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mwenders: 認養「切結書」改成認養「合約書」看起來舒服多了。 06/16 23:44
→ wimwenders: 我覺得之前有動到的板規7可以一起改。這一條(禁止 06/16 23:44
→ wimwenders: 新聞除外討論虐待貓咪相關文章)原意應該是參照動保 06/16 23:44
→ wimwenders: 所以禁止文章不包含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比較好—— 06/16 23:45
→ wimwenders: 禁止「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外討論虐貓相關文章。 06/16 23:45
→ wimwenders: 不然虐貓情報文、轉貼社群媒體文或相關通報,都有可 06/16 23:45
→ wimwenders: 能違反板規。 06/16 23:45
謝謝wim板友提出的建議。這是說,關於虐貓的事件,現有板規僅開放可以轉貼新聞
,但現在大家的資訊來源亦包含了社群媒體文,或其他網路情報文,因此若要符合
現實情況,可參考動保法27-1,擷取「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加入板規(7)的內容
現已改成如下:
(7)在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外討論虐貓相關文章。
若有其他建議(或改寫方式)歡迎再提出。
推 jackloutter: 如果要強調讓大家討論建議可以設為置底文(可五篇) 06/16 23:52
→ jackloutter: 另看要不要申請修改禁止自刪 06/16 23:55
jack板友提出的建議
1. 將此篇討論文置底,方便板友進入和參與討論。
謝謝,已置底。
2. 將網路禁止販售的醫療用品清單轉錄到貓板,以便貓板板友查詢
已轉 #1aZAxlhB (cat) 文章代號同附於板規(20)
3. 交易文是否要更詳細規範內容跟次數,以免跟2週內不可手動置底板規衝突。
例如不同物品是否可分篇販售(2週內也不算違規)
或無論物品性質為何,2週內的交易文就是不能超過1篇。
請問第3點我的理解是否有誤?或者您是否可以提供更多說明?
4. 可能是我沒看到,請問您建議禁止自刪的理由是?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7/2023 03:20:19
→ hesione: 不同意禁止修改(禁止自刪無意見不反對也不同意)合理範 06/17 07:10
→ hesione: 圍的修改/修正合情合理,比方針對推文建議修正等等。 06/17 07:10
咦,原來最後一項還有禁止修改(文章)的意思嗎?
若是的話,我也覺得修改文章功能應保留。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7/2023 09:39:26
→ jackloutter: 禁止自刪主要針對言論負責/管板較容易等方向(如要查 06/17 13:36
→ jackloutter: 詢是否超發交易文數量等,另要退文也可不需額外申請 06/17 13:37
→ jackloutter: 禁止自刪通常會有禁刪除大量內文等條款(如幾乎清空) 06/17 13:38
好的,謝謝說明建議禁止自刪的理由:
1. 容易確認發文數量:可降低超發交易文機率
2. 退文不需額外申請
3. 發文者自我言論負責
4. 禁止大量刪除內文
對管板方面是有優點的,謝謝建議,我再去研究怎麼申請
→ jackloutter: 有想法的修正、修改調整文章當然沒問題。 06/17 13:39
→ jackloutter: 交易文看是否以幾天內幾篇為主,超過皆視為超發文 06/17 13:40
目前規定就是2週內1篇交易文(不論物品項目)
先前您舉報的例子,依照目前板規是可罰的。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7/2023 17:12:18
→ larry8550: 目前規定應該是沒限制兩週內一篇 是之後想改成這樣? 06/17 22:36
lar板友您好
目前板規關於交易文的兩週限制,條文如下:
*兩週以內重複發文,依板規手動置底處罰。
*兩週內發表同質性高的交易文,板主自行認定是否重複發文。
目前是以「ID帳號」+「發文日期」來判定,是否在兩週內重複發文
也就是「同一個ID,在兩週內發了2篇(以上)交易文,就算是手動置底」
此法著重在「重複的ID」,目前並沒有細分交易的內容。
不過如果要仔細研究這兩條,會發現第二條似乎允許不同性質的重複發文,
有可能會跟第一條衝突到。
同質性高-會違反重複發文的板規,言外之意若是同質性低,
便有可能可以在2週內發2篇以上的交易文。
同質性高或低,板規是寫由版主判定,不過我還沒有用這方式去判定過。
同質性高低+是否能在兩週內發2篇以上交易文,這個要探討起來,可能會篇幅蠻長的
但既然有板友提出,也可以藉著這次機會,看能不能修改得更適合貓板使用。
簡而言之
第一條著重ID的行為重複
第二條著重物品差異性,若差異性高,則有可能被判定不重複
請問大家怎麼看呢?覺得怎樣會比較適合板友平日轉讓的需求?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7/2023 23:23:43
我只看得出"可能是"因為該篇水桶文,貓板才會出現兩週的交易文規定。
若我沒有理解到您的意思,是否可以請您再多說明?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7/2023 23:32:23
→ larry8550: 意思是目前板規作法應無兩週限制一篇交易文而已 06/17 23:36
抱歉我不太懂...可否請您說明 如何從這兩篇文章得出您的結論呢?
推 kiss840613: 我覺得兩週內一樣的文章才處罰 如果是不同的物品可 06/17 23:52
→ kiss840613: 能只是跟我一 06/17 23:53
→ kiss840613: 樣不小心漏發了要補而已 06/17 23:53
推 Mjts33: 要新增商品直接編輯內文就可以了啊 06/18 11:22
嗯嗯,若是要補上商品,編輯同一篇就可以。
我覺得比較麻煩的是,不同物品,需探討或定義「多不同」?
什麼樣的差異程度才可以在2週內另開一篇交易文?
我想了一下,可能在轉售物品方面,在屬性分類上要定義得很詳細,
需讓大家能分辨在哪些情況下,哪些物品屬於可po第2篇以上的交易文。
不然比較簡易明白的執行方式,應是用第一條來判定。
(發文ID在兩週內重複出現交易文,即為犯規,而不去論物品項目)。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8/2023 11:55:47
→ larry8550: 交易文第二條跟第三條連續看起來不就是沒有限制一篇 06/18 12:02
→ larry8550: 我一篇賣飼料 另一篇賣罐頭 另一篇合購請問同值性高嗎 06/18 12:03
這便是正在討論的,只看以下這條是可以推敲出有容許第二篇的可能性
*兩週內發表同質性高的交易文,板主自行認定是否重複發文。
但實際上,因為板規沒有定義交易物品何為同質性高或同質性低
之前的版主也只用「可重複發文的期限為兩週」來執行手動置底的罰則
因此「由版主認定轉讓物/交易文之同質性高低,將某篇交易文視為違規或可以放行」
這條板規我覺得是「沒有在使用」的狀態
就您提出的例子來說,一篇是飼料,另一篇是罐頭,再一篇是合購,這些交易物品都
可以與貓咪相關(同質性高?),飼料跟罐頭都是吃的(同質性高?)但由於「同質
性高」的定義並未在目前的板規中明確給出,因此難以給出絕對的答案。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8/2023 18:40:14
→ larry8550: 沒事 我只是好奇你怎麼能這麼確定兩週只能一篇而已 06/18 18:45
推 momvic110456: 可否直接在板標打上“送養文務必看板規” 或“板規 06/21 23:43
→ momvic110456: 已變更 發文必先看”等字樣 避免有很少逛板的發文 06/21 23:43
→ momvic110456: 者因不小心沒選擇範本發文而招惹一頓教訓甚至違規 06/21 23:43
好的,感謝建議。
(剛有點手忙腳亂找不到指令,現在找到了,等下就改喔)
也請比較熟悉板規動態的板友,
對沒注意到送養文格式的使用者,可以較為和善的態度提醒他們修改。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2/2023 00:03:45
→ larry8550: 贈送也包含在交易文內兩禮拜的規範請問會處罰好心人嗎? 06/21 23:57
感謝您的發問,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
我一開始想說以前交易文內容似乎即包含了贈送,
但後來想到,贈送是單向的,真的要細分起來跟交易是不太一樣,
如果將贈送文單獨分類,並在板規中註明贈送文不屬於交易文的範疇
那麼贈送文就不會受到每兩週只能發佈一篇的限制。
這是一個很好的提議,未來可以考慮在更新的板規中加入這樣的註明。
再次感謝您的觀察。
→ momvic110456: 感謝改標 06/22 00:22
不客氣 :)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2/2023 18:07:58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2/2023 23:59:57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3/2023 10:31:17
推 AllenPippi: 所以到底能不能自刪? 06/24 12:05
目前版面設定是禁止自刪的喔。
謝謝您,已處理。
※ 編輯: arihanta (118.160.146.15 臺灣), 06/25/2023 19:32:05
推 sherit: 請問像這種被版友抓出來是業配的文章會開罰嗎? 06/25 23:23
謝謝您的提問,雖然有可疑帳號的資訊,
但光靠IP疑慮似乎不足以將此篇文章定義為廣告文,因此並未處理它。
已詢問小組長,並靜待回覆。
更新:
經小組長回覆得知,PTT帳號部不允許使用這網站所查詢的分身資料來當做版規處理
的依據(因為非官方資料),因此我也還在查證中。
07.04更新:
這篇文章雖然寫法有業配的嫌疑,但因為無法百分百確定是廣告文,
因此不會用廣告文去處理,但會依發文者要求刪文。
推 mayday780217: 目前禁止自刪 但我看到有文章修文整個刪光光 請問這 06/27 00:17
→ mayday780217: 樣是算什麼? 06/27 00:17
謝謝您的提問。這樣的狀況代表發文者想要刪文,但是沒有選擇來信板主的方式
(沒有請板主刪文)就自行清空了文章內容。
請問是哪篇文章呢?是否可告知文章代碼?
原本禁自刪會配合清空內容的條款,不過相關的版規尚未訂出,因此這狀況不罰。
※ 編輯: arihanta (1.200.76.106 臺灣), 06/27/2023 14:00:48
謝謝您提供文章代號,這兩篇為交易文,日期為5/24與6/23,已處理(皆已刪)。
※ 編輯: arihanta (1.200.76.106 臺灣), 06/28/2023 02:30:17
→ jackloutter: 未達兩週已前的交易文一旦刪除,板眾會不好判斷新發 06/28 18:39
→ jackloutter: 的文是否違反交易文兩週一篇的問題,建議刪文先備份 06/28 18:40
→ jackloutter: 於精華區某處,禁自刪如變成有求必刪(包含交易問題等 06/28 18:41
→ jackloutter: 後續爬文與交易爭議會出現問題 06/28 18:41
請問您的意思是不是說
發表日期在兩周內,被刪除的交易文都建議另外備份 是嗎?
※ 編輯: arihanta (1.200.76.106 臺灣), 06/28/2023 23:04:18
→ jackloutter: 以你方便管理為主,刪了你有辦法管理即可。 06/29 01:06
好的,會設一個資料夾存放,謝謝您的建議。
※ 編輯: arihanta (1.200.76.106 臺灣), 06/30/2023 00:20:10
謝謝您,已處理。
※ 編輯: arihanta (1.200.97.168 臺灣), 07/02/2023 17:25:35
推 coffee1990: 關於販賣、徵求醫療物品的除了水桶退文之外 07/03 22:56
→ coffee1990: 建議一併把文章刪除、推文也請原Po 刪除or鎖文 07/03 22:57
推 coffee1990: 避免被衛福部相關單位發現後遭到開罰(會罰不少錢) 07/03 22:59
→ coffee1990: 保護板主也保護板友 07/03 23:00
→ mono5566: 退文也是文章不會出現在板面的意思 07/04 11:57
謝謝以上板友們的提醒,已經請原PO刪除違規推文。
※ 編輯: arihanta (1.200.97.168 臺灣), 07/04/2023 18:32:40
謝謝您,已處理。
※ 編輯: arihanta (1.200.170.162 臺灣), 07/06/2023 07:48:47
07.07更新
各位板友們好
感謝大家這三週來對版規討論的參與:)
近日下方的新增意見多為檢舉通知,而對目前其餘版規似乎沒有太大意見,
因此將此篇鎖文並取消置底,板友如欲檢舉違規文章/事件,請來信板主,謝謝。
※ 編輯: arihanta (1.200.170.162 臺灣), 07/07/2023 21:04:41
※ tourism1003:轉錄至看板 L_RelaxEnjoy 07/12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