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ne325011: 全部要跑! 11/20 22:23
推 artorius: 不滿三個月 不用預告 基本上你需要拜託公司幫你轉勞健 11/20 22:25
→ jonse: 同樓上,勞基法最大 11/20 22:27
不用預告? 是指辦完再說嗎?
忘了說,我算是間接人員,不是屬於產線的
※ 編輯: lim10337 (36.228.68.40), 11/20/2014 23:09:31
推 qoo9850: 直接走沒差 11/21 00:07
→ qoo9850: 但該辦的手續還是要跑完 11/21 00:08
恩,那手續有包括部門主管簽核這一關嗎?
※ 編輯: lim10337 (36.228.68.40), 11/21/2014 00:19:30
→ willism: 每間程序都不同,話說你對部門主管作了什麼? 一副作過虧 11/21 00:21
→ willism: 心事的樣子... 11/21 00:21
推 pei28: 離職手續 部門主管應該是必簽單位 11/21 00:23
推 cain5485: 條文這樣規定,請為未來打算 11/21 01:18
→ cain5485: 若下份工作打回去前公司,你沒處理漂亮會自己吃虧 11/21 01:19
推 TKW5566: 當天提當天走,你沒啥要交接的很快就搞定,可能人資連資 11/21 12:58
→ TKW5566: 料都還沒建 11/21 12:58
推 dragon2933: 禮貌上還是要知會一聲,你不一定要很愧疚,但總該跟主 11/21 13:37
→ dragon2933: 管說一下吧! 11/21 13:37
推 qoo9850: 我們公司都要給主管簽核過。他們沒權力不簽 11/21 13:52
→ glofiish: 要離職跟主管知會一聲不為過吧 沒欠公司什麼還怕走不掉 11/21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