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Viol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BK201 信箱] 作者: godbirdman (神) 標題: Re: 哪裡違規了? 時間: Sun Nov 23 18:55:53 2014 這樣就是回應嗎? 搞不清楚的無能版主 ※ 引述《BK201 (σ ゚∀゚)σ你看看你)》之銘言: : 引用手動置底之規定予以禁言七日 : 以上已清楚地完成答覆使用者問題 : 若有不服請至組務板申訴 : 以上 此事已結案 請勿再來信打擾 : ※ 引述《godbirdman (神)》之銘言: : : 就說你板規沒看清楚啊 : : 8.[徵求]、[交換]、[贈送](票券部分請於置底推文) : : ◆ 徵求、交換文,須註明酬謝物及交換物、或註明"來信討論"。 : : ◆ 贈送文一日限發一篇;徵求文三日限發一篇;不可利用徵求進行合購行為。 : : ◆ 不得於他人徵求、交換文之推文裡,借文徵求、交換。 : : ◆ 贈送文不可要求報酬(換飲料、物品等)。送養亦同,認養切結書除外。 : :   以上三點,違者記警告一點並禁言三日 : : ◆ 嚴禁徵求可核銷帳目之收據、發票、車票,與店家大量收購特定物品之行為。 : :   違者退文並禁言十五日 : : 我昨天發徵求文 : : 上面寫徵求文三日發一篇 : : 裡面有寫到交換文限制嗎 : : 請不要白目好嗎 : : 謝謝 -- ╱ ̄ ̄ ̄╲ ▕ ◢█◣ 成龍表示:彰化板的板主,是天大的笑話 ′/ ‵ ╰╯ ψQSWEET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60.20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K201 (36.232.220.94), 11/23/2014 19:13:28 BK201:轉錄至看板 PttLaw 12/01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