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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人申訴 ┌─────────────────────────────────────┐ │ 文章代碼(AID): #1AGDdSJa (ID_Problem) [ptt.cc] [劣文] 申請取消劣文 │ │ 本看板目前不提供文章網址 │ │ 這一篇文章值 16 元 │ └─────────────────────────────────────┘ 精華區z->37->3->2->23->30之紀錄 ● 2. ◇ [公告] WooComTW5566劣文+水桶2週 greydust [10/15/10] 是為誤判 查閱紀錄後該ID僅有二水桶一警告, 最後一次水桶的時間至今也已渝二犯的水桶期限 因此予以出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5.63
samallan:推認真又公平的好版主 10/27 20:58
WooComTW5566:謝主隆恩~ 10/27 20:58
jfurseteidce:萌法復活了~ 10/27 20:58
storm133:萌法歸來~ 10/27 20:59
usoko:萌法可以來發篇三系新的心得了 10/27 21:00
Golu:萌法:我出來了,棒佛者__! (幾天後)萌法:我又進來了 10/27 21:02
sniper2824:O_O bound for 10/27 21:03
stootz:是萌法 10/27 21:03
tang2068:期待萌法的新北爛文 10/27 21:11
jonahlin:我沒想到立法可以溯及既往耶,gully條款還真的說中了 10/27 21:15
alon2015:萌法要重出江湖瞭? 10/27 21:17
BIGETC:有利的新法 真的可以往前適用作判決 10/27 21:18
tiros:德政!! 10/27 21:21
taco20:只怕猛法已經沒在逛wow板了 10/27 21:24
garfunkel:二樓就跑出來了,還本人申訴的 10/27 21:25
eternalzero:白爛又不好笑 早點永久水桶比較快 10/27 21:31
dxassin:看來這新規定真的是緊急幫某人解套的 10/27 21:33
timgjh:萌法回來了!!! 10/27 21:36
Scarletbird:快寫萌法戰場心得 10/27 21:44
garfunkel:執法隨心所欲又有一堆前科的某人嗎XD 10/27 21:53
kbcc:完全就是阿 有夠明顯^^ 10/27 22:06
FairyBomb:夜幕哥你在哪~~~ 10/27 22:11
Raidensnake:我沒想到立法可以溯及既往耶,gully條款還真的說中了 10/27 22:15
Raidensnake:其實版規可以改成"版主可以隨意桶人 引戰 人身而不罰" 10/27 22:17
Raidensnake:根本沒必要這麼麻煩的去改專用條款 10/27 22:19
farst:唉唷 版主就算罰了 還是可以發文啦 你看上次那個自主水桶的 10/27 22:20
farst:就愛面子咩 哈哈哈 10/27 22:20
CkMichael:果然是某人條款 可憐的WOW版 10/27 22:20
rrdr:所以現在某人條款成立了喔....... 10/27 22:25
Raidensnake:底置:未來版規修改部份,請參與討論,若無重大問題將 10/27 22:32
Raidensnake:於一週後實施 明明推文一堆問題 還照樣實施?? 10/27 22:33
coldeden:活過來了!!!!!!!!! 10/27 22:34
stanwhale:歡呼 10/27 22:34
albert800102:話說還沒一週勒... 10/27 22:35
bernon:奇怪,不是有意見嗎?怎麼還可以推行 10/27 22:51
老實說我看不太懂推文所說的, 不過.. 還是再解釋一下, WooComTW5566之所以出桶之因為 很久很久很久以前, 有一次他被水桶是誤判, 導致後來的三犯滿被永久 (就是上面貼的那篇, 誤判原因我一併有放入精華區)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到現在他才來申訴, 不過經查證以後那篇確實是誤判 也就是說他最後一次被水桶時, 應當只有一水桶一警告, 該罰水桶兩週 卻被板主誤認為已有二水桶而罰永久 因此平反以後讓他出桶 在新規定還沒上路之前, 他再被警告或是水桶都還是會再度被永久水桶
toloveXD:萌髮>////< 10/27 22:51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0/28 01:37)
guineacow:法律從新從輕 朔及既往很奇怪嗎? 10/28 01:40
zh76283122:也就是說他其實是再第二個水桶就被永久了嗎XD 10/28 05:20
greydust:對 10/28 05:54
jonahlin:看懂了,因為我的誤會向版主鄭重道歉 10/28 09:03
Raidensnake:看懂了+1 抱歉小灰 不過某人條款還是需要討論 10/28 13:05
Raidensnake:法律從新從輕 朔及既往並不奇怪 但是在某版主要被永久 10/28 13:06
Raidensnake:的時候改變永久的規則 這就不適當了 10/28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