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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llerbbt (killer)》之銘言: : 車禍問題請教 因為我也有疑問 所以幫朋友代PO : 我朋友在高速公路不小心後車撞前車 所以肇責100趴這一點沒意外 : 對方車損的部分有保險公司處理~~ PS對方受傷為安全帶勒傷 : 但是後來對方去驗傷,醫生診斷書為輕微挫傷,但是對方憑藉這一點要提告過失傷害 : 要和解的話要求:代步車費、市價折損、醫藥費、精神撫慰。 : 那以上那四項保險公司只有辦法理賠醫藥費跟精神撫慰,市價折損因對方不願意鑑價 : 沒有單據故無法給付,代步車費保險公司是本來就沒有賠。 : 因為對方要求不給付那四項就不合解堅持提告過失傷害,那保險公司也跟我朋友講 : 他提告後結果頂多易科罰金,但是我朋友不想多惹事也怕跑法院被判有罪背上前科 : 想請教的事情是,後撞前這樣告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判決結果會讓人背上前科嗎 : 因為我朋友是軍人很怕被提告整個黑掉 謝謝各位回答 感恩 本魯2年前也在國道被撞,0肇責 沒人受傷且我有保車碰車 這部分就比較好處理 其他部分如代步車費及車價減損就自己收集相關證據 代步車費就舉證用車的必要性(租tiida,一天1200) 車價減損就找花點費用同業公會鑑價(04年的x-trail) 去事發當地區公所調解一次,對方沒來,而是請了自己的保險業務,結果調解失敗 後來上法院,對方沒來,又叫保險業務來,結果被法官當場質疑代理資格 第二次對方還是沒來,還是叫保險業務來,結果法官很生氣,要求第三次當事人一定要到 要特別提的是,這個法官對代步車費的計算方式是以叫計程車的方式來計價 算出來的結果比我請求的費用還要多 最後一次當事人終於來了,結果我所請求的費用3萬法官全部准許 整個時間花了半年 本魯講這個故事的重點是 第一,從頭到尾我只看過肇事人兩次,事發一次,最後判決一次 保險業務代理資格有疑義當事人又不出庭,你覺得法官會有怎樣的心證? 所以日後原PO朋友出庭的話,我覺得要讓法官認為有積極的態度處理事情 第二,代步車費跟車價減損,除非獅子大開口 否則沒收據的情況下本魯建議賠一賠和解,省時省力 原PO擔心的事情也不會發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75.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54349521.A.CAE.html
maniaque: 車價減損除非你有賣車,不然要到的機率太低了 04/04 11:57
maniaque: 之前有舉過例子,若你本來減損10萬,但繼續開10年 04/04 11:58
maniaque: 你的車價還有減損十萬嗎?? 那你十年前開口要十萬減損 04/04 11:58
經鑑價車損2萬,車目前還在開喔
maniaque: 若開到報廢,這十萬塊要不要退還給肇事者???? ^_^ 04/04 11:58
※ 編輯: bigmi (36.237.75.234), 04/04/2019 12:16:36
leoz69927: 前提是碰到好法官 04/04 12:18
s7024546: 就直接嗆法官錢是保險公司出的我幹嘛來看看會怎樣 04/04 12:24
kyoko22: 一樓,提供給你參考 04/04 14:29
kyoko22: 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 04/04 14:29
kyoko22: 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這兩個權利是可以 04/04 14:30
kyoko22: 同時行使,因此對於車價下跌部分仍然可以向加害人請求賠 04/04 14:30
kyoko22: 償。 04/04 14:30
kyoko22: https://reurl.cc/VYpQy 04/04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