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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en0812 (王子的新衣)》之銘言: : 以下連結為行車記錄器片段 建議使用手機橫放收看 對電腦使用者不好意思啦! : https://streamable.com/4bulgh : 主角 : 內線 Golf 中線 Altis 時速約100-105公里 : 配角 : 內線 Lexus和 Mazda : 中線 大卡車 : 我是還滿無奈的 被兩位主角卡在後面 我的視角這樣看 他們前面至少500公尺 沒有車。 學 : 長群在後面壓力很大! : 各位怎麼看?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1 這個Golf不見得沒違規吧,只是實務上通常警察不會對這種情況開罰單, 但警察不開罰單,不代表就完全沒有違規。看看法條怎麼寫...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 側車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某A覺得Golf已經堵塞超車道,影響到超車道的超車功能了啊,你看一堆車為了他而擠 到中線,多危險啊,已經違反法規規定「不堵塞超車道行車」的前提,所以違規! 某B覺得這不叫做堵塞啊,要堵到後面大排長龍才叫做堵塞,而且Golf根本沒有安全距離 可以切到中線啊,所以Golf完全合法合情合理,OK的,飆仔要飆車請自尋出路。 反正一個法規各自表述,永遠吵不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6.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68311553.A.B1F.html
TllDA : 光是找出法條允許超車道超速都找不到了 11/13 11:59
TllDA : 超車道這種落後道路設計廢除,改設高乘載就好 11/13 12:01
TllDA : 或是類直達路,每10公里畫一段可變換車道的出入口 11/13 12:03
kutkin : 警察又不抓 11/13 12:15
jackorz : 直達路?一台龜車塞10公里喔 11/13 12:20
danish : 改成,高效率車道 11/13 12:34
iPadProPlus : 後面就堵住了啊 拿去檢舉吧 11/13 12:43
afune12369 : 如果後面出事可以歸責到golf嗎?他頂多只違反行政 11/13 13:42
afune12369 : 法上的義務而已,後面多危險是後車駕駛們的問題 11/13 13:42
SiriusJinn : 高承載?五楊一堆不滿三人在開高承載 11/13 13:47
shan86206 :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真的很無解 各自表述 11/13 14:26
Ccsteeker : 自我要求不高,最低標準運作就會容易這樣。 11/13 14:38
tim0821 : 為了超車一兩台,暫時超速,我覺得合情合理,還能讓 11/13 21:24
tim0821 : 道路順暢 11/13 21:24
tim0821 : 可是政府不喜歡這樣,山路允許超車的直線路段,硬是 11/13 21:24
tim0821 : 插支照相機,真的很痛苦 11/13 21:24
vector : 法律亂立,政府不會開車,怎期望人民多會開 11/14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