 23:00
clement80161: 就只是一個手段 看能不能唬住你留著 10/02 23:54
wowcowshm: 當初我們松司也有...真的不合理 10/03 01:29
alamabarry: 先檢舉再說~~~替代役電話打下去就對了 10/03 03:19
Tony0422: 這不算騙人啦,通常只是公司想要留人材的一個手段。 10/03 06:49
Tony0422: 以前每年都有,是因為已經來上班了!若三年內離職是有違 10/03 06:51
Tony0422: 離職是必須償還違約金的,還沒進公司的話就不用吧 10/03 06:52
Tony0422: 所以老闆也沒說錯千萬不要因為這個降低意願阿 10/03 06:53
Tony0422: 在配對前都可以去面其他公司,但要早點決定好讓其他公司 10/03 06:58
Tony0422: 繼續找人不用太擔心違約金問題啦不會真的要你給的 10/03 06:59
Tony0422: BTW,我們部門氣氛真的算很不錯的,問你學長姐就知道了XD 10/03 07:01
Tony0422: 可以好好考慮一下的 10/03 07:02
h94jo3cl4: 我真的很猶豫...因為老師說有違約金就別簽... 10/03 09:16
h94jo3cl4: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TAT 10/03 09:16
kclvpc: 重點是你會不會去吧..... 去了就什麼事都沒有不是嗎? 10/03 10:42
kclvpc: 而且那麼多人都說沒事了 10/03 10:43
abcsimps: 爛公司就別去了吧.... 10/03 11:09
maxjet: 感覺你並不是真的想去別家 只是聽老師說不要簽就怕成這樣 10/03 11:20
h94jo3cl4: 我想去!可是老師跟我說不可以一開始就簽不對等的合約 10/03 12:34
h94jo3cl4: 他不是爛公司...他是我心目中超好的公司... 10/03 12:44
maxjet: 看了一下你描述的意向書內容 感覺你應該跟我是同家公司 10/03 13:15
maxjet: 我覺得那麼大家的公司 應該沒什麼問題就直接簽了 10/03 13:17
maxjet: 反正一定會去 10/03 13:17
gppo: 簽不簽還是要自己決定 老師不能為你的工作負責 10/03 15:35
gppo: 但我認為訂這種條文實在不好 公司的HR或法務應該要檢討 10/03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