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c211:請問你每一篇都看完了嗎? 10/09 01:16
→ cc211:文章針對我就直說吧,不需要這樣拐彎抹角 10/09 01:18
→ cc211:也不需要把整個法轉版都拉進來 10/09 01:19
→ cc211:我承認我開玩笑是開的過火了... 10/09 01:20
→ cc211:但是請看首發者的態度...並再看他的其它篇 10/09 01:21
→ cc211:別人已經給予如何建議了...依然繼續按照自己意思發文 10/09 01:22
→ cc211:並賣弄文字... 不好意思我這個人就是比較賤 10/09 01:24
→ cc211:另外幫助人並非所有人,自己都不幫助自己的人(爬文)如何幫助? 10/09 01:26
→ cc211:法律人不等於慈善家 10/09 01:26
→ cc211:如果是因為我的文章讓f大有此想法,讓你對法律人產生其他解釋 10/09 01:28
→ cc211:那我願意道歉 但是也希望你能站在其他人的角度(我除外)想想 10/09 01:29
→ cc211:為什麼他們會有這些反應? 10/09 01:30
→ cc211:我想說的就這些吧 10/09 01:31
→ cc211:如果我的回文讓你不舒服,我在此也至上歉意 10/09 01:31
推 poppingICE:任何事情站在光譜極端的論點都是過猶不及,共勉之 10/09 01:55
推 analysis0813:其實一樓可以回文的(這樣看好累) 10/09 12:20
推 salent:或許對個別使用者而言,個別議題都會觸及其不可挑戰相悖 11/08 21:47
→ salent:說起來對於 "不合適發言" 下次避免即可... 11/08 21:48
→ salent:當然先學問"合適的問題"很重要...大概吧 11/08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