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ssine:H-1B離職後的Grace Period只有10天,最省錢的辦法就是提早 07/21 08:23
→ cassine:10天開始打包。你要轉I-539必須在雇主撤回I-129前申請,申 07/21 08:24
→ cassine:請後可合法居留至結果出爐,期間一旦離境就失效 07/21 08:24
→ shizz:在想原能po能不能申請ESTA 然後十天內出境去加拿大再用ESTA 07/21 14:25
→ shizz:入境 就說你只需要十天 (秀機票) 為了打包 07/21 14:25
推 boblu:樓上建議可行性頗高 但風險不是零 萬一不幸怎麼辦要想好 07/21 15:00
推 cassine:是沒問題,但你還要跑到邊界去,並且承受移民官不給入境的 07/21 15:07
→ cassine:風險,雖然很低但不是零,提早打包然後按時走人最保險 07/21 15:08
→ iuluen:所以如果願意7/31飛回台灣,再買來回機票用ESTA回來, 07/23 03:21
→ iuluen:是最保險的方式嗎? 07/23 03:23
→ cchris:當然不是,有可能入境失敗;I-539才是最保險的做法 07/23 03:29
→ cchris:你就在離職日那天上網申請即可,馬上就收到案件,沒問題 07/23 03:30
→ cchris:通過前離境也沒問題 07/23 03:30
→ iuluen:謝謝! 07/23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