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e0514 (五子)
看板ToS
標題[公告] YOPOYOPO 水桶7日
時間Thu Mar 26 16:39:59 2015
違規內容:
┌─────────────────────────────────────┐
│ 文章代碼(AID):
#1L4PD8UT (ToS) [ptt.cc] Fw: [新聞] 《神魔》Bug不修先推原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27215176.A.79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49977 ! 3/25 YOPOYOPO 轉 [新聞] 《神魔》Bug不修先推原聲帶 玩家:正事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 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
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
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判決:
其實這篇文章新聞本身沒有甚麼問題
反正代理商爛 那被批評就正常
問題在轉來的內文,是包含他板謾罵推文的情況下
轉文視同發文,就算不是你推文,轉來這板上就要對這些文字負責
畢竟你真的想發這樣的新聞來討論,可以單獨發表這篇文章內容
不需刻意去轉"多日前" "帶有謾罵" 的他板新聞文章來
且綜觀此使用者在板上發文狀況
1 6 7/27 YOPOYOPO 轉 [新聞] 擅改卡片效果 《神魔》挨轟
2 X3 9/05 YOPOYOPO 轉 [新聞] 神魔之塔創辦人:創業就像高空彈跳,等
3 ! 3/25 YOPOYOPO 轉 [新聞] 《神魔》Bug不修先推原聲帶 玩家:正事
均為此狀況,多次轉錄爭議型的文章、新聞來板上
且我也有去信詢問,但無回應
故板務認定有刻意引發筆戰之情事
水桶7日
爾後 此ID再有類似行徑將視為鬧板、蓄意違規
※對於轉錄文章將另行訂立板規避免類似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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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之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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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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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 ︳║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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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27359205.A.642.html
推 Rindou: 其實沒劣退都不痛不癢 03/26 16:43
推 s960501: 之前的 最後回應 因為我爽… 03/26 16:51
→ ice0514: 該推文和本次轉文並無法直接聯繫,故不採用於判決中 03/26 16:52
推 yj77885544: 應該退文的 他明顯沒在看板 水桶沒差+1 03/26 16:57
推 bookticket: 應該要加重處分跟劣退的吧== 03/26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