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k (NBA阿!!!)》之銘言:
: ※ 引述《poemet (雨天)》之銘言:
: : 下午上班時又收到另一封
: : =======================================================================
: : 前一封信件對你有所冒犯,但情非得已。
: : 坦白說,當年發生這個事件之後,有同學說他認為你是兇手,
: : 而我就呆呆的相信這個說法,而一直質疑你的人格。
: : 離高中已經十年,
: : 但最近幾天我想起這段高中往事,
: : 卻開始懷疑兇手真的是你嗎?還是另有他人?
: : 甚至於懷疑是否有人在做賊喊抓賊,而對其他同學說他認為你是兇手?
: : 於是鼓起勇氣寄了封匿名信給您。
: : 而你立即在班版上發文澄清,讓我確信兇手不是你。
: : 如果你也像我一樣希望能知道真兇是誰,請你將這封信的內文貼在班版上。
: : 那位真兇若還有點良知,也許他哪天看到你在班版發的文章後,
: : 不想在將來遭受報應天譴、禍害子孫、不得善終,
: : 而願意向劉威廷同學以及其他高中同學們自首認罪道歉,
: : 免得全班同學至今都被當成嫌疑犯。
: : =========================================================================
: : 時光匆匆,想當年我們還會翻牆去國語實小灌籃,現在老二都已經結婚了
: : 如果不是這個人寄信給我,我根本就不記得這件事情
: : 雖然身為"前"嫌疑犯,但也不敢說我跟這個人一樣渴望知道真兇是誰
: : 不過既然他比較害羞,不好意思親自po在版上,我還是把這封信展示給大家看
: : 希望會有人回應吧
: : ps: 不說我都忘記以前導師叫徐先慧了,感恩感恩
: 有定釘子這件事喔?
: 我都不記得了
: 我只記得那時候會玩阿魯巴玩到快翻臉
: 對那時候幼稚的行為道歉 orz
: 我是櫻木
我也道歉,因為我阿過天魔,我為這一件事情道歉,
這麼久的事情了,都事過境遷了,何必計較呢??
大家還是好朋友好同學不是嗎?也沒看到淫牛出來靠北說什麼,
我想它應該會釋懷這一件事情吧。我想。
喔,我是猩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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