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h (Erich)
看板ToS_Match
標題[公會] 制度明確的休閒公會 Sigil
時間Thu Apr 3 19:20:56 2014
◇公會編號: 71179
◇公會名稱: Sigil (Lv 1)
◇公會會長: Erich (Lv 235) UID: 54,779,356
◇條件或需求: 不限等級、不強制捐獻、穩定上線、任務積分打到平均值
◇其他想說的話:
原本一開始加入朋友的公會,雖然每次任務都有拿到最高獎勵,但公會內任務米蟲太多,
會長不希望強制會員打積分,想了想還是拉了一團朋友出來自立門戶。
目前親友團大約有七八位,除了我之外,一半約100級上下,另一半170級上下。
規定如下,內容很長,但其實要求並不嚴格,重點就上面寫的四個而已,只是想盡可能把
規則訂得完善,以免日後發生爭議鬧的不愉快。
有意加入者就煩請花點時間看完全文,規定寬鬆但我會嚴格執行。
希望能吸引到喜歡明確制度的玩家,一同跟著公會成長!
申請後請以站內信或推文告知您的角色名稱(不是UID,接受申請頁面裡看不見UID)
公會規章:
1. 招收會員不限等級,但請詳閱公會規章,配合公會規定,惟申請人數過多時,仍會依
等級作為通過與否之參考。
2. 無固定捐獻制度,不強迫會員捐獻,僅在公會經驗值到接近 100% 時進行道德勸說。
若有分身帳號六日在刷錢的也歡迎開來幫忙,我自己也會這樣做。
3. 注重隱私,無設立 Line 群組或 Facebook 社團等社交平臺。惟若當公會聊天室與訊息
功能不足以處理會務需求時,將使用 Line 作為會務處理平臺,不強制會員使用,但若
因此無法順利提出各項會務申請時,需由會員自行負責。
4. 不要求會員更改遊戲名稱,或於名稱欄位增加任何代表公會名稱之文字、符號。
5. 剔除會員條件:
a. 七日未上線且未事前請假者,不經通知直接剔除。
三日未上線且未事前請假者,經管理者多次提醒後仍未改善者,通知後剔除。
a-1. 請假規定:
需於不上線期間開始前以公會聊天室或訊息通知管理者並獲其認可後完成,請
假日數以不逾七日為限(意即,當遊戲內顯示上次登入為十四日前時,才會不
經通知直接剔除)。
a-2. 請假補償制度:
請假一日需捐獻公會 300,000 金幣(即 300 黃金)以示補償,請假上限為七
日,則最高不逾 2,100,000 金幣(2,100 黃金),捐獻需於未上線時段開始
前完成。若提前收假,已捐獻之金額,不予退還。
Q1: 為什麼請假還要罰錢?
A1: 超過七日未上線代表的是公會活力值下降,造成全體會員的損失。我認為七日內開啟
遊戲執行登入動作並不是太嚴苛的要求,且相較於眾多公會採用的直接剔除制,此制
度已相對寬鬆。
a-3. 若將有一日以上,七日以內無法上線之情形發生,亦可向管理者請假,以避免
漏失公會任務訊息。
公會任務期間請假施行細則詳見後項「公會任務相關規定 」。
b. 以任何非法方式進行遊戲,遭系統改名為「違規帳號」或「此帳號已被停權」等名
稱,經管理者詢問後無法提出官方誤鎖等合理事證者,直接剔除。
b-1. 請勿測試公會管理者的幽默感以及耐心,自行將遊戲內名稱改為與上條所述之
類似名稱,以使人混淆者,查明後亦直接剔除。
c. 於公會聊天室或以訊息騷擾、辱罵其他會員者,經會員檢舉且管理者查證屬實後立
即剔除,此項由管理者從嚴認定。
d. 公會任務積分未達標準者,依後項「公會任務相關規定」處理。
6. 公會任務相關規定:
a. 不衝 Top 100,只求最高獎勵。
b. 公會任務設定每人最低積分標準:
計算方式為「該次活動最高獎勵積分 / 現有公會人數」,尾數依該次活動關卡得分
無條件捨去。如,本次「洗滌慾念心靈」公會任務之最高獎勵為 5,600 分,一級公
會以 30 人計則平均為 186.667 分,尾數捨去後則為 180 分,所有會員不分級均
適用此標準。
地獄級任務不設立標準,會員可評估自身實力考慮是否挑戰。
b-1. 如遇同本次「洗滌慾念心靈」公會任務之積分顯示異常問題,會員可憑關卡
clear 之遊戲畫面截圖,向管理者提出申訴。依本次情況,回復積分最高不逾
100 分(初級至超級各通關一次之總積分),超過之場次因證據不足則無法納
入。
惟必須注意,回復之積分含當下現有積分,最高不逾截圖所能證明之上限,否
則將無法證明是否重覆計算積分。
e.g. 昨天系統顯示異常時,A 已經初級至超級全破得積分 100,但顯示為 0,在系
統修復後又打一場超級得積分 40(正常顯示),但申訴後總分仍為 100 而非
140,因為亦有可能是昨天打了初中高,今天才打超級。又或者,昨天根本沒
打,今天才全破顯示 100 分,不可能拿截圖來就當成總共打了 200 分。
Q2: 為什麼大家標準都一樣?等級高卡強的人不是應該多付出嗎?
A2: 在享受到的公會福利(經驗值、金幣加成與公會獎勵)相同的情況下,我認為每個人
的付出也該是相等的,且依截至目前為止的公會任務開放記錄來看,除地獄級薩魯曼
外,都是低等會員亦足以挑戰的。在此前提下,沒有理由要求遊戲時間長、嗑金量多
的高等會員負擔較多責任。
c. 積分結算期限:
截至目前為止,共有五次公會任務,除地獄級薩魯為一日外,其餘四次均為五至七
日,故將日後之公會任務積分結算期限訂定如下:
一至三日(72 小時內) 之非地獄級任務 ,為活動截止時間前 4 小時,如,活動
至 23:59,則結算期限為當日19:59。
超過三日(超過 72 小時) 之非地獄級任務 ,為活動截止時間前 12 小時,如,
活動至 23:59,則結算期限為當日11:59。
若活動截止日為非假日,管理者得酌情延後積分結算期限。
c-1. 如遇官方臨時修改活動時間,則積分結算期限依官方最新公告調整。
d. 積分代打制度:
此處所指的代打並非網路上那種拿你帳號幫你刷的違規代打,而是委託其他會員幫
忙打滿不足之積分。
以上述所提及之公會任務為例,該次標準為 180 分,A 會員(委託人)無法參與,
可委託 B 會員(被委託人)代打,二者總和後之平均積分達標即可,如 A: 0 ;
B: 360 或 A: 100 ; B: 260 均算達標,委託人與被委託人均可為複數,多人之計
算方法同前。代打委託可在積分結算期限前,隨時由「被委託人」向管理者提出。
管理者核可申請後,被委託人即與委託人視為積分共同體,若代打積分平均後不足
亦視為被委託人未達標,請審慎評估自身能力與時間再接受委託。
Q3: 為什麼要有積分代打制度?自己打自己的不就好了?
A3: 我承認是因為我想照顧自己低等或時間不多的親友團,但若對外人與自己人標準不
一,則難以服眾,所以我採用了這個會增加我自己麻煩的方式。
此外也是希望能招收到團體玩家進入,讓一些高等會員能夠照顧到他們低等或沒時間
的親友。
e. 積分未達標罰則:
e-1. 至積分結算期限為止,仍為 0 分者,直接剔除。事前已提出請假或代打申請
並獲管理者認可者,不在此限。
e-2. 至積分結算期限為止,不為 0 分但仍未達標者,記醜一乙次列入觀察,累計
至醜二時,直接剔除 ,並需依積分差額繳納罰金至公會金庫,計算及繳納方
法詳見後項。事前已提出請假或代打申請並獲管理者認可者,不在此限。
Q4: 為什麼繳了罰金還要記醜一,這樣不是一罪二罰嗎?
A4: 精確說起來,真正的罰則只有捐獻一次,沒打到要求積分的會員本來就該對其他努力
打的人負責,補罰金只是讓該會員知道,當別人在幫他補積分缺口時,自己也必須付
出才有資格拿獎勵,但捐獻並不與積分等值,否則我大可直接訂出事前捐獻換免打積
分制度,還不用算醜一。而醜二剔除制,相較於眾多公會一次未達標即剔除的制度來
說,我認為反而是福利。
e-3. 積分未達標罰金計算方法:
依該次公會任務最低級別之關卡,到達最低積分之體力消耗量,
(以本次「洗滌慾念心靈」公會任務為例,初級為 10 分 / 20 體,到達標準 180 分需 18
場次共計 360 體力)
每 1 體力以 3,000 金幣計算(參考貪婪之日與黃金之日的金錢量)為 108
萬,以該金額的 1 / 10 (四捨五入至十萬位計算,為 110,000)
作為基數乘上百分比對應之等比級數,百分比計算方式為:
( 不足之積分 / 該次積分標準 )*100%,百分比每 20% 為一級距,
81~99% (2倍)
61~80% (4倍)
41~60% (8倍)
21~40% (16倍)
1~20% (32倍)
亦即本次未達標者需繳納之罰金四捨五入至十萬位後依序為
200,000 金幣 (145~179分)
400,000 金幣 (109~144分)
900,000 金幣 (73~108分)
1,800,000 金幣 (37~72分)
3,500,000 金幣(1~36分)
罰金需於積分結算期限後至於活動截止時間前 1 小時繳納完成,未於期限內
繳納完成者將直接剔除。會員若於積分結算期限前自覺無法到達標準,亦找不
到願意代打之會員,可隨時於活動期間內提出申請,以當下之積分提前結算繳
納罰金並記醜一乙次,惟事後不得以補打積分為由,對已繳納之罰金提出異議。
Q5: 為什麼同樣都是未達標,要繳的罰金差這麼多?而且活動結束前沒繳就踢?
A5: 為了區分打算只打一場繳錢了事,先拼這次不被踢的人,跟有努力打但最後差一點的
人。
規定活動結束前繳,是避免有人想耍賴領完獎勵就跑。當然,一定也會有人質疑我會
不會等人捐完馬上踢?我只能說,作為一個公會管理者、拿著自己經營多年的 PTT
帳號來發文招生,這樣搞一次我名聲馬上臭掉,公會裡還留著不跑的應該是傻子,而
我了不起賺一兩千萬金幣,這錢我既不能拿來練卡,對於公會升級也只是杯水車薪。
簡直是傷敵一萬、自損可能不只八千的蠢事。
而且真的要坑的話,我直接創個有固定捐獻制度或捐獻免打積分制度的公會就好了,
要坑都只有一次,沒必要兜這麼大一圈。
f. 公會任務期間請假施行細則:
f-1. 管理者將每日瀏覽官方訊息,以最快速度將公會任務訊息貼至遊戲內的公會佈
告欄,及不定時在聊天室內宣導,並會儘速補上該次公會任務之積分標準與罰
金計算結果。當訊息張貼後,所有未事前請假之會員均視為已知悉該次活動內
容,並適用該次任務積分標準。
f-2. 於訊息張貼後,所提出之任務期間請假申請,皆需包含被委託人同意之代打申
請。於訊息張貼前已提出請假申請並獲管理者認可者,不在此限,當次任務亦
不適用積分標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25.4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oS_Match/M.1396524059.A.3FB.html
※ 編輯: Erich (61.228.225.45), 04/03/2014 19:47:00
※ 編輯: Erich (61.228.225.45), 04/03/2014 20:13:19
推 wayne751227:好複雜...你們是法律人嗎 04/03 21:16
→ Erich:還好吧,只要穩定上線、積分達標,這些規定會員不記得也沒差 04/03 21:30
→ byabya:一點都不休閒吧,玩遊戲搞這麼累…… 04/04 10:09
→ Erich:試問樓上,哪一項要求對於會員來說過於嚴格,稱得上累的? 04/04 15:28
→ Erich:計算罰金、積分標準,接受各項申請等,都是管理者在做。 04/04 15:28
→ adwowcuthand:對不起我end了.. 04/04 16:32
→ adwowcuthand:原來制度明確還能叫休閒喔... 04/04 16:32
→ Erich:請問您認為哪一點要求稱不上休閒?還是在您的字典中,休閒/ 04/04 17:01
→ Erich:輕鬆的同義詞叫做隨便? 04/04 17:01
→ beastlcc12:真的不太休閒的感覺 04/04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