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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是這樣的-- 簡任:執政者自行簡選並任命之 薦任:下屬薦舉賢能之人,由執政者任命之 委任:執政者委由下屬代為任命之 當然目前國家考試已不是由上列方式來選拔文官了~ 現在-- 簡任:10-14 職等 薦任:6-9 職等 委任:1-5 職等 不過,在公務人員通過國考、訓練、試用後,銓敘合格拿到的證書 簡、薦任官的上面會有總統印,委任就沒有了~~ ※ 引述《soarcloud (小書生)》之銘言: : 請教各位先進, : 我常看到我國事務官的分等, : 分為簡任、薦任、委任三級, : 是否能夠提示小弟這三級為什麼會用簡薦委來分呢? : 期盼不吝賜教 謝謝您 <(_ _)> -- ◣ __ 降龍羅漢現身~ 下凡普渡眾生~ ○╱ ╲○ ╱ ─ ─ ╲ │ 哥哥~ 摸摸~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37.229
soarcloud:謝謝您的指教 <(_ _)> 05/15 19:27
yunyen:受益 07/10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