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llBeeWayn (喵喵叫的蜜蜂貓)》之銘言:
: 為甚麼條目必須被刪除?
不是因為莊重的關係嗎 怕電視條目太多會吸引電視週刊使用者 最後變成電視週刊
再說我個人寫的時候的確會感覺有"搞混原創跟二手"的吸引力 明明是我自創的
東西 寫上維基就變成好像常識
我知道隔行如隔山 一個人的莊重條目在另一個人眼中看來像電視週刊(而且電視是
很重要的)一個人的常識另一個人看來像原創 我也知道觀點會衝突不只是兩個人的
個人問題 往往是更大更重要的社會問題 不過我只是想說 我自己在寫的
時候是有感到誘惑這個誘惑不是出於什麼良心專業 就是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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